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风、光电站需按6%的容量配储,力争年内近海风电项目全部核准》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7-08
  •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7月6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23号提案的答复函》。同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针对民建市委会发布《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91号提案的答复函》。

    《第523号提案的答复函》指出,有关“按照清洁能源规模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以解决大量清洁能源接入引起的电力系统不稳定问题”的建议。根据国家标准《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场站需按6%的容量配置储能装置,以满足一次调频能力的要求,对此温州市已严格落实。此外,在统筹考量温州市储能配置现状及社会综合效益后,温州市已引导各属地出台“建议、引导集中式光伏按照10%、风电按照20%配置储能装置”的政策。市发改委已会同温州电力局编制了《温州储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目前规划已完成意见征集,并组织了专家审查;规划对全市已知清洁能源进行了统一摸排,对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需求进行了测算,并做了统筹布局。同时,温州电力局正在开展加强柔性低频等中远海海上风电送出新技术、电氢耦合等新能源消纳新方案在更多场景的研究实践,进一步加快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

    《第391号提案的答复函》指出,同意民建市委会提出的发挥传统产业优势,完善新能源产业体系;优化完善人才政策,加强要素供给保障;拓宽新能源消纳渠道,构建新能源消费体系等加快温州打造全国新能源创新发展高地的建议。

    下一步将围绕“核风光水蓄氢储”全链条,加快推动重大能源项目早开工、早投运,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全年新增清洁能源装机容量300万千瓦。海风方面,金风科技16兆瓦风机12月底前投产,远景8.5兆瓦风机9月底前投产,风机整机产能超90万千瓦;运达海上风电总装基地项目9月底前开工,明年四季度15兆瓦风机投产;建成苍南2号、全容量并网30万千瓦,开工平阳1号、苍南3号两个海上风电项目装机规模140万千瓦,加快苍南1号二期、苍南2号二期等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近海风电项目全部核准。储能方面,全年并网投运温州梅屿储能、中国能建永嘉瓯北储能和乐清湾港区共享储能一期,新增储能27.5万千瓦。氢能方面,加快招引德燃氢燃料电池项目落地温州,填补温州市氢能产业空白。

    近期突出抓好风电产业链。目前已引进了金风科技、运达、远景等项目,计划同步招引11家核心零部件企业(已落地4家,涉及发电机、海缆、结构件、塔筒),并与10余家本土企业(轮毂-浙江东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齿轮箱-浙江通力传动、风机主机-华仪电气、传感器-贝良风能、发电机-宏发电机及正卿发电机、轴承-人本集团、海底电缆-兴乐集团等)实现链群供应配套,但中上游涉及风电系统建设的主要设备及基础材料存在不足,特别是叶片、发电机、主轴、塔筒等核心产品的生产能力与竞争力不足,齿轮箱、控制系统、轮毂等环节仍为空白。下步要聚焦这些短板领域,大力招引落地一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项目,打造形成装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科教培训的全产业链。

    详情见下: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23号提案的答复函

    答复意见:

    曾嵘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谋划海岛深远海上风电输出线路的提案》(政协提案523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洞头区抢抓“双碳”背景下新能源发展机遇,整合区域风电光伏资源,统筹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引进风电零碳产业基地项目,助力温州市打造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随着新能源电力占比逐步提高,需提前谋划构建与之相匹配的电力基础设施,不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截至目前,区域内已陆续建成投产了海经区220千伏经鸿变、洞头220千伏常青变以及110千伏深水变等输变电工程,洞头区域供电能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有力支撑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有关“提前谋划在洞头区域内完善规划布局500千伏变电站和高压通道”和“预留足够的高压能源汇集站、高压变电站、高压输电线路廊道、清洁能源接入廊道以及储能站址”的建议。《温州市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已于去年11月25日通过市发改委、市资规局组织的联合评审,后经市发改委、市资规局三次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意见。3月5日,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完成公示。后续完成市规委会审议流程后报市政府审批。该规划中已预留500千伏半岛变、220千伏新城变等所址,下一步可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二、有关“解决近期可再生能源项目并网消纳问题”的建议。市发改委会同温州电力局先后开展了《全市新能源与电网协同规划研究》、《温州电网中长期新能源接入消纳适应性研究》等课题工作,通过系统评估谋划、调整温州中长期主干网架规划及分层分区方案,明确接入方案及登陆点,提升清洁能源的消纳能力。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与各新能源项目开发业主做进一步对接,继续完善相关课题编制工作,统筹规划布局登陆点、送出廊道和升压汇集站等,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提前启动电力设施建设,满足新能源消纳需求。

