《农业部印发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

  • 来源专题:农业立体污染防治
  • 编译者: 金慧敏
  • 发布时间:2017-04-26
  • 农业部发布了《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间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目标,在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重点流域,选择农业环境问题突出、代表性强的小流域,加大源头控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批综合示范区,为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示范样板和经验。

    《规划》明确重点建设四类治理工程:

    一、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

      全面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综合考虑重点流域农村生活、农业生产及面源污水产排污特征,规划布局区域面源污水导流工程和生态净化工程。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科学划定禁养区,推行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利用。

    三、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水质净化提升。

    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紧密依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以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基质和食用菌产业,以增值利用促进农业废弃物有序收集。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重点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和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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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农业部印发《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 1号文件精神,按照“重点突破、综合治理、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按照重点突破、综合治理、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的要求,强化政策保障,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支持政策;强化综合示范,重点打造省县两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体系;强化监测考核,完善监测网络,逐步将一控两减三基本的成 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坚决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安排在工作措施上,提出了实施“七个行动”: 一是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试点示范,做好技术凝练与推广,做好农企对接,推进社会化服务。 1.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创建 200个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总结提炼一批可推广的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由粮食作物扩展到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经济作物。 2.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在果菜茶优势产区,选择 150个重点县(市)开展全程绿色防控试点,集成推广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开展高效植保机械示范展示,推广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提高农药利用率。 二是推进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行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洞庭湖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 三是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创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构建果菜茶绿色发展工作机制。 四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实施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召开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现场推进会,发布推介秸秆综合利用十大模式。 五 是推进地膜综合利用行动。探索推进东北黑土地地膜使用零增长计划,在西北、华北等旱作地区开展地膜回收利用补助试点,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 六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推广行动。研发一批与“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做好技术应用推广。强化技术创新,组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循环农业等创新联盟,合力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进技术应用,分区域、分作物总结提炼一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编制施肥指导手册集成推广,发布科学施肥指导意见。 七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宣传行动。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绿色发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举办现场经验交流会,集中展示绿色技术,推介绿色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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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继续创建100家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总结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工艺和适用技术。贯彻实施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举办全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现场会和高峰论坛。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实施传统池塘升级改造,推进养殖尾水治理。继续扩大稻渔综合种养规模。(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分别负责) (四)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稳步发展绿色食品,严格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和目录动态管理,加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推介,提高品牌公信力。发挥系统优势,积极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业发展。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样板,打造一批乡土品牌。实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广计划,开展消费引导和产销对接。(监管司牵头) 二、加强农业污染防治 (五)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确保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继续选择300个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提炼一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建设一批化肥减量技术服务示范基地,为农民提供全程技术服务。深入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继续在苹果、柑橘、设施蔬菜、茶叶优势产区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将试点规模扩大到175个县,将实施范围扩大到东北设施蔬菜。对首批100个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系统总结技术规程、推广模式、运行机制,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在更大范围实施。(种植业司牵头) (六)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转变病虫防控方式,大力推广化学农药替代、精准高效施药、轮换用药等科学用药技术。加快新型植保机械推广应用步伐,进一步提高农药施用效率和利用率。大力扶持发展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强化示范引领和技术培训,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和技术到位率。在粮食主产区和果菜茶优势区,打造一批全程绿色防控示范样板,带动引领农药大面积减量增效,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继续保持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种植业司牵头) (七)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作考核,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推行“一场一策”,确保2019年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在年底前达到100%。指导长江经济带、环渤海地区、东北地区等区域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力度。