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快充电桩、加氢站、加气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配套设施》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3-12-18
  • 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快充电桩、加氢站、加气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配套设施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 2023/12/14 15:22:23 ?? 我要投稿 ??
    关键词: 充电桩充电站山东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日前, 山东 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通知。
    《规划纲要》指出,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强化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 充电桩 、加氢站、加气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在交通运输场所的建设布局。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智能电网融合,适应新能源发展要求。
    强化节能降碳和污染防治。加强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清洁能源装备设施更新利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规划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和加氢站网络,推进交通枢纽、停车场、公路服务区等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公路沿线合理布局风光发电储电设施。加快推动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推进机场设施“油改电”建设,完善干散货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开展港区船舶水污染物及沉积物接收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
    详情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2023―2035年)的通知
    鲁政字〔2023〕20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3―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5日
    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2023―2035年)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编制本规划纲要。规划期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本世纪中叶,涵盖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交通方式,兼顾邮政与管道设施。
    一、总体要求
    (一)规划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通道集约、线网优化、枢纽互联,构建能力充分、覆盖广泛、结构合理、便捷顺畅、衔接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走在前、开新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全面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当好开路先锋。
    (二)规划原则。
    1. 服务大局,人民满意。立足全面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大局,统筹考虑人口分布、国土空间、产业布局、对外开放等发展要求,有效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人民满意的综合立体交通网,有效支撑个性化、多样化出行和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2. 统筹发展,适度超前。统筹区域协同发展、城乡融合发展、陆海联动发展,统筹全省城镇化建设、客货运输服务等需求侧要求和国土空间、资源禀赋等供给侧条件,统筹各运输方式发展规模、结构和建设节奏,适度超前谋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适度扩大有效投资,兼顾优质增量供给和存量资源优化,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整体效率。
    3. 互联互通,衔接一体。提高交通网覆盖范围和区域连通水平,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互联互通。强化枢纽节点衔接效能,推动各种运输方式集约整合,加快城市内外交通系统协调融合,提升设施网络化和运输服务一体化水平。
    4. 创新发展,绿色安全。坚持创新核心地位,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发展,提升交通运输智慧发展水平。强化土地、水域、岸线、空域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进交通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经济发展、风险防控和国防需求,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
    (三)规划目标。到2035年,建成能力充分、覆盖广泛、结构合理、便捷顺畅、衔接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形成高效率的“一轴两廊十通道”交通网主骨架,建成以轨道网、公路网为主干,内河水运网为补充,沿海港口群、机场群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综合交通枢纽高效衔接的“三网两群一体系”,有力支撑“123”客运通达网(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内1小时通达、省内各地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和“123”物流网(省内1天送达、国内2天送达、国际主要城市3天送达),山东省作为东北亚乃至“一带一路”的综合交通枢纽作用更加显著。
    1. 能力充分。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布局总规模达到5.06万公里以上。铁路网125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城际)铁路6500公里以上,普速铁路6000公里以上;干线公路网35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公路15000公里以上(含研究线位约3000公里),普通国省道20000公里以上;内河航道3100公里以上;沿海主要港口3个,地区性重要港口4个,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400个;内河主要港口1个,地区性重要港口4个;运输机场16个,通用机场100个。
    2. 覆盖广泛。建成立体畅达的轨道网、公路网、内河水运网,广域辐射的沿海港口群、机场群。实现市市有机场、通高铁,县县双高速。高铁站服务范围覆盖全部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公路覆盖全部乡镇节点。铁路覆盖全部沿海主要港口重要港区、重点物流企业及物流园区。沿黄两岸所有县(市、区)拥有一条及以上过黄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覆盖全部自然村。
    3. 结构合理。综合立体交通网等级结构进一步优化,普速干线铁路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分别达到70%和100%,高速公路六车道及以上占比达到50%以上,内河三级及以上航道占比达到39%以上,4F级机场达到3个;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各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4. 便捷顺畅。省域交通节点连接更加便捷顺畅,基本实现乡镇及以上行政中心30分钟上高速,县级行政中心45分钟上高铁、60分钟到机场,设区市行政中心30分钟上高铁、50分钟到机场。省会、胶东、鲁南经济圈建成“济南、青岛两心辐射,临枣济菏一带相连”的一体化交通网。对外与京津冀、长三角、黄河流域地区及周边省份之间的快速通道布局更加完善,高速(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省际出入口分别达到15、39个,全部省际相邻县均有高速公路连接。
    5. 衔接高效。加快建设枢纽城市、枢纽港站,构建多层级、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数量达到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数量达到4个。多式联运换装1小时完成率达到90%以上。
    6. 绿色集约。综合运输通道资源利用的集约化、综合化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全周期绿色化。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不断降低,交通污染防治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主要通道新增交通基础设施多方式国土空间综合利用率提高80%,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比例达到95%。
    7. 智能先进。基本实现综合立体交通网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基本建成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北斗时空信息服务、交通运输感知全覆盖。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率达到90%。
    8. 安全可靠。交通基础设施耐久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设施安全隐患防治能力大幅提升。交通网络韧性和应对各类重大风险能力显著提升,重要物资运输高效可靠。重点区域多路径连接比率达到95%以上,综合立体交通网安全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交通基础设施总体水平达到全国领先、世界一流,设施更先进,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人民更满意,实现“人享其行、物优其流”,为山东省全面建成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做好开路先锋。
    二、建设“一轴两廊十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
    (一)建成“四横五纵沿黄达海”十通道。遵循《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一轴两廊”(京津冀―长三角主轴、京哈走廊、京藏走廊)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一字型”沿黄通道山东布局,在巩固提升既有“四横五纵”综合运输通道基础上,规划建设全省“四横五纵沿黄达海十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作为各种运输方式资源配置效率最高、运输强度最大的骨干网络,形成连通省际、城际运输的主动脉和支撑国土空间开发的主轴线。
    1. 形成四条横向综合运输通道。积极融入国家京藏走廊,强化全省东西部区域协调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沿海港口陆海联动作用,在基本形成鲁北、济青、鲁南三个横向通道基础上,加快完善鲁中通道,提升沿海港口辐射能力和西向铁水联运效能,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2. 形成五条纵向综合运输通道。积极融入国家京津冀―长三角主轴,积极对接京哈走廊,在基本形成沿海、京沪二、京沪、京九四个纵向通道基础上,加快完善滨临通道,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区域连接。
    3. 形成沿黄达海综合运输通道。积极融入黄河流域“一字型”大通道,加快构建对接日韩、覆盖山东、辐射黄河流域的沿黄达海国际陆海联运大通道,提升黄河流域交通网覆盖范围和枢纽节点衔接效能,充分发挥全省东部沿海对外开放区位优势,支撑和带动黄河流域深度融入“一带一路”。
    4. 开展沿黄陆海大通道战略研究,推动形成陆海统筹、内外联动、东西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畅通“5+5+5”国际综合运输通道。发挥沿海港口、航空枢纽辐射能力,提升海铁联运、中欧班列国际运能,增强陆海空域的全方位国际连通度,形成“5+5+5”国际综合运输通道。积极融入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尼印、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等5条陆路国际运输通道;完善日韩、跨太平洋至美洲、经东南亚至大洋洲、经东南亚和南亚跨印度洋至欧洲和非洲、跨北冰洋的冰上丝绸之路等5条海上国际运输通道;加密日韩、拓展欧美国际民航直航航线,探索开通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达航线,打造日韩、东南亚、欧洲、美洲、大洋洲5条航空国际运输通道。
    三、构建“三网两群一体系”综合立体交通网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轨道网。加速推进高速(城际)铁路、普速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加快形成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的客运轨道交通网络,完善干支相连、专线延伸的货运铁路网络,打造“轨道上的山东半岛城市群”。
    1.高速(城际)铁路。加快贯通高速(城际)铁路主通道,规划布局“八纵六横”高速(城际)铁路网,总里程约6500公里。积极配合国家有序推动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和高速磁悬浮试验线路规划建设。
    2. 市域(郊)铁路。充分利用高速(城际)铁路和普速铁路等提供市域(郊)列车服务,有序推动市域(郊)铁路建设,支持对既有普速铁路进行适应性改造,围绕都市圈建设,打造轨道上的1小时通勤圈。
    3. 普速铁路。提升重点区域、重点线路货运能力,规划建设资源富集区、货物主要集散地、重要港口和无水港、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强化干支高效衔接,畅通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规划形成以“四纵四横”为主骨架的普速铁路网,总里程约6000公里。
    4. 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加快济南、青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轨道交通规划建设。
    (二)完善四通八达的公路网。
    1.高速公路。按照“加密、扩容、强连接”的原则,加快繁忙路段扩容改造,有序推进并行线、联络线建设,规划建设以“十二纵八横十一射”为主骨架的高速公路网,规划线位约12000公里,研究线位约3000公里。
    2. 普通国省道。在国家布局26条普通国道基础上,规划布局105条普通省道,形成以5条省会放射线、52条纵线、29条横线及若干条联络线组成的普通省道网,普通国省道总里程约20000公里。
    3. 农村公路。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通建制村双车道公路建设和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提升通建制村公路的质量和水平,打造“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三)构建通江达海的内河水运网。
    1.内河航道。提升干线航道能力,扩大航道通达范围,规划形成以京杭运河、小清河、新万福河为骨干,其他支线为补充的“一纵两横、三干多支”内河航道网总体布局,总里程约3100公里。京杭运河与小清河连通等航道远期展望为国家高等级航道。
    2.内河港口。提高内河港口专业化、规模化水平,规划形成以济宁港为核心,枣庄港、菏泽港、泰安港、济南港为辅助,其他港口为补充的内河港口体系。
    (四)建设现代化世界级沿海港口群。推动环渤海世界级港口群建设,加快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和世界一流海港,进一步突出和强化青岛港国际枢纽港的地位和作用,规划形成以青岛港为龙头,烟台港、日照港为两翼,威海港、滨州港、东营港、潍坊港为补充的“三主四辅”沿海港口布局,强化与天津、河北、江苏等沿海省份港口合作互动,共同打造现代化世界级沿海港口群。
    合理布局沿海港口集装箱、煤炭、原油、散粮、进口铁矿石、邮轮、液化天然气(LNG)、商品汽车、滚装、铝矾土等主要货类运输系统重要港址。
    (五)打造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机场群。
    运输机场。加快枢纽机场建设,完善非枢纽机场布局。支持济南机场和青岛机场打造国际枢纽机场、烟台机场打造区域枢纽机场,积极培育临沂机场打造区域枢纽机场,稳步推进支线机场建设,形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的“四枢十二支”运输机场群,覆盖所有设区市行政中心。适时启动济南、青岛第二机场前期研究。
    2. 通用机场。拓展多元的通用航空网,规划布局100个以上通用机场,通用航空服务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4A级及以上景区、农产品主产区和主要林区。
    (六)建设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加快枢纽城市、枢纽港站建设,构建多层级、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打造东北亚乃至“一带一路”的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青岛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努力培育济南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加快建设和培育烟台、潍坊、临沂、菏泽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10个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强化不同层次枢纽城市之间功能互补、设施互通、运行协同。同步推进济南、青岛、临沂、日照、烟台、潍坊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和济南、青岛西海岸新区、威海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扎实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加快济南、临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
