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医学院附属布列根和妇女医院在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发表论文“Drug Evaluation during the Covid-19 Pandemic”。
文章提到,寻求COVID-19的治疗方法是对国家快速应对疫情能力的一种测试,也是对药物评价机构的一种机遇和挑战。美国在药物审批方面的回应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突显了在公共卫生危机期间评价和审批药品的程序可能存在漏洞。3月28日FDA对抗疟疾药物氯喹和羟氯喹发布紧急使用授权(EUA),CDC也出版了关于氯喹和羟氯喹使用剂量的说明,但不久后就从网站上删除该条消息,因此,人们对这些药物现有研究的充分性提出了质疑。目前,至少有25种药物正在被进行研究,其中10种药物正在临床试验中。第一个临床试验组合药物(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已被证实不能有效治疗COVID-19。若有数据表明任何方案在治疗COVID-19方面确实有效,FDA应当在数天或数周内审查数据并做出审批决策,但认为必须在迅速部署药物和充分科学审查之间作出抉择的观点是错误的,严格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是保护公众免受药物侵害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