落实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七省整省(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议,确保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实现畜牧大县全覆盖。组织开展种养结合试点,以长江经济带等南方水网地区为重点,促进粪污全量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利用。印发臭气减排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养殖场户减少氨挥发排放。(畜牧兽医局牵头) (八)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以东北地区为重点,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以县为单位推广深翻还田、捡拾打捆、秸秆离田多元利用等技术,推进秸秆全量利用,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化主体。探索秸秆利用区域性补偿制度,整县推动秸秆全量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制度建设,搭建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为实现秸秆利用精准监测、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科教司牵头) (九)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快出台《农膜管理办法》,强化多部门全程监管,严格农膜市场准入,全面推广标准地膜。深入推进100个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加强回收体系建设,加快全生物降解农膜、机械化捡拾机具研发和应用,组织开展万亩农膜机械化回收示范展示。探索建立“谁生产、谁回收”的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科教司牵头) (十)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加快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制定分类清单,在江苏、河南、湖南三省率先完成。出台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荐技术目录,建设一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打造综合治理示范样板,探索安全利用模式。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休耕和退耕还林还草。构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以土壤重金属、农田氮磷排放、秸秆地膜为重点,开展监测评价,建立监测预警制度。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设施蔬菜净土工程,针对设施蔬菜土壤连作障碍突出问题,选择一批设施蔬菜大县大市,开展土壤改良治理试点。(科教司、种植业司分别负责) 三、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资源 (十一)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和政策框架,巩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成果。调整优化试点区域,将东北地区已实施3年到期的轮作试点面积退出,重点支持长江流域水稻油菜、黄淮海地区玉米大豆轮作试点;适当增加黑龙江地下水超采区井灌稻休耕试点面积,并与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相结合,推进以地表水置换地下水。(种植业司牵头,计财司参与) (十二)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结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以玉米、马铃薯、棉花、蔬菜、瓜果等作物为重点,提高天然降水和灌溉用水利用效率。在农田基础设施较好、有灌溉条件的地区,采用膜下滴灌、浅埋滴灌、垄膜沟灌等模式,建立灌溉施肥制度,配套水溶肥料,实现水肥耦合。在干旱缺水、地下水超采等地区,以蓄集和高效利用自然降水为核心,采用新型软体集雨技术,充分利用窖面、设施棚面及园区道路等作为集雨面,蓄集自然降水,实现集雨补灌。(种植业司牵头) (十三)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管理,推动制定第二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开展重点保护物种资源调查,加大农业珍稀濒危物种资源抢救性收集力度。做好已建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管护工作,新建一批原生境保护区(点)。推动外来物种管理立法,提出第二批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强化综合防控,做好应急防控灭除。(科教司、渔业渔政局、长江办分别负责) (十四)着力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在海河、辽河、松花江、钱塘江实施禁渔期制度,实现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全覆盖。抓好海洋伏季休渔,扩大限额捕捞试点范围。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2019年底以前,完成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民退捕工作,全面禁止水生生物保护区内生产性捕捞。推进实施以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物种人工繁育和种群恢复工程。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0个以上。组织开展全国放鱼日等重大增殖放流活动,全年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300亿尾以上。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渔政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渔业渔政局、长江办牵头,计财司参与) 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五)强化典型示范。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落实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精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典型示范总体转向面上推开。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好各具特色的“千万工程”,提炼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社会事业司牵头,计财司参与) (十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督促各省(区、市)开展农村改厕情况摸底,明确2019年和2020年度改厕任务,组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切实提升农村改厕质量。重点围绕“三清一改”,抓住关键节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督促指导各地对村庄环境脏乱差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调度各地进展情况,充分调动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促进清洁行动常态化。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相关工作。强化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支撑,组织开展乡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消纳处理等技术研发,开展农村改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积极推广简单经济实用的模式、技术和产品。(社会事业司牵头,计财司、科教司参与) (十七)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挖掘蕴含的特色景观、农耕文化、乡风民俗等优质资源,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培育一批“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美丽休闲乡村,打造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乡村产业司牵头) 五、强化统筹推进和试验示范 (十八)统筹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机制,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生生物保护等重点任务,整区域整建制推进落实。(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参与) (十九)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评估确定。指导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认真总结典型范例,启动第二批先行区评估确定工作,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全域推进绿色发展。依据管理办法,对先行区工作推进情况和绿色发展水平进行监测评价。推动绿色发展相关项目资金向先行区倾斜,打造全国农业绿色发展综合样板。(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参与) (二十)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基础性工作。完善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体系,筹备建立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召开农业绿色发展研讨会,出版发布《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报告2018》。继续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重点,加强农业资源台账建设,建立以农业农村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台账数据协调机制,编制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开展农业资源评价。(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中国农科院参与) (二十一)强化工作落实和调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加快推进工作落实。继续实施重点工作季度调度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制度、科研、项目和行动按时完成。(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