    按照“站城一体、产城融合、开放共享”原则,做好枢纽发展空间预留、用地功能管控、开发时序协调,打造客运枢纽换乘便捷、货运枢纽联运高效的综合交通枢纽港站及集疏运体系。加快推进青岛港国际性枢纽港站建设,积极推进7个全国性枢纽港站建设,打造一批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港站。依托多层次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以铁路客货运场站、公路客货运场站、主要港口、民航机场等为主体,建设一批综合交通枢纽港站。
    (七)协同优化邮政和管道网络。
    1. 邮政。优化邮政业网络布局,构建海陆空铁邮综合寄递物流通道,打造层次明晰、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差异发展的寄递物流枢纽体系,形成“双通道、三区域、多节点”的邮政业空间发展总体布局。推动在铁路、机场、城市轨道等交通场站建设邮政快递专用处理场所、运输通道、装卸设施,加快乡村邮政快递网点、综合服务站、汽车站等设施资源整合共享。以寄递物流网络建设,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将山东打造成为中国北方邮政业国际开放重要门户、东北亚邮政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国际区域性邮政快递物流中心。
    2. 管道。统筹推进油气管道和储运设施建设,改造提升老旧管道,形成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油气运输体系。加快输气干线、支线、联络线建设,规划建设中俄东线山东段、山东天然气环网、沿海LNG接收站输管道等输气干线,构建“一网双环”输气格局。
    四、加强山东半岛城市群交通网一体化建设
    (一)推动各层级交通网一体化建设。加强山东半岛城市群与其他地区交通一体化建设。积极融入国家交通运输主通道规划建设,强化与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黄河流域及相邻省份的立体互联。提升山东半岛城市群经济圈之间互联互通水平。着力加快高速(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快速连通三大经济圈,推动经济圈之间高效衔接。推进经济圈交通网高质量优化升级。加强城际和市域(郊)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构建“济南、青岛两心辐射,临枣济菏一带相连”的经济圈一体化交通网,打造1小时通勤圈,支撑沿黄河、胶东半岛、鲁南三个城市片区联动发展。推动城市内外交通有效衔接。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实现设施互联、票制互通、安检互认、信息共享、支付兼容。加强城市道路与干线公路有效衔接,加快推动高速公路与快速路一体化建设,推进国省干线穿城路段改造。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加快推动乡村交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全面推进城乡交通网络有机衔接,实现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
    (二)构建沿黄河城市片区交通网主骨架。沿黄河城市片区包括省会经济圈的济南、淄博、东营、泰安、德州、聊城、滨州7市及鲁南经济圈的济宁、菏泽2市。重点以济南为中心,完善济南―德州、济南―滨州(东营)、济南―淄博、济南―莱芜、济南―泰安、济南―聊城6条放射状通道和德州―滨州―淄博―济南(莱芜)―泰安―聊城―德州环形通道,加快构建“环米字形”综合交通运输主骨架。规划以济南为核心的“一环十一射”高速铁路、“两环十六射”高速公路布局,济南与周边市实现“高铁双通道”,高速公路实现“县县连省会”,打造省会半小时交通圈。强化省会经济圈与济宁、菏泽地区交通连接,以济南为引领,推动形成以沿黄高铁、沿黄两岸双高速为骨架的沿黄达海综合运输通道,提升与京津冀、中原城市群省际通道能力,支撑沿黄河城市片区高质量发展,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三)构建胶东半岛城市片区交通网主骨架。胶东半岛城市片区包括胶东经济圈的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5市。重点以青岛为中心,完善青岛―日照、青岛―潍坊、青岛―烟台、青岛―威海4条放射状通道和日照―潍坊―烟台―威海半环形通道,加快构建“扇形”综合交通运输主骨架。规划以青岛为核心的“一环七射”高速铁路、“三环十射”高速公路布局,打造胶东1小时交通圈。以青岛为引领,充分发挥对外开放桥头堡作用,支撑胶东半岛城市片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海洋创新发展高地、高水平改革开放引领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四)构建鲁南城市片区交通网主骨架。鲁南城市片区包括鲁南经济圈的临沂、济宁、枣庄、菏泽4市。重点强化临沂―枣庄―济宁―菏泽带状连接通道,加快构建“三字形”综合交通运输主骨架。规划“七纵两横”高速铁路、“三横十四纵”高速公路、“一纵一横”内河高等级航道布局,打造鲁南1小时交通圈。加强鲁南经济圈各市与长三角城市群通道衔接,支撑鲁南城市片区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造全国乡村振兴先行区、全国转型发展新高地、淮河流域经济隆起带。
    五、推进综合交通统筹融合发展
    (一)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统筹融合发展。
    1. 强化路网一体衔接。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强化城市周边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加快普通干线公路、铁路城区过境段、入口段升级改造。推进港区、园区、厂区、规模化农产品基地等集疏运设施建设。
    2. 强化枢纽一体互联。推进综合交通枢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协同管理,推动综合客运枢纽各种运输方式集中布局,实现空间共享、立体或同台换乘。加快综合货运枢纽多式联运换装设施与集疏运体系建设,统筹转运、口岸、保税、邮政快递等功能,提升多式联运效率与物流综合服务水平。
    3. 统筹通道集约化建设。集约节约利用通道线位、岸线、土地、空域、水域等资源,推动通道内各种运输方式资源配置和有机衔接,实现陆水空多种运输方式相互协同、深度融合。强化跨黄、跨海等重要通道资源统筹规划和集约利用。推动铁路、公路与综合管廊、通信、能源等线性基础设施统筹和空间整合,提高通道资源利用效率。
    (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运输服务网、信息网、能源网融合发展。
    1.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运输服务网融合发展。推进基础设施、装备、标准、信息与管理的有机衔接,打造跨运输方式、跨区域全程电子化客运服务体系,提升多式联运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加快货运枢纽智能化升级。
    2.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信息网融合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协同建设,逐步在重点路段、枢纽等实现固移结合、宽窄结合、公专结合的网络覆盖,积极拓展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交通运输方面的应用。
    3.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强化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充电桩、加氢站、加气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在交通运输场所的建设布局。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智能电网融合,适应新能源发展要求。
    (三)推进交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 推动交通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做好交通运输与邮政有机衔接,支持在铁路、机场、城市轨道等交通站场建设邮政快递专用处理场所、运输通道、装卸设施。支持发展航空寄递,以济南、青岛枢纽机场为核心,优化国际快递航空网络布局。在潍坊等城市建设高铁快运基地,发展整列高铁快运业务,鼓励企业提升高铁快递运输比例。推进乡村邮政快递网点、综合服务站、汽车站等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支持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
    2. 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深化交通运输与旅游高效融合,充分发挥交通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长城、大运河、黄河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和沿黄渤海、沂蒙革命老区等旅游交通网主骨架规划建设。打造青岛、烟台邮轮始发港及日照、威海停靠港。因地制宜推动旅游专列、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打造运游融合精品站点,推动在汽车站、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旅游集散中心。
    3. 推动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推动交通运输与生产制造、流通环节资源整合,支持建设与产业布局、消费格局相适应的大宗物资、集装箱物流网络,重点强化大容量、低成本、高效率物流骨干通道建设。构建多元化融合发展的农村物流三级网络体系,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实现农村物流服务全覆盖。鼓励物流企业参与全球供应链重构与升级,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全球供应链服务中心。
    六、推动综合立体交通网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重要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建设,完善紧急交通疏散、救援和避难通道系统,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和安全性。
    2. 提升基础设施安全水平。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增强设施耐久性和可靠性。加快危桥危隧、碍航桥梁、老旧码头、渡口、航道等改造力度,完善安全警示标志、设施,强化交通基础设施预防性养护维护、安全评估,加强长期性能观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网络。完善应急协调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重要通道在疫情防控、减灾救灾、污染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多层级的综合运输应急装备物资和运力储备体系。加强水上安全监管、航海保障和救助打捞,完善沿海和内河溢油应急设施。
    (二)推进智慧化升级。
    1. 提升智慧化建造水平。加快提升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能力,依托数字孪生、建筑信息模型(BIM)、智能建造等技术,推动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机场、智慧枢纽建设,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和网联化。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完善交通网监控设备及配套网络,推进船岸协同、自动化码头和堆场发展。
    2. 加快智能技术应用。推动卫星通信技术、新一代通信技术、高分遥感卫星技术、人工智能等行业应用,打造行业北斗高精度定位服务网络,构建高精度交通地理信息平台,全方位布局交通感知系统。鼓励物流园区、港口、机场、货运场站广泛应用物联网、自动化等技术,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智能化通用航空器应用。
    3. 推进智慧出行服务。推进既有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和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整合优化,提升基础设施的感知、分析、管理和服务能力。培育“出行即服务(MaaS)”新模式,打造全程电子化服务,推动实现“一次购票、一次支付、一证(码)通行”。
    (三)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1. 强化节能降碳和污染防治。加强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清洁能源装备设施更新利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规划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和加氢站网络,推进交通枢纽、停车场、公路服务区等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公路沿线合理布局风光发电储电设施。加快推动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推进机场设施“油改电”建设,完善干散货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开展港区船舶水污染物及沉积物接收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
    2. 加强生态保护和资源集约利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生态空间协调布局,强化生态选线选址和生态保护设计,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最大限度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切实进行“三线一单”相符性、协调性分析,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统筹集约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桥位、土地、岸线等资源,打造复合型基础设施走廊。加强老旧设施更新利用,推广施工材料、废旧建材再生利用和综合利用。
    3.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强内河航道、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推进多式联运型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青岛港扩大氢能利用、日照港建设大宗干散货智慧绿色示范港口,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绿色货运系统。吸引中短距离城际出行更多转向公共客运,稳步提高铁路客运比重。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四)提升行业治理效能。
    1. 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支撑保障一体化,优化完善机构职能。整合交通运输资源,鼓励交通运输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交通投融资和建设运营大平台。
    2. 健全完善法治型、服务型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市场开放、灵活高效的多元化交通运输建设运营体系。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
    3. 打造“山东交通标准”品牌。围绕综合运输枢纽、新基建、智慧高速、智慧港口、碳达峰、安全应急等重点领域,完善综合交通领域地方标准体系,积极争取上升为行业或国家标准。建立标准数据库,加强标准开放共享,全面提升标准公共服务能力。
    七、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本规划纲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充分考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尽量避免穿越生态红线环境敏感区,土地资源承载力具有较强韧性,污染排放可以控制在达标水平范围内,与相关规划总体协调,路网规模和布局总体合理,符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以及节能降耗要求。
    限于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的特点,以及全省环境敏感区数量较多、分布较广的客观实际,受地形、地质和路网功能目标等因素制约,部分路段难以避免涉及环境敏感区,可能对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在专项规划编制中,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将有关环评结论作为后续规划实施的依据,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影响,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二)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各项环境生态保护要求,预防和减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营运等活动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1. 遵守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强化环境保护制度。规划实施中,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多方案比选研究,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林地、湿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
    3. 做好污染物排放控制。积极采用综合措施,对交通建设及运营产生的污染进行有效防治,改善沿线声环境和振动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气体和固体污染物排放。