    三、有关“按照清洁能源规模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以解决大量清洁能源接入引起的电力系统不稳定问题”的建议。根据国家标准《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场站需按6%的容量配置储能装置,以满足一次调频能力的要求,对此温州市已严格落实。此外,在统筹考量温州市储能配置现状及社会综合效益后,温州市已引导各属地出台“建议、引导集中式光伏按照10%、风电按照20%配置储能装置”的政策。市发改委已会同温州电力局编制了《温州储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目前规划已完成意见征集,并组织了专家审查;规划对全市已知清洁能源进行了统一摸排,对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需求进行了测算,并做了统筹布局。同时,温州电力局正在开展加强柔性低频等中远海海上风电送出新技术、电氢耦合等新能源消纳新方案在更多场景的研究实践,进一步加快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温州市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张清周,联系电话:88965539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91号提案的答复函

    同意民建市委会提出的发挥传统产业优势,完善新能源产业体系;优化完善人才政策,加强要素供给保障;拓宽新能源消纳渠道,构建新能源消费体系等加快温州打造全国新能源创新发展高地的建议。

    一、前期主要工作

    新能源是双碳背景下,引领和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事关城市未来与核心竞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将其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突破口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赛道,不断优化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保障,拼抢攻坚项目,竞速壮大产业,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今年1-4月,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8.47万千瓦(全省第5,其中集中式4.5万千瓦,分布式13.97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8.25万千瓦(全省第2),新能源产业规上工业产值455亿元,同比增速7.8%,高于全市规上工业增速3个百分点,新能源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重塑传统产业优势,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一是加快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温州市传统产业与新能源产业有机结合、集聚发展,截至目前乐清电气产业入选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龙湾新能源产业(三电系统)、瑞安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底盘系统)入选省级第一批产业协同区。二是完成编制“5+5”产业链招商手册工作。围绕“5+5”产业链,分别总结各产业总体概况,结合产业链招引优势和面临瓶颈,对产业链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做出整体研判,提出了产业链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推进举措。三是发力企业“增资扩产”,补强新能源产业链。近年来通过“一局长一项目”精准合作招引,聚焦“高大上、链群配”项目,在青山集团、瑞浦兰钧的聚合带动下,通过引进伟明盛青、比亚迪、格林美、新宙邦等新能源头部企业,落地投资190亿元的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投资104亿元的温州弗迪动力电池产业园、投资108亿元的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依托金风科技深远海海上风电零碳总部基地项目,招引落地以电控、轴承等为代表的11家核心零部件企业(含4家上市公司),并与正泰等10余家本土龙头企业实现“链群配”。

    (二)落实人才政策,加大要素保障力度。一是加快顶层设计。出台《关于人才引领驱动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构建“十百千万”人才支撑体系,搭建“1230”人才发展平台,着力打造最优人才生态,截至目前,在温新能源领域高层次人才到达1175人。二是谋划成立新能源学院。今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与市经信局共同筹建温州市新能源学院,并已获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同时将依托新能源学院设立产教融合平台,培养新能源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承担新能源企业员工“学历+技能”培训、为新能源企业与社区提供“立地式”科研服务,打造新能源产业新技术应用与新能源安全特色平台。三是持续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从因素法分配改为“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支持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在用地方面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统筹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新能源项目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全力保障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用能指标。将有限的能耗指标优先用于“大好高”新能源产业项目,今年以来温州市已保障5个新能源产业项目用能指标,共新增能耗65万吨标准煤,批复总能耗接近去年全年。五是用足用好新能源能耗抵扣政策。去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1258号),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和强度控制,温州市根据省里有关政策口径、操作办法等细化后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应统尽统、应纳尽纳。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执行能耗“双控”指标“十四五”初年核定、中期评估、期末考核制度,科学分解每年目标任务,不再下达能耗总量控制指标。

    (三)做好清洁能源项目并网接入,完善供给消纳体系。针对温州市存在新能源消纳渠道不畅等问题,今年以来温州市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源网荷储规划统筹协调。编制《温州市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考虑各类电源建设、电网发展、负荷增长等因素,建议科学、合理安排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的建设时序,并加强源网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源网协调发展。二是开展新能源绿电交易。通过市场化机制进一步优化配置绿色电力资源,深度挖掘绿色电力零碳属性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清洁低碳转型,推进各市场主体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依据现行市场准入相关规定签订入市协议并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及时组织市域内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和有外贸需求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开展交易培训,熟悉交易方案、交易流程,了解掌握市场主体预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绿电交易。三是推动数智减碳列入全省试点。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碳均论英雄”评价,创新推出了基于“企业码”平台的“碳效码”,“碳效码·温州专区”列为省级试点。目前,已完成6536家规上工业企业碳效评价,并将碳效评价偏低的企业列为节能改造的重点对象。四是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国有售电公司,加快推进乐清市、苍南县成立国有售电公司,支持温州绿能售电等公司参与市场交易和售电服务。根据《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支持无补贴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储能电站等清洁能源开展直接交易。五是推动构建清洁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廊道资源紧张、新能源规划开发密集地区,结合电网送出和消纳条件,探索能源汇集站规划建设,优先在苍南地区先行先试,服务清洁能源集中消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新能源产业链链办统筹谋划、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职能,拼抢攻坚项目、竞速壮大产业,以建设全国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为统领,积极构建核风光水蓄氢储全链条产业链,全力打造万亿级新产业。重点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尽快形成优势:

