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气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河南省恶劣天气公路联防联动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进一步强化公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机制》要求,气象部门负责实时监测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排查,参与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规划编制,统一规划、监督协调交通气象站点建设;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推进公路沿线交通气象站点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路气象监测预警精准度。
《机制》要求,部门联合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交通运输、公安、气象部门及时共享预警信息,并通过信息发布渠道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发布预报、预警;建立会商研判机制,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监测加强会商研判,分析交通运行态势、评估安全风险,商定预警响应,提出处置措施;建立预警发布机制,气象部门应及时向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通报气象预警信息,各部门按照职责通过门户网站、交通应急广播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气象预警、交通管控、车辆绕行等信息;建立预警应对机制,根据分灾种、分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经综合研判,启动恶劣天气应对机制,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快速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气象部门加强对天气变化的监测预报预警,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别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舆情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