    4. 完善监管保障体系。各职能部门应提前介入,为项目选址选线等前期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实施保障,建立完善绿色交通发展战略规划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提升服务与管理能力。
    5. 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构建更加安全、环保的综合交通网。
    八、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加快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发展中的作用,全面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本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提供根本保证。
    (二)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健全规划纲要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发挥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及重点工程、铁路、民航建设工作专项小组等各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推动各类交通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市对接协同。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国家铁路集团等央企的协调,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
    (三)强化要素保障。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要素市场化配置,积极采用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科学合理安排普惠性基础设施政府投入规模,加强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各级各类规划在项目建设资金与效益平衡和建设时序安排等方面的统筹衔接。优化交通设计理念,做好项目用地节地评价,合理控制建设项目用地(用海)规模,提高交通用地复合程度。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划拨供地程序,强化建设用地供给,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保障。
    (四)强化实施管理。本规划纲要作为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需通过五年规划等发展规划或行动方案等落实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区域发展、流域发展等相关规划衔接,与城乡建设发展相统筹。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本规划纲要实施动态监测与评估,强化实施进展与统计监测工作,定期开展规划评估,适时进行调整或修订。
    分享到: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
  •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231214/651707.shtml
相关报告
  • 《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9-27
    • 新能源是全球具有战略性和先导性的新兴产业,代表着未来技术变革和能源发展的方向,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领域,是解决能源资源短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对提升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抢占未来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以及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推进全省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有效激发能源领域“新动能”,根据《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等,制定《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内容包括发展基础、发展形势、发展思路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5个部分,涵盖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热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可燃冰、海洋能等领域。 《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1.新能源装备。我省新能源装备产业起步较早,产业体系比较完备,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发展势头良好。2017年,全省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1100亿元左右。太阳能光热产业稳居全国首位,形成了济南、德州、东营等各具特色的太阳能产业集聚区。依托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海阳核电项目建设,烟台已初步建立了集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于一体的核电产业体系,拥有莱山、海阳两个省级核电工业园区和30多家核电装备制造及配套企业,占全省核电装备产值90%的市场份额。地热能及空气能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产企业100余家,热泵系统集成企业300余家,具有良好的产业、技术支撑。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全省中小型变压器产量居全国首位,拥有一批国内先进企业,初步形成了以输变电设备、配电自动化装置和电网“互联网+”等为特色的智能电网产业格局。新能源汽车生产规模稳步增长,2017年,全省共生产新能源汽车14.05万辆,占全国的18%左右,成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大省。 2.新能源应用。近年来,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我省加快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应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成为全省能源行业发展的突出亮点。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4.3%。新能源发电呈现跨越式发展,发电装机容量达2437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19.4%。其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均突破千万千瓦级,分别达到1061万千瓦、105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居全国首位,达到216万千瓦;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新能源其他领域综合利用也实现新突破,太阳能光热产品集热面积保有量约1.2亿平方米,占全国的30%左右;地热供暖面积4000万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利用居全国首位;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50万吨;车用乙醇汽油年试点推广量约120万吨。新能源汽车推广快速增长,累计保有量14.6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2.2万个,均居全国前列。 3.新能源技术。顺应全球能源技术革命发展趋势,我省在核能、智能电网等重点领域技术实现突破,氢能源、海洋能等前瞻性技术稳步推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行业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逐步建成,新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17年年底,我省新能源领域共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7个。核电防火保护产品“电缆及电缆桥架防火包覆装置”与“非能动实体防火保护结构”填补国内技术空白。核电岛内电缆生产获得许可,打破国外该技术垄断。烟台“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是国内唯一集核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于一体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可燃冰勘察开采技术、装备实现历史性突破,自主设计制造全球最先进的超水深、双钻塔半潜式可燃冰钻井平台,安装工艺、焊接工艺世界领先;在水合物微观测试技术、仿真模拟实验研究等方面居全国前列,为我国首次可燃冰成功试采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支撑。深海钻探隔水管打破了国外供应商对深海钻采核心部件的垄断。电动汽车充电群管群控、微网控制与电网互动技术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4.新模式、新业态。新能源产业和互联网、先进信息技术加速融合,新能源领域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光伏+渔业”“光伏+生态农业”“光伏+采煤塌陷地治理”等呈现规模化发展态势。全国首创的“光伏+生态农业”综合利用发展模式已在全国复制推广,全球首条高速光伏路面示范项目在济南建成,实现交通运输行业与新能源产业的深度融合。新能源汽车共享业务开始布局,推动传统租赁模式向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转变。以智慧车联网为核心,以充电服务、汽车服务和综合能源服务为重点,打造了“互联网+智慧出行”生态体系、“互联网+充电桩+新能源汽车”新模式,实现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全程监控、大数据分析和运营。建成覆盖全省的光纤主干网,2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全部实现无人值班,初步形成了“互联网+电网”发展格局。青岛中德生态园等5个项目纳入国家新能源微电网示范,探索电力能源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更加具有活力的电力市场化创新发展。 (二)呈现特点。近年来我省新能源应用和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产业发展起步早,但规模总量偏小。我省新能源发展起步较早,太阳能光热产业率先在全国形成规模,曾占据半壁江山,但竞争优势逐步减弱;生物质能、热泵等最先实现产业化,但行业地位低、影响力弱;新能源汽车发展较早,但创新能力不强,产业规模不大,乘用车自主品牌缺失。1986年,威海荣成建成了全国第一个风电场,2006年,菏泽单县建成全国第一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目前,由于缺乏可供规模化开发的水电,核电项目也尚在建设,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仅为5.5%,低于全国8.7个百分点;新能源产业增加值仅占全省GDP的1.5%,远低于江苏、浙江等先进省份的发展水平。 二是新能源应用发展快,但对产业带动作用弱。我省新能源开发应用快速推进,“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分别增长33.8%、146.5%、31.9%。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太阳能光热产品集热面积保有量、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一直保持全国领先地位,2017年,我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也跃居全国首位,风电装机容量进入全国前五位。但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应用与产业融合度低,产业支撑能力较弱,不能有效满足新能源应用快速增长的需求。 三是企业数量多,但龙头企业少。我省新能源领域企业总量达2400余家,但是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龙头骨干企业不多,带动作用不强,产业集聚效应不够显著。2017年,无一家新能源企业入围山东百强企业,产值过百亿的新能源企业仅有2家。江苏省仅光伏产业产值超过百亿元的已达6家,南京市智能电网产业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70%。 四是产业门类齐全,但核心竞争力不足。我省已初步形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门类比较齐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但新能源科技创新投入不足,自主创新技术薄弱,导致产业发展层次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缺乏制造关键核心新能源装备的龙头企业,缺少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产业产品配套协作能力不强,以基地或集聚区建设为载体的发展格局尚未形成,新能源产业总体上全而不优、多而不强。 二、发展形势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孕育、集聚迸发,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层出不穷,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统筹全局,把握机遇,因势利导,集中力量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国际看,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重大颠覆性创新不时出现,新能源汽车、页岩气等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分布式能源、能源互联网等领域蓬勃兴起;新能源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大数据等相互渗透、不断融合,各主要国家纷纷将新能源作为科技创新的战略制高点和产业转型发展的先手棋。同时,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欧盟、日本、北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更新和制定新能源发展战略,能源加速向清洁化、低碳化新能源时代迈进。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纳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篇章,为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指明了方向。顺应全球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大趋势,我国加快实施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双替代战略”,明确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使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增量的主要力量。 从省内看,我省能源消费总量大,煤炭消费占比高,减少煤炭消费、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压力巨大。《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已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提高到18%左右”。同时,我省资源型、重化型产业结构突出,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艰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纳入十强产业,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依托既有产业基础,抓住重点、突出特色,明确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实现快速高效发展。 三、发展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针,转变发展方式,强化技术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多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在国际有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智造”“山东创造”转变,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筹规划新能源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转型、能源总体布局、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科学推进,注重规划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开发利用与产业提升、技术进步协调发展。统筹陆地和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拓展成长空间,形成自身发展新优势与周边协同互动新格局。 突出重点,优质发展。紧跟国内外新能源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等重点领域发展,依托项目拉动和产业带动,大力提升新能源产业发展层次,壮大产业规模,促进新能源产业优质高效发展。 因地制宜,集聚发展。依据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结合各市发展定位,明确各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加强产业上下游协作,延伸产业链条。创新管理运营机制,推动“筑巢引新凤”“无中生有”,培育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打造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山东特色,积极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健全完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新能源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壮大。 (三)发展目标。未来5-10年,建成以创新引领、智能高效、龙头带动、集群发展为核心特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体系,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知名企业和品牌;逐步构筑以绿色低碳、节能高效、多元互补、智慧互联为主要特征的能源消费体系,新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高,新能源供应基本满足未来能源消费增量需求;力争把新能源产业发展打造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有效促进我省能源结构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 新能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400亿元。到2028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增加值力争分别达到12000亿元和4000亿元,成为全省新的重要支柱产业。 新能源应用规模不断提高。到2022年,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9%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400万千瓦左右,占省内电力装机的30%左右。到2028年,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提高至15%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500万千瓦左右,占省内电力装机的40%左右。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重点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达到5%左右;到2028年,全省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提高到5%以上,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力的自主技术、产品和品牌。 新能源产业集聚度大幅提升。到2022年,打造5个年产值过千亿元、在全国竞争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集群,培育10家产值过百亿的全国知名的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配套企业。到2028年,新能源装备大企业群体进一步壮大,区域特色和优势更加突出,实现由新能源产业大省到新能源产业强省的转变。 四、重点任务 顺应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围绕聚力建设新能源装备和应用强省,结合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加大要素支撑,分类施策,做大做强3大重点产业,优化提升4大优势产业,加快布局3大前沿产业,加快新能源在电力、热力、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壮大5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我省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国内尖端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研发、检验检测和产业发展高地。 (一)聚力做大做强3大重点产业。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基础性产业,代表了当前和未来发展重要方向和技术制高点,是很多省份都在重点布局、合力推进的关键新能源产业,也是我省从新能源产业大省向强省迈进的必由之路。结合我省产业布局和产业基础,聚焦3大重点产业,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产业聚集发展,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竞争力,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1.新能源汽车产业。把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作为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的重要内容,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为发展的主攻方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档次为核心,瞄准世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前沿,坚持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结合市场需求统筹规划布局,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产品、市场优化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市场规模,推动新能源汽车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到2022年,建成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聊城等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50万辆左右,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2500亿元。到2028年,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实现由低端新能源汽车生产大省向高端新能源汽车制造强省转变,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到4000亿元。 2.核电产业。围绕我国先进的三代、四代核电技术示范项目与核能小型堆多元供给平台建设,以核电技术自主创新为重点,发挥国家级核电产业创新示范平台作用,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孵化,打造我国先进的核能技术研发、人才集聚和核能综合利用产业示范高地,支撑和培育核能材料与装备制造、核电建设运维等产业发展,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核电装备基地和集成供应商。到2022年,核电技术创新能力与装备制造规模进一步提升,全省核电及配套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到2028年,核电装备与材料关键技术走在全国前列,具备新一代核电共用技术支持能力,成为中国核电走向世界的“桥头堡”,全省核电及配套产业产值力争达到1800亿元。 3.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发挥我省电力强省优势,围绕特高压入鲁通道建设、省内主网架升级改造、新能源接入消纳、智能微电网建设以及轨道交通电气化等现实需求,加快突破大容量输电、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智能电网大数据分析、储能大规模推广应用等关键技术,着力推动智能输变电成套装备、配网自动化设备、微电网系统以及智能化检测装备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智能电网产业与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储能技术深入融合,推动输变电设备和智能电网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特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提升省内智能电网建设所需设备自主配套能力。到2022年,输变电装备配套能力、成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智能电网核心装备自主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储能关键技术具备产业化能力,全省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产值超过1500亿元。到2028年,智能电网装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储能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全省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产值超过2300亿元。 (二)加快提升4大优势产业。热泵、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是我省具有良好优势的新能源产业,也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发展方向。依托我省较好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坚持市场应用导向,加快4大优势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标准,推动价值链向高水平跃升,实现4大优势新能源产业提质发展。 1.热泵产业。抓住国家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重大机遇,发挥我省既有热泵产业基础,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加快推进热泵机组关键部件及控制系统研究,不断提升产品全寿命周期内的可靠性、稳定性及季节性能系数(SPF),着力提品质、创品牌、扩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打造绿色智慧化工厂,建设全国一流的热泵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实现由热泵生产大省向热泵制造强省的转变。到2022年,全省热泵产业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到2028年,全省热泵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 2.太阳能产业。立足现有太阳能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发挥济南、青岛等市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坚持光伏产业和光热产业协同推进,大力研发推广高端、高质、高效技术产品和设备,鼓励配套企业、原料供应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协同创新,延伸产业链条,力争形成集上中下游于一体、各环节相互配合、契合度较高的完整产业链条,建立和完善相关工程设计、检测认证及质量管理等产业服务支撑体系,促进太阳能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到2022年,全省太阳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00亿元;到2028年,全省太阳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800亿元。 3.风电产业。以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发为契机,立足山东、辐射沿海、面向全球,围绕风资源评估、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风电场设计建设施工控制运维等重点环节,吸引国际国内风电装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落户我省,鼓励省内已有配套企业融入产业链条,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独立创新、联合创新,促进风电装备采购生产本地化、高端化,推动风电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总承包、运维服务等于一体的风电全产业链,实现风电产业规模化、关键技术自主化、市场销售国际化、运营服务一体化。到2022年,全省风电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0亿元;到2028年,全省风电产业产值力争达到800亿元。 4.生物质能产业。发挥我省作为生物质资源大省的优势,着力突破生物质高效低氮燃烧、气化耦合发电、纤维素乙醇、生物质航空煤油、生物质烯烃、生物质石墨烯等生物质能热转化和生化转化关键技术,重点推进生物质锅炉(窑炉)、成型燃料、发电设备、先进气化、碳化、生物发酵等领域关键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系列化产品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培育一批生物质装备制造、高值化产品开发、综合服务等特色骨干企业,着力打造生物质多元化利用示范省份。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400亿元;到2028年,全省生物质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0亿元。 (三)加快布局前沿性产业。突出新能源行业战略引领作用,瞄准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加大科技投入,着力培育氢能、可燃冰、海洋能等前沿性、先导性新能源产业发展,赢得发展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1.氢能。以克服我省传统能源体系短板为抓手,把积极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突破作为我省超前布局先导产业、抢占能源技术制高点的重点任务,加强氢能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协同,集中突破氢能产业核心技术,支持整车生产企业提升燃料电池整车制造能力。开展氢气制备、储运、燃料电池汽车等应用示范,优化氢能基础设施布局,通过试点示范加速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和商业化进程,培育一批国内一流氢能装备制造企业、燃料电池和动力系统集成研发制造企业、整车生产企业,形成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系统集成、整车生产、运营与配套服务等产业集群。到2028年,全省氢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 2.可燃冰装备产业。总结“蓝鲸系列”钻井平台的先进经验,加大发展勘探装备、生产作业装备与电控设备的研发力度。强化深海钻探成撬工程技术能力,推动参与天然气和凝析油勘探开发、天然气处理、天然气液化、海上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上游投资开发项目。以海洋地质研究机构为依托,加强对可燃冰模拟实验与测试、成藏过程与演化、资源勘查与评价等技术与机理的研究,助力可燃冰勘探开发。围绕防砂、储层改造、钻完井、环境监测等关键环节,集中攻关,研究适应不同类型特点的试采工艺和技术装备,形成从开采到储存到输运的全环节技术体系。到2028年,全省可燃冰装备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 3.海洋能。以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为着力点,以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支持百千瓦级波浪能、兆瓦级潮流能、温差能、海水浓度差发电等海洋能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发展低能流密度资源条件下的高效转换新技术、新方法,重点研发原创性的海洋能发电装置及关键部件;探索盐差能海洋能发电及综合利用机理,研发相应的发电原理样机。发展自主创新的海洋能发电装置实验室仿真技术方法,提升海洋能发电装置设计水平。加强海洋能发电装置海上测试方法及运行状态健康监测技术研究,建立并完善测试评价理论,形成相关测试标准与软件。研发深海漂浮式风电机组,探索海上风电和波浪能、潮流能等综合利用,掌握远距离深水大型海上风电场设计、建设及运维等关键技术,推进深海风电发展。开展小型化、模块化海洋能的能源供给系统研究,争取突破高效转换、高效储能、高可靠设计等瓶颈,形成若干个具备推广应用价值的海洋能综合利用装备产品。开展有居民海岛(礁)海洋能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建设,为规模化开发海洋能资源奠定基础。到2028年,全省海洋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 (四)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思想,适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对能源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清洁取暖等重点任务,着力推进新能源在绿色电力、绿色热力、绿色交通等领域的生产与利用,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努力推动能源生产革命和消费革命,以绿色能源革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以加快推广应用支撑产业快速发展。 1.绿色电力。加快推进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和省外来电发展,不断扩大新能源发电应用范围和规模,着力提升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加快优化电力工业结构。到2022年,力争实现两个30%,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30%、可接纳省外来电能力占全省可用电力装机的比重达到30%。到2028年,力争突破两个40%,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40%、可接纳省外来电能力占全省可用电力装机的比重达到40%。 核电。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东部沿海核电基地,以高温气冷堆、AP1000压水堆、CAP1400大型先进压水堆示范和商业化应用为核心,积极稳妥、高效安全地推进核电发展。稳妥推进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建设,力争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产。有序推进海阳、荣成两大核电厂址后续项目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投运。加强潜在核电厂址资源的勘探和保护,适时启动沿海第三核电厂址前期工作。围绕打造烟台核能多元化综合利用基地,整合ACP100S、ACPR50S、海工平台等相关技术,稳妥推进海上清洁能源综合供给平台建设,促进核能多元化利用。 风电。