    (一)聚焦项目攻坚,迅速推动形成全产业链优势。围绕“核风光水蓄氢储”全链条,加快推动重大能源项目早开工、早投运,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全年新增清洁能源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动力电池方面,年产能26GWh的比亚迪刀片电池项目第一条生产线10月底前投用,年内新增产能2-3GWh;在去年投用瑞浦新能源制造业基地一、二期26GWh项目的基础上,三期24GWh项目力争年内竣工、明年一季度投产,远期规划总产能将达到150GWh;伟明盛青的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年内投产,明年年底全部投产、可年产20万吨三元正极材料;格林美、新宙邦、永青股份合作的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年内开工,建成后可年产50万吨镍钴锰晶体材料、6万吨高纯度碳酸锂材料、10万吨电解液材料。核电方面,加快推进三澳核电一期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55亿元,二期力争年内核准开工,同步加快三期审批进度。海风方面,金风科技16兆瓦风机12月底前投产,远景8.5兆瓦风机9月底前投产,风机整机产能超90万千瓦;运达海上风电总装基地项目9月底前开工,明年四季度15兆瓦风机投产;建成苍南2号、全容量并网30万千瓦,开工平阳1号、苍南3号两个海上风电项目装机规模140万千瓦,加快苍南1号二期、苍南2号二期等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近海风电项目全部核准。光伏方面,开工建设正泰高效光伏电池、组件及应用产业基地项目和龙港市5GW异质结电池与组件项目,加快推进瑞安市8GW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及8GW组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光伏电池产能可达2100万千瓦;瑞安大唐马屿镇林光互补,乐清渔光互补1号项目年内并网发电,新增并网60万千瓦。抽蓄方面,泰顺、永嘉抽蓄加快推进,文成抽蓄力争“十四五”核准开工,建成后总装机达到360万千瓦。储能方面,全年并网投运温州梅屿储能、中国能建永嘉瓯北储能和乐清湾港区共享储能一期,新增储能27.5万千瓦。氢能方面,加快招引德燃氢燃料电池项目落地温州,填补温州市氢能产业空白。

    (二)聚焦集群发展,迅速推动形成产业竞争优势。对标常州“发、储、送、用”产业环环相扣、成果转换效益明显的产业闭环,我们将抓紧绘制覆盖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的图谱,突出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推动产业集群发展。近期突出抓好三条产业链:一是风电产业链。目前已引进了金风科技、运达、远景等项目,计划同步招引11家核心零部件企业(已落地4家,涉及发电机、海缆、结构件、塔筒),并与10余家本土企业(轮毂-浙江东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齿轮箱-浙江通力传动、风机主机-华仪电气、传感器-贝良风能、发电机-宏发电机及正卿发电机、轴承-人本集团、海底电缆-兴乐集团等)实现链群供应配套,但中上游涉及风电系统建设的主要设备及基础材料存在不足,特别是叶片、发电机、主轴、塔筒等核心产品的生产能力与竞争力不足,齿轮箱、控制系统、轮毂等环节仍为空白。下步要聚焦这些短板领域,大力招引落地一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项目,打造形成装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科教培训的全产业链。二是动力电池和储能产业链。目前温州市主要有伟明盛青正极材料、瑞浦能源锂电池加工、麦田能源模组PACK和格林美动力电池回收等四块领域,但还缺少上游的碳材料、硅碳材料、氟材料等核心原材料以及隔膜材料等环节的产业布局。下步,要围绕核心原材料、隔膜材料等环节进行精准招引,补齐产业链条短板,同时培育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发展大容量、高密度、长寿命储能和动力电池,加快打造行业竞争优势。三是光伏产业。目前温州市主要以中下游的光伏支架、逆变器、光伏组件、光伏电站的建设运维、发电上网等业务为主,但上游的光伏玻璃、多晶硅及硅片、光伏薄膜等高附加值领域技术储备与产业布局不足。下步,要支持正泰等相关企业积极向上游产业拓展,同时大力招引一批上游头部企业,推动光伏产业弯道超车。

