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公开信》

  • 来源专题:生物安全网络监测与评估
  • 编译者: yanyf@mail.las.ac.cn
  • 发布时间:2018-12-01
  • 近日来,媒体报道的关于贺建奎副教授“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婴儿”的工作引起国内外学术界和社会广泛忧虑。如果该情况被核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其做法给人类可能造成的后果表示极度担忧,对其严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科学伦理的不负责任行为予以严厉谴责。 我们一贯主张,与基因编辑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必须严格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必须接受科学伦理的监管和约束;反对任何人、任何单位、任何组织以任何形式在技术不完善、风险不可控、违反科学伦理规范的情况下将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人类胚胎操作及临床应用。 科学伦理永远是科学研究不容触碰和挑战的底线。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学伦理建设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和新挑战,我们要以对人类和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践行科学研究中的伦理规范。 为此,我们呼吁:广大科研人员在各类科研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科学精神,规范科研行为,在项目立项、评审和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恪守伦理原则,开展负责任的研究活动;各科研机构要切实履行科学伦理的宣传、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提高科研人员在科学伦理、科技安全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一旦发现有违科学伦理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有效阻止,依法依规严肃处

相关报告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科学研究创新思路的通知》

    • 来源专题:科技大数据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oujie
    • 发布时间:2020-04-21
    • 国科金发计〔2020〕25号 各依托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已经成为世界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全球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的重大危机。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学基金源头支撑作用,为人类公共卫生事业做出贡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现面向依托单位的广大科研人员征集“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科学研究创新思路和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鼓励科研人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临床和防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求,提出前瞻性、原创性以及多学科交叉的科学研究创新思路,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理论及技术支撑。希望广大科研人员摆脱惯性思维,注重科研范式的变革,广开思路,突出原创,大胆设想,提出新的思想。   请大家围绕人类健康与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资源环境、公共安全与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重点从病毒结构、功能、溯源、演化、传播与流行规律,病毒与宿主互作及免疫系统多层次多尺度调控机制,中医药防治病毒感染内在机制,诊疗与防护的多学科交叉的新技术、新策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方向(不限于上述方向),提出相关科学研究创新思路。所提内容力求简明扼要,重点阐述关键科学问题、建议采取的创新思路和预期目标。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创新思路进行梳理、分析和归纳,为确定下一步重点部署相关研究奠定基础。   二、征集时间和填报方式   填报时间为4月21日8时至5月20日16时。   请依托单位科研人员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于上述时间范围内登录https://isisn.nsfc.gov.cn,点击管理菜单下“创新思路建议”后,在线填写并提交。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请向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三、咨询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项目处   电话:010-62329336,62327008。   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信息系统支持)   电话: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 来源专题:数智化图书情报
    • 编译者:徐宏帅
    • 发布时间:2024-01-17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新华社记者22日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获悉,为了明确参与科学基金工作“四方主体”的诚信责任,就遵守科研诚信规范提供一份较为系统和具有指导性的说明和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制定并公开发布了《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科研诚信规范手册》分别从“四方主体”出发,主要内容包括科研人员诚信规范、评审专家诚信规范、依托单位诚信规范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诚信规范四部分内容。内容涵盖三个层面:一是通过阐述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等活动中应该遵守的相关行为准则,重点说明有关科研诚信“应该做”的方面,作为所有科研人员、评审专家、科研机构和资助机构在科研诚信方面应当达到的行为标准;二是说明有关科研诚信“不能做”的方面,即“有问题”的行为,作为对“应该做”方面的补充说明,同时也是一种警示;三是对科研不端行为作出说明,这是科研活动不能突破的底线。 其中,针对科研人员,手册中明确,“不诚实地表达”“对研究对象的不当处理或伤害”“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通过‘请托、打招呼’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方式影响评审的公正性”“故意隐瞒可能会对社会或公众造成危害的研究信息”等多种行为,将被认定为科研不端行为。 为充分发挥资助机构在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作用,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启动实施了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从“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个方面入手,面向科研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等“四方主体”,采取有力措施和政策,督促和激励开展负责任的研究、评审和管理,以协同共治方式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