按照“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的原则,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海上风电带以及鲁中、鲁西南内陆山区风电带,科学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打造海陆“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海上,按照海上风电开发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沿岸经济建设、产业布局等统筹协调的总体要求,开展好海上风电规划修编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布实施、集约节约原则和统一资源配置、统一开发建设思路,科学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支持海上风电项目与海洋牧场等其他开发利用活动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海域资源效益。陆上,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适度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到2022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70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300万千瓦左右。 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分布式相结合,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开发利用,不断优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提高光伏发电质量和效益。在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农业生产等相协调的基础上,利用塌陷地、荒山荒地、滩涂、盐碱地等土地资源,采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方式,实施“光伏+环境治理”,重点打造采煤塌陷地光伏发电基地和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地光伏发电基地;利用工业园区以及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屋顶资源,建设一批“光伏+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推动光伏发电就地生产、就地消纳;结合风电项目建设以及设施农业、渔业、养殖业等,建设一批风光、农光、渔光等“光伏+综合利用”项目,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探索发展“光伏+交通”等新模式、新业态,开展光伏路面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光伏发电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光伏+技术进步”“光伏+竞价上网”,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市场应用和成本下降,健全光伏发展市场机制。力争到2022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400万千瓦左右。 生物质发电。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多元发展,科学推动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在鲁西北、鲁中等农作物秸秆丰富地区,重点建设农作物秸秆为主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鲁南木材加工聚集区和农作物秸秆丰富地区,重点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胶东半岛果树枝桠柴资源丰富地区,重点建设林木资源为主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落实环保、选址、垃圾资源量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条件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在工业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集中地区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地区,合理布局沼气发电项目。力争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 外电入鲁。着眼保障未来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压减煤炭、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等实际需要,强化外电在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和消费升级中的供应能力。完善特高压骨干网络,积极做好与已建成的锡盟、榆横、扎鲁特、上海庙四条外电入鲁特高压送电通道送端省份衔接,落实配套电源和送电电量与电价,尽早实现规划送电能力,有序扩大省外来电规模。加快建设潍坊(昌乐)至临沂(高乡)至枣庄至菏泽至石家庄(邢台)特高压环网工程;继续开展“外电入鲁”新通道研究。到2022年,全省接受省外来电能力力争达到3500万千瓦左右,占全省可用电力装机的比重达到30%;到2028年,接受省外来电能力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 抽水蓄能。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以及电网需求,统筹抽水蓄能发展与电源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抽水蓄能电站,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胶东负荷中心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增强区域电网调峰能力,提高东部沿海核电基地电力送出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水平;在“外电入鲁”通道落点集中的鲁中、鲁南地区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保障电网以及特高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到2022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左右。 2.绿色热力。结合国家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部署要求,统筹区域内能源资源供应、环境约束、经济承受能力和取暖用热特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在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的同时,积极发展电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多种清洁供热,逐步实现供热资源和形式的多元化、灵活性,加快供热领域各类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力争到2022年,全省绿色热力取暖面积占比达到15%以上。到2028年,全省绿色热力取暖面积占比达到25%左右。 电能取暖。结合取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取暖规模、电力资源等因素,在与电网公司做好充分衔接、落实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电取暖。在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和新型社区,优先选用空气源、污水源、地源、海水源等热泵取暖,提升电能取暖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场、办公场所、酒店等昼夜冷热负荷变化较大的建筑配套建设电蓄热(冷)设施,促进电力负荷的移峰填谷,降低运行成本。在不具备市政集中供热的区域,优先推广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集中供热技术;对于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优先推广家用空气源热泵技术,或合理选择使用蓄热式电暖气、碳晶电采暖等分散式电采暖技术。到2022年,全省电能取暖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以上。 地热能供暖(制冷)。充分发挥我省地热能资源储量大、分布广等特点,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广使用集中与分散式取暖。积极推动中深层地热能取暖,根据地热能资源分布及供热市场需求,在“取热不取水”的原则下,采用“采灌均衡、间接换热”或“井下换热”的工艺技术,在鲁西北、胶东、鲁中(西)南等地热资源相对富集地区,采用“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取暖。大力开发浅层地热能取暖,按照“因地制宜,集约开发,加强监管,注重环保”的原则,采用热泵技术为主,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取暖(制冷),经济高效的替代散煤取暖。到2022年,全省地热能取暖面积达到7000万平方米左右。 生物质能供热。充分发挥我省生物质能资源储量大、品种多、分布广等优势,按照就地收集、就地消费原则,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供热。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按照热电联产集中取暖规划建设,作为县城及周边乡镇、农村社区的重要热源;结合用热需求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对已投运农林生物质纯凝发电项目有序进行供热改造,积极为周边城乡居民及工业园区企业供暖、供气。在落实环保、选址、垃圾资源及社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科学规划布局建设分布式生物质成型燃料收集、加工和销售基地,采用生物质锅炉和生物质节能环保炉具等方式,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供暖和农户分散供暖。力争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能供暖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左右。 太阳能供热。依托我省太阳能资源和光热产业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模式,实现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电能等多能互补,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在条件适宜的小城镇、民用和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在农业大棚、养殖场等用热需求大且与太阳能特性匹配的行业,充分利用太阳能进行供热。到2022年,全省“太阳能+其他”清洁能源取暖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左右。 核能供热。密切跟踪低温供热堆技术商业化应用成熟度,借鉴北京燕龙泳池式低温供热核反应堆的技术应用,积极推进核能示范项目研究论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海上浮动堆和小型低温供热堆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3.绿色交通。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为核心,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绿色交通省份建设。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车、出租车等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比例和规模,形成新增道路运输车辆以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为主的发展格局。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大力推广“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广使用。2019年起,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特别是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先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标准,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工程,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50万辆。 充电基础设施。围绕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保障电动汽车顺畅出行。到2022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新能源汽车+互联网”业务新模式,推进租赁业务与现代信息平台融合,支持充电装备制造企业开展运营模式创新。积极探索车辆共享、分时租赁、整车租赁等模式,鼓励社区、园区等区域建设共享充电桩,打造新能源汽车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五)培育壮大5大产业集群。依托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实施重点区域培育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生产要素快速聚集、高效整合,着力培育壮大5个核心竞争力强、产业层级高、产业链条完整、特色优势突出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有力带动全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1.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以济南、潍坊、聊城为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新能源高档客车和载货车以及环卫、医疗、园林等行业专用车,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打造全国一流的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基地。以青岛、淄博等为重点,发展新能源乘用车项目,促进新能源乘用车提升档次、快速发展,实现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转换接续,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以青岛、淄博、枣庄、潍坊为重点,加快突破技术瓶颈,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支持淄博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电机,扩大生产规模,建设先进电机产业装备生产基地。 2.核电装备产业集群。以济南、烟台、威海为重点,着力发展百万千瓦级及第三代、第四代核电装备研发制造,围绕华龙一号、AP1000、高温气冷堆、海上浮动堆等相配套的核电用钢制安全壳、结构模块、设备模块、一体化堆顶组件、核电法兰、铸造主管道、压力容器、稳压器、主泵泵壳、核燃料处理设备等核电关键设备,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壮大产业规模和竞争实力。支持烟台国家级核电研发中心和核电领域检验检测中心、济南核电材料及核压力容器基地、威海核能利用国际创新示范园建设,稳妥推进海上清洁能源综合供给平台、低温供热堆等核能综合应用项目,打造世界知名的集核电材料研发、核电装备制造、核电站建设与运维、中低放核废物处理、核设施退役后处理、核能多领域应用等于一体的核电产业集群和核技术创新集成基地。 3.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集群。依托济南、泰安,着力发展特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变电站成套装备、智能配电网成套设备、用户端智能化成套装备等装备研发制造,打造千亿级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产业基地。支持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枣庄、东营等市,加快发展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设备、电网信息智能传感检测技术及装备、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电站智能清洗机器人等高端装备,打造清洁高效发电设备、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配电设备等研发生产基地。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的高端输变电及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 4.氢能产业集群。以济南、青岛、潍坊为重点,立足前沿、打造尖端,综合推广利用氢能源。积极推进济南“中国氢谷”建设,推动氢能制备、储运、加氢基础设施和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以及关键材料等方向领先的中央企业在我省落户。依托济南、潍坊等市骨干企业,建立氢燃料电池创新中心,加快突破核心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相关的动力系统、核心部件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力争在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 5.海上风电制造与应用产业集群。以青岛、烟台、东营、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市为重点,围绕海洋强省战略组织实施和“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建设,加快推进6兆瓦、8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及使用,带动相关配套装备产业发展,建设高端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支持蓬莱争取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基,带动风机制造、海洋装备、技术研发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波浪能、潮流能等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互配套、协同发展的建设格局。 (六)组织实施5大重点工程。围绕培育新能源领域新动能,扎实推进创新能力提升、质量品牌建设、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区域能源转型示范、“互联网+”智慧能源等5大重点工程,有效支撑新能源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1.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整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骨干企业等优势单位资源,围绕新能源汽车、核电、储能、氢能、海洋能等关键领域培育创新载体,搭建一批对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推进山东烟台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运作机制搭建,打造开放共享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到2022年,力争打造3-5家全国领先的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成5-10家产学研合作的省(国家)级创新中心,并引导其建成集共性技术研发、业态模式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成果转化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创新载体。 2.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完善新能源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加强品牌培育,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推进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成本控制、营销服务等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设质量动态评价系统,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能力,增强企业产品综合竞争力。围绕新能源重点领域及前瞻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规模优势的新品牌。实施“专精特新”工程,培育“单项冠军”,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特色品牌。推进“山东制造”品牌建设,加强品牌文化内涵设计推广,强化产品质量标准提升,推动新能源产业“山东制造”向“山东质造”转变,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品牌高端提价值。 3.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工程。围绕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与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水平,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在一定区域内集聚,加快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提高产业区域配套水平,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与开发利用一体化水平,打造产用融合发展示范区,实现应用促进产业、产业支撑应用良性发展格局。聚焦我省未来核电、海洋能综合利用、氢能、海上风电等新能源发展重点领域,依托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大技术平台,着力打造产城融合、产用耦合、产研结合、多位一体的现代化新能源融合示范区。 4.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以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绿色能源示范县既有工作为基础,在可再生资源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管理有基础、经济承受能力强的区域,通过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系统集成、体制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供热、供电、供气、交通、建筑等各领域的应用,显著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促进区域能源生产和消费转型升级,逐步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技术路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和政策体系。 5.“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工程。以青岛中德生态园、济南积成工业园、泰安泰开工业南区等国家级新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为引领,在产业园区、大型商务区、大学城、交通枢纽中心等重点区域,加强终端供能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技术、冷热电三联供和微电网等集成应用,探索发输储配用一体化的技术应用和商业运营模式示范,同时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新能源就地生产和就近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围绕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积极推进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储能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用户需求,集成电网、企业、交通、路况、气象、安全等各种数据,建立电动汽车用户综合服务系统,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省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省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要立足职能、主动担当,抓好重大事项推进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推进新能源产业推广应用、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各领域发展;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创新思路、积极作为,从破解土地制约难题、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统筹规划布局、推进清洁取暖,科学指导海域使用、开展海洋能利用试验示范,加强电力供应保障、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提供务实有效的政策配套;省统计局要完善新能源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实施跟踪监测,为科学监测、科学决策、强化考核提供支撑。各市要依托新旧动能转换相应工作机制,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要素保障,全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二)加大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权利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督同步加强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务服务、健全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包容创新、审慎监管、运行高效、法治规范的服务型政府。完善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除国家规定必须保持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最大限度地放宽投资准入,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决策和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保障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深化电价改革,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需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新能源价格体系。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降低准入门槛,推行动态审慎监管,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 (三)强化智力支撑。坚持人才第一资源理念,建立健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新能源领域智库、联盟(协会)和人才队伍协调推进体系。遴选国内新能源领域一流专家组建智库,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智库开展合作,研究提出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新能源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政策建议,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投资结构调整提供咨询,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引进和研发提供指导。组织省内新能源领域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龙头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组建联盟(协会),广泛吸纳企业代表、中介组织等参与,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交流协作,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进中国能源大学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各层次教育、培训机构,强化新能源相关学科设置,加强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技能新等专业人才培养。完善新能源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引进顶尖或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矩阵式的研发能力布局和跨产业协同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体系化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完善财税和价格体系。遵循财税和价格改革方向,强化财政激励、税收和价格引导功能,支持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价、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标准制定、检测认证体系建设等基础性领域、前沿性学科以及示范工程的倾斜力度,激励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产业。严格落实国家对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费用减免等税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实施清洁能源取暖财政扶持引导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资金附加补助目录;探索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配置资源,引进技术和经济实力较强的投资主体参与项目建设,推进技术水平提升和上网电价下降,逐步建立新能源发电价格补贴退出机制。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适应新能源产业的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模式,采用多种投融资模式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产业,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探索建立项目推介常态化制度,搭建银企交流平台,积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投贷联动等新模式,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倾斜支持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新能源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私募股权等方式实现融资。充分发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作用,加大对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支持和引导。支持新能源资源、设备、服务、应用的资本化、证券化,为基于“互联网+”的B2B、B2C、C2B等多种形态的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平台。鼓励面向分布式能源的融资租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灵活的投融资手段,促进能源的就地采集与高效利用。建立和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 (六)扩大对外合作。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全方位实施新能源产业对外开放与合作战略。支持我省优势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境)外优秀企业合作,通过相互投资、拓展市场等方式,对关键新能源技术和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全面提升我省新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装备制造水平。
  • 《布局加氢站!加强储氢技术攻关!上海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5-17
    • 5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加强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控制、高压和液态储氢等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建设中日(上海)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支持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发展,积极研究新型储能技术。” 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提出:“根据燃料电池产业发展需要,在临港新片区、嘉定、上海化工区等区域布局一批加氢站。” 原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发〔202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6日 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保障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的用能需要,进一步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上海能源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以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在能源安全保障、结构优化、改革创新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十四五”上海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能源建设有序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逐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一批技术含量高、保障能力强的标志性能源项目。随着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通道和500千伏五角场变电站等重大电网工程建成投运,以“五交四直”市外来电通道和500千伏双环网为支撑的城市主干电网结构更为完善。奉贤、崇明等燃机项目建成投产,闵行燃机项目开工建设,石洞口电厂等容量替代项目启动实施,新增电源全部为清洁能源发电。建成洋山LNG储罐扩建工程、临港-上海化工区天然气管道等一批重点油气项目,形成以“6+1”多气源和C字形城市主干管网为支撑的联供体系,出台《上海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方案》,油气应急储备能力有效提升,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能源需求平稳增长,能源消费结构更加趋于优化 “十三五”前四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为1.7%,略高于“十二五”前四年1%的水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下降至1.11亿吨标准煤,比2019年减少600万吨标准煤。其中,天然气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十三五”前四年年均增速5.9%;2020年全市用气量92亿立方米,最高日用量和最大峰谷差均创新高。电力消费增速小幅回升,“十三五”前四年年均增速23%;2020年全市用电量1576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和最大峰谷差均创新高。抓住能源供需环境相对宽松、清洁能源供应较为充足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十三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37%下降到31%,天然气占比由10%上升到12%,非化石能源占比由14%上升到18%,均已完成本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 (三)能源技术取得突破,能源发展进入调结构新阶段 聚焦前沿领域和关键环节,能源装备研发制造取得重大突破。实现H级燃气轮机国产化总装,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首台堆内构件通过出厂验收。完成6兆瓦直驱海上风机样机研制,250千瓦集装箱式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研制成功。完成国内在用的最大吊重能力1000吨绕桩式风电安装船研发制造。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阳光贷”金融创新,有效破解分布式光伏“融资难、融资贵”瓶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奉贤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对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能扶持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为行业的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本地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从4.7%进一步提高至9.8%。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35.6%。 (四)能源体制改革提速,能源市场建设步入快车道 以电力和油气体制改革为重点,有序推进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成立市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制定现货和中长期交易相融合的上海电力市场建设总体方案,统筹推进上海电力体制改革。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完成股份制改革,上海石化暂供区、外高桥港区2个增量配网试点项目取得较好成效。创新发电与控煤相结合的市场化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上海市省间清洁购电交易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核定,完善天然气和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全市工商业电价、气价进行了多轮下调,以减轻企业负担。依托建设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国家级平台,上海在全国能源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现货交易量居亚洲同类交易场所前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市原油期货,跻身全球原油期货市场前列。 (五)能源服务聚焦民生,能源区域合作迈出坚实步伐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连续出台优化电力、燃气接入营商环境改革方案。通过流程再造、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推动我国“获得电力”指标持续提升,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该项指标排名进一步提升至第12名。燃气接入营商环境也得到较大改善,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能源建设聚焦民生需求,通过政策引导,全市充电桩车桩比达到1.1∶1,为新能源汽车推广营造良好环境。电力架空线入地整治累计竣工规模超260公里。按照每户8千瓦标准,完成315万户居民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扩容改造。中心城区供电可靠性提升到99.994%。崇明农村电网完成新一轮升级改造,“两率一户”在全国率先达标。完成老旧隐患燃气管网改造近300公里,居民住宅老旧立管改造40万户,供气安全性有效提升。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区域能源合作不断深入发展。如东-崇明天然气管道顺利通气,崇明-南通电力联网加快推进,与浙江共同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长三角地区能源互通互联水平不断提高,能源合作发展机制迈上新台阶。 二、发展形势和挑战 (一)发展形势 一方面,能源发展迎来动能转换期,可再生能源将以更快速度发展。从需求侧看,用能需求再电气化、低碳化趋势明显,集成电路等新产业、5G和数据中心等新基建将成为推动上海能源需求增长的新动能。随着能源科技进步,储能和电动汽车的普及将进一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从供给侧看,风电、光伏效率提升和成本降低,可再生能源将逐步平价上网,这将助推能源转型。面对市内可再生能源资源瓶颈,本市低碳发展仍需大规模新增市外来电,新的特高压通道建设迫在眉睫。另一方面,能源安全步入“立破”衔接期,需高度关注能源转型风险。能源安全转型要求“先立后破”,要求兼顾低碳效率和安全。能源低碳转型要求能源供应从化石能源为主转向更多发挥可再生能源作用,未来国内对低碳清洁能源的需求将大幅增加,但低碳新动能培育需要一个过程,这对本市能源保供将产生重大影响。 (二)面临挑战 “十四五”期间,上海能源发展形势紧迫、任务艰巨,如何有效解决和应对能源发展面临的矛盾和挑战,进一步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低碳能源安全供应体系,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上海能源产供储销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一是电力供应仍存在薄弱环节。大规模、长距离、集中输送的直流外来电带来了较大的调峰压力,城市中心仍有老旧输变电设施,部分区域电网仍较为薄弱。30万千瓦及以下老旧煤机效率低、煤耗高,需加快转型升级。二是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需加快完善。天然气储备能力有待提高,洋山LNG外输面临单一通道风险。原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较高的能源安全短板将长期存在。三是可再生能源面临资源不足等发展瓶颈。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可供开发场址较为有限,分布式光伏发展受到屋顶资源、产权共有等因素制约。四是成品油规划布局需继续优化调整。航空煤油保障体系需加快调整,机场航油储备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结合中心城区功能转型,油库布局有待优化调整。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从供需两侧加快推动能源新旧动能转换,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为双动力,加快打造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城市的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安全为本、多元发展。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与中西部地区能源合作,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区域管网互联互通,做到内外并重和多元驱动,适度超前规划布局重点项目,加快补齐调峰储备短板,打造高标准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实施电能替代,促进智慧交通与智慧能源的融合,提高能源系统的灵活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清洁高效、低碳发展。低碳能源快发展和高碳能源低碳利用并重,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可再生能源坚持大发展、优布局,增量内外并重、风光并举。煤炭坚持控总量、调结构,煤电逐步从主力电源向支撑调峰电源转变。天然气坚持多来源、稳储备,更好发挥进口LNG作用。在优化大电源布局同时,大力推动分布式电源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以电力和油气改革为重点,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能源要素市场。大力推进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基建发展,促进能源系统高效化、低碳化、数字化、智能化、互动化转型。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等发展实际,开展区域能源综合创新示范。 ——服务民生、共享发展。进一步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尤其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能源新基建建设,推进城乡用能服务均等化,推动能源设施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持续优化电力、燃气接入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上海能源高质量发展目标是着力推进五个转型。一是能源发展从集中为主向集中和分布式发展并重转型,更好适应能源变革趋势,推动清洁能源加快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转变;二是能源供需从单向平衡向双向互动转型,推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是能源结构优化从政策推动向科技与体制推动转型,逐步实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四是能源资源配置从计划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型,更好激发企业主体自主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五是能源设施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型,更多应用数字技术,促进能源服务从提供单一能源产品向综合服务转变。 1.总量预测。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到2025年,能源供应能力按照力争1.35亿吨标准煤配置。倡导节约用电、合理用能,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预计185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消费量预计增加到137亿立方米左右。 2.结构优化。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下降5%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0%以下;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到17%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20%左右,可再生能源和本地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36%左右和8%左右。 3.安全保障。到2025年,力争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供电可靠性达到99.996%左右,电力系统备用率保持在10-15%,天然气储备能力达到20天,燃煤电厂电煤储备能力达到15天。 4.节能环保。到2025年,全市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290克/千瓦时;电网线损率低于4%;天然气产销差率低于3.5%。 5.服务民生。到2025年,人均生活用电量和用气量分别达到1200千瓦时和92立方米。进一步提升电力故障(燃气漏气)报修服务水平,中心城区(内环内)报修到达时间60分钟(45分钟)以内,非中心城区(内环外)90分钟以内。 (四)重大能源设施布局优化 1.加快完善市内“5+X”电源布局。结合吴泾地区转型和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完善“漕泾、临港、外高桥、石洞口、吴泾-闵行-奉贤区域”5大电源基地功能。研究在闵行电厂布局大型燃气发电基地,吴泾-闵行-奉贤区域电源基地将从煤气并重逐步转向全部为气电,加快推进吴泾煤电等容量异地替代。临港电源基地全部为气电,漕泾和石洞口电源基地以清洁煤电为主、气电协同发展,外高桥电源基地全部为清洁煤电。“X”为青浦白鹤、崇明推虾港等分散电源点。 2.推动天然气设施网源协调布局。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建成后,配合“7+1”多气源、多通道格局,着力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三大环网”结构。深化论证宝山-崇明越江管道西线方案,推动6兆帕主干管网从C字型向O型转变,研究在宝山沿江地区规划布局LNG储运站,缓解东北部地区天然气管网较为薄弱问题。优化浦东地区2.5兆帕环网,补强市中心1.6兆帕环网,为全市气源均衡供应提供支撑。 3.形成南北互济的油品供应体系。结合高桥地区城市规划和徐汇滨江开发,同步调整全市油品供应体系,上海石化在全市油品供应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航油形成“5+5”供应格局,虹桥国际机场主要通过金虹管道供应,浦东国际机场主要通过五号沟和海滨油库供应,并通过白沪管道(原油改航油)、浦虹机场联络管道提升安全性;云峰航油油库调整到上海石化地区,并与五号沟、海滨、虹桥和浦东国际机场油库成为上海五大航油储备基地。汽柴油供应形成“2+X”供应体系,汽柴油管道运输依靠金闵成品油管道和适时调整功能的原白沪石脑油管道,云峰成品油库调整到石洞口地区,布局若干个成品油库和码头。船用燃料油主要依托洋山申港油库供应。 4.内外并重拓展非化石能源发展布局。市外非化石能源重点是在巩固扩大西南水电基地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协调支持在西北等地区布局大型风光基地、在华东地区研究布局核电基地。市内非化石能源重点围绕风光布局,风电发展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近海风电重点开发奉贤、南汇、金山三大海域,深远海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以东海域,陆上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浦东(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光伏开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集中式光伏重点推动渔光互补、水光互补、农光互补和交通领域光伏发展,主要布局在崇明、青浦、奉贤、金山、松江、嘉定和浦东等区域,支持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实施屋顶“光伏+”计划。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可靠、坚强稳定的能源供给体系 1.统筹兼顾、系统优化,科学实施电源结构调整 一是优化市内煤电结构,煤电向清洁高效灵活兼顾转变。实施现役煤电“三改联动”改造(节能改造、灵活性改造、具备条件的实施供热改造),重点推进吴泾八期2号机、宝钢3号机等高温亚临界改造项目。对有意愿实施等容量替代的吴泾地区、外高桥一厂、石洞口一厂煤电机组,根据城市布局优化和煤机结构升级需要,支持企业开展等容量替代。结合高桥地区产业转型同步关停高桥石化自备电厂。宝钢和上海石化自备电厂加快清洁化改造,按照不超过原规模2/3保留煤机,宝钢1号机关停改备用,其余燃机等方式替代;宝钢、上海石化保留的煤电机组应实施“三改联动”或等容量替代。在老旧机组中择优确定战略备用机组。在西北风光基地合理配建煤电。 二是有序推进市内燃气电厂建设,气电向调峰和适度电量支撑转变。推进重燃重大专项建设,配合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再建设约160万千瓦燃机。结合城市重点区域开发,选择冷、热、电负荷较为集中的项目推广天然气分布式供能。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发电机组达到1250万千瓦。 三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转变。实施“光伏+”专项工程,结合土地和屋顶资源,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光伏发展,力争光伏新增规模270万千瓦。近海风电重点推进奉贤、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探索实施深远海域和陆上分散式风电示范试点,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结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新增规模约40万千瓦。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开发,研究探索潮汐能试点示范。 四是积极争取新增市外来电供应,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根据国家能源战略和特高压通道走廊情况,按照“积极争取、合理配置”的原则,“十四五”期间,争取国家协调支持200万千瓦低碳清洁市外来电。与非化石能源资源丰富的西部等地区加强合作布局大型非化石能源基地,力争“十四五”期间启动建设,为城市能源低碳转型打好基础。 2.对标最优、聚焦重点,有序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要求,在尽快形成“双环”(500千伏双环网)“十一射”(7交4直11个市外来电通道)主干网架的同时,谋划新的特高压通道。进一步推动市外来电通道和城市输电网、配电网协调发展,基本建成满足国际大都市高可靠要求、适应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需要,结构坚强、智能互动、运行灵活的城市电网。 一是合理布局新增市外来电通道。为满足西北等地区千万千瓦级风光基地消纳要求,以崇明为落点同步规划外电入沪特高压通道,深入研究特高压过江方案。力争启动葛南直流扩容工程,更大规模消纳西南水电等清洁能源。 二是构筑坚强稳定的500千伏电网。“十四五”期间,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970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361公里。建设东西两大通道,东通道即江苏-崇明500千伏线路,同时加快研究推进崇明到市区可再生能源输电大通道建设;西通道即黄渡-泗泾-新余和东吴-黄渡-徐行“双改四”线路改造。配合重燃重大专项,实施远东-亭卫500千伏线路串抗工程,控制短路电流水平。配合外电入沪特高压,重点做好崇明、宝山、嘉定等地区500千伏新增电网设施布局。 三是建设灵活可靠的220千伏电网。“十四五”期间,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744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873公里。重点加快“三区一域”(临港新片区、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吴泾转型区域)和五个新城等重点地区电网建设。有序推进老旧变电站升级改造,加强相邻分区之间联络通道建设,提高分区间互转互济能力。 四是打造世界一流的城市配电网。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配电网的智能化水平。结合重点区域建设,加快“钻石型”配电网推广应用,实施本市电力架空线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每年实施不少于80公里电力架空线入地,推动电网设施和城市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和35千伏变电容量855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2429公里。 3.补齐短板、优化布局,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通过丰富气源、完善管网和提升储备等方式,构建更加稳定可靠的天然气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气源储备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力争2023年起陆续建成码头和输气管道,推动10座储罐相继投运。积极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资源入沪。开展东海天然气送沪路由和登陆点研究,研究在宝山沿江地区规划布局LNG储运站。二是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布局。建成五号沟-崇明等主干管网项目,加快推动罗泾-白鹤、白鹤-练塘-金山-化工区复线项目,研究上海主干管网北部成环方案,提高本市天然气管网薄弱区域的输送能力。 4.优化布局、提升储备,建设稳定可靠的油品储运体系 一是加快成品油管道建设,重点推进四大管道工程(金虹航油管道、金闵二线成品油管道、上海石化-白沪管道、海滨-高化航油管道),在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规划预留管道路由。二是提升油库储备能力。加快四大油库扩建(五号沟、海滨和虹桥、浦东国际机场油库)。三是实施设施布局调整。配合云峰油库停用,推动石洞口地区油库扩建;在上海石化地区布局航油储罐,满足航油储备要求。适时调整白沪原油、石脑油管道功能。研究浦东国际机场专用码头就近供油可行性等。 5.规划先行、适度超前,扎实做好重点区域能源保障 一是临港新片区以完善管网设施布局为重点。围绕500千伏远东变电站,按照高可靠性标准完善区域电网。临港新片区将新建220千伏变电站7座,改造220千伏变电站4座,新增110千伏变电站18座。新建2座高-次高压调压站、4座高-中压调压站,建设高标准的高压环网系统,推动区域燃气服务一体化供应,大幅提高区域供电、供气能力。二是一体化示范区以能源网络一体化布局为重点。新建220千伏变电站3座、110千伏变电站12座,利用西气、川气多路气源优化管网布局。在全国率先实现跨省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探索建立一体化的区域电力、燃气信息服务平台,从能源设施末端转为互联互通节点,大幅提升能源供应可靠性和服务水平。 (二)着力构建绿色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消费体系 1.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节约利用能源。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总量控制更加弹性、灵活适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加强节能技术研发与应用,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争当行业能效“领跑者”。通过政策、技术和市场机制等多种手段,按照不低于最大用电负荷5%的标准,加强能源需求侧调节能力建设,提高系统能效。 2.促进重点用能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本市重点区域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发,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新建项目原则上应一体化开发屋顶光伏,加强用户侧分布式供能、热泵等综合能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电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强政策引领,优化流程对接,推进LNG加气站和航运LNG加注设施建设。全市岸电泊位达到80个以上,内河码头完成低压岸电设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削减钢铁、化工用煤,煤炭使用进一步向发电领域集中。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以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为抓手,促进节能低碳循环发展。 3.进一步提升能源行业服务民生水平。打造一批能源惠民工程和实事工程,不断提高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电力重点是将崇明农网纳入城网建设范畴,按照每户8千瓦标准完成石化暂供区居民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改造,进一步做好电网规划和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衔接,推动配电网与充换电设施布局协调发展。燃气重点推动全市居民住宅老旧立管改造、地下隐患管道改造、智慧燃气表具应用。 (三)着力构建技术领先、高端示范的能源创新体系 1.提升能源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水平 围绕能源科技短板弱项,提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应用,以示范促研发、以应用带产业,加快成为国际、国内能源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技术产业高地。 一是聚焦关键技术,提升传统能源装备技术水平。结合国家重燃重大专项和中国科学院国家试验平台建设,加快实现燃气轮机关键材料与部件制造、试验、设计和运维的自主化。完全具备自主三代大型压水堆主设备关键制造能力,突破第四代高温气冷堆、快堆、钍基熔盐堆等堆型的主设备制造技术及核心材料技术。大力推广煤电高温亚临界技术。提升大容量LNG船舶建造水平,加强1500米及以下工作深海油气采油树、管汇等装备自主制造能力,在深海采油水下生产控制系统、水下密封等关键技术方面形成突破。推进国家管网应急救援中心(上海)建设,加强应急救援新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提升油气管道保护水平。 二是发力新能源新赛道,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0兆瓦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和关键部件。推进新型高效晶硅电池发展,加快钙钛矿等新一代光伏电池的研发。加强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控制、高压和液态储氢等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建设中日(上海)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支持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发展,积极研究新型储能技术。探索潮汐能、波浪能等新型能源开发。 2.加快能源领域新基建建设 鼓励5G、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能源的深度融合,深挖能源大数据潜力,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加快以充电设施为重点的新终端建设。新建20万个充电设施,建设45个以上出租车充电示范站,支持电动汽车发展。提升充电设施市级平台核心功能,实现全市充电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改善用户充电体验。根据燃料电池产业发展需要,在临港新片区、嘉定、上海化工区等区域布局一批加氢站。 3.推动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积极培育能源领域新动能。结合电力市场建设,促进能源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发展能源咨询、设计、生产、运维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提供集冷、热、电等能源品种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结合能源新基建建设,重点培育新业态发展。一是推进多站融合发展,重点在中心城区建设一批示范站。二是推进阳光金融发展,助力分布式光伏发展。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储能设施,大型风光电站按需适时配置储能设施,在工业园区等领域有序发展用户侧储能。 4.布局四大能源创新示范区 一是在临港新片区布局风光气储示范区。重点围绕一核(500万千瓦级临港燃气发电基地)、一带(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一区(50万千瓦级分布式发电示范区)布局项目,促进风光气储融合发展,提升区域电源保障能力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二是在一体化示范区布局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区。围绕能源互济互保、分布式能源高比例接入、配电网智能化升级等发展需求,结合水乡客厅等重点项目开发,通过能源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绿色城乡和清洁能源协调发展、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打造“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智能开放”的能源互联网,有效支撑示范区经济社会清洁化、低碳化发展。 三是在小洋山布局高水平冷能利用示范区。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梯级利用”的原则,推动冷能发电、数据中心、冷链物流仓库等项目建设,科学规划空气分离、低温粉碎等深冷利用项目,进一步提高LNG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四是在崇明布局低碳发展示范区。围绕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建设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在崇明开展零碳社区建设,建设若干高标准零碳示范建筑。同时,努力将横沙打造成为零碳岛。 (四)着力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 1.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借鉴国际电力市场建设经验,按照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推进以现货为核心的电力市场改革。遵循规模由小到大、交易品种逐渐增加、交易机制逐步完善的市场建设规律,以电力现货全电量竞价与中长期交易为主、电力金融市场为补充,推动建设适应安全、低碳、经济发展导向的现代省级电力市场体系,科学引导电力行业投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释放电力市场改革红利。积极稳妥做好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制、售电侧改革、增量配网等各项改革工作。 2.稳步推进燃气行业改革 按照国家油气体制改革部署,持续优化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在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燃气设施公平开放,完善与管网运营机制相适应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 3.加快推进上海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 推动交易品种齐全、期现相互联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交易中心建设。通过油气现货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油气期货、发布价格指数和开展衍生品交易扩大价格影响力,为提高我国在国际油气市场的话语权和定价权发挥重要作用。 4.持续推进能源营商环境改革 进一步推进电力、燃气接入营商环境改革,在低压非居用户电力占掘路告知承诺审批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告知性备案、负面清单等改革举措。实现燃气接入“310服务”(最多3个环节、1件材料、0跑腿)。优化完善电力、燃气接入收费机制,进一步压缩时间、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用户满意度。 5.健全能源安全储备机制 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加快补齐储备短板,不断优化储备结构,构建规模合理、责任清晰、响应灵敏、应对有力的能源安全储备体系,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等情况的能源应急保供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一是成品油储备形成经营企业储备为主和政府安全应急储备为辅相结合的机制。二是天然气储备要发挥本市“一张网”优势,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形成“政府3天、城燃企业5%、上游企业5%、国家管网5%”的储备能力,通过气电双调提升用户侧调峰能力。三是煤炭储备要鼓励重点用煤企业深入挖掘潜力,深化与上海周边地区的跨区合作。进一步落实燃煤发电企业电煤储备责任,推动企业加强与上游煤矿、码头和运输环节的协调合作。四是以电力应急储备调峰能力为重点加快提升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最大负荷40%标准,配备应急备用调峰能力,推进发电侧调峰电源建设和灵活性改造,建立战略备用机制。优化完善局部电网网架,保障重要用户安全可靠用电,督促重要用户配置自备应急电源。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夯实电网安全协同防御能力。 (五)着力构建开放共赢、协同互补的能源合作体系 1.深化长三角能源一体化合作 聚焦长三角区域发展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快推动区域能源合作发展。积极开展区域能源规划衔接,加快推动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外电入沪特高压等跨省重大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沪浙、沪苏天然气联络线等重大项目,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余缺互济合作机制,提高苏浙皖沪三省一市能源应急保障能力。在一体化示范区积极探索区域能源协同发展新模式。 2.拓展能源国际国内合作新格局 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动能源上下游一体化深度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内能源输出地区的战略合作,鼓励上海能源企业“走出去”,开拓能源供应渠道和储备基地。鼓励上海能源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海外清洁能源、油气勘探等能源项目开发,加大能源领域先进技术、关键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力争在能源领域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能源科技创新中心、市场交易中心、高端装备制造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能源统筹管理 发挥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各相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能源保供、控煤、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能源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建立完善规划体系 加强综合能源规划管理,统筹煤炭、天然气、光伏、风能、生物质等资源综合利用,以本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为支撑,形成定位清晰、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全市能源发展、项目布局和社会投资的战略导向作用,做好重要能源设施规划场址的预留保护。 (三)推进规划落地实施 健全规划评估推进机制,加强规划任务分解落实,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完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发挥社会参与和监督的作用,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四)完善能源治理体系 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提高对能源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以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和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完善为起点,逐步加强能源行业企业信用管理。建立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增强电力系统网络安全。强化能源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提升本市能源应急管理能力。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企业和高校积极培养和引进能源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围绕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化石能源清洁高效转化、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核能安全利用、智慧能源、储能技术等领域,建设一批能源创新中心,为上海能源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