    (三)聚焦科创引领,迅速推动形成创新生态优势。发展新能源产业,平台是基础,人才是关键。一要建强科研平台。主要是4个平台:1.争取金风科技国家级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创新中心布局温州,着力攻克深远海漂浮式风机重大技术难题,实现关键技术国际领先。2.依托双碳科创港和温大碳中和研究院,加快白马湖实验室温州中心建设,着力攻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重大技术难题,争创省技术创新中心。3.依托中科先进技术温州研究院,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的成果转化和产业落地。4.支持伟明环保与中南大学合作共建新材料研究院,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重大技术攻关以及成果转化。此外,还要引导正泰等新能源领域企业的研发机构,加快突破一批新能源应用领域关键技术。二要突破核心技术。迭代制定新能源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榜单,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努力实现一批“全球首发、国际领先”成果转化落地。三要育强创新人才。加快构建新能源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年内要建成1个产教融合联盟、1个创新联合体,新引进新能源领域院士鲲鹏1人以上,省级以上人才5人左右,新培育2名产业领军人才、10名首席专家、100名工程师、1000名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在固态电池和钙钛矿领域,争取引育一批国际顶尖人才。

    (四)聚焦改革创新,迅速推动形成政策比较优势。要以改革创新来突破三方面的瓶颈制约:一要破解审批服务瓶颈。建立新能源项目集中审批绿色通道,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和企业承诺事项清单,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现“拿地即开工”。推动电网企业建立新能源项目接网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新能源项目接网全流程线上办理,大幅压缩接网时间。二要破解要素资源瓶颈。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项目能耗平衡。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发展基金、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和支持企业上市等渠道,不断拓宽可再生能源投融资渠道。全力争取新能源产业用地(用海)试点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争取温州占全省总规模达到50%以上。三要破解电力消纳瓶颈。加快推进500千伏瑞安变、三澳核电一期送出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着力构建高承载的坚强主网架,实现新能源最大程度就地消纳。创新探索新能源汇集消纳模式,积极开展需求侧可调节能力建设,为大规模新能源集约接入创造物质条件。研究核风光等清洁能源参与交易机制,支持新能源项目与批发用户开展直接交易。

    (五)聚焦应用示范,迅速推动形成应用场景优势。锚定重点领域,深度挖掘重点培育发展前景好、示范作用强的标杆场景,通过场景建设强化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示范,引领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光伏发电领域,推进新建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利用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整合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储能装置等资源,探索打造虚拟电厂。在储能领域,全面突破电源侧和电网侧储能,引导光伏、风电企业按一定比例配置储能,加快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集成式发展。在氢能领域,加快推进氢能产业生态建设,支持率先开展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新模式,争取纳入省级示范区(点)。同时,还要组织举办全国性的新能源产业峰会、展览会,打造一个全国性的交流合作平台,推出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应用,全面打响温州新能源产业品牌。

    最后,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支持。

  • 原文来源:https://wind.in-en.com/html/wind-24338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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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10
    • 11月8日,浙江省金华市发改委印发《金华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8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515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报告明确发展目标:全市电源装机总量达812.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524.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4.5%;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8.2公里,变电容量1011.7万千伏安。 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9.0万千瓦左右,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6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8.8万千瓦左右。 金华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金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紧扣“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高水平全面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也是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窗口期。为有效指导金华“十四五”能源发展,根据全省能源发展总体部署及《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1. 能源消费增速整体趋缓 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7.1万吨标准煤,“十三五”年均增速2.9%,较“十二五”下降1.3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煤炭消费799.0万吨,占能源消费比重31.9%,较2015年下降19.5个百分点;石油及制品消费175.5万吨,占能源消费比重14.4%,较2015年下降1.8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约9.3亿立方米,较2015年翻两番,消费比重由2015年1.5%提高至2020年的6.3%;全社会用电量由2015年的284.1亿千瓦时增加至2020年的403.8亿千瓦时,年均增速达7.3%。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大幅提高,2020年达1152千瓦时/人,较2015年提高36.8%。   图1 2010-2020年金华能源消费增速情况   图2  2010-2020年金华全社会用电增速情况 2. 能源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电力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发电装机490.8万千瓦,较2015年新增151.3万千瓦。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线路1372公里、变电容量1380万千伏安,建成500千伏永康变、220千伏孟湖变等工程,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78%。 热力保障方面,到2020年底,全市主要燃煤、生物质供热企业9家,合计供热能力约达1750蒸吨/小时,有效满足浦江经济开发区、义乌佛堂赤岸工业园区、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片等主要园区的用热需求。 油气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间建成省级天然气管网212公里,顺利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形成340余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加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成公用、专用充换电站222座,充电桩5247个。 3. 能源清洁化水平大幅提升 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量193.6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0.8%(不含外来电部分),较2015年提高6.4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大幅提升,2020年消费9.3亿立方米,较2015年增加7.3亿立方米,消费比重提高4.7个百分点;可再生装机比由2015年的15.6%提高至2020年的38.0%,其中,光伏装机由2015年的6.0万千瓦提高至2020年的119.0万千瓦,生物质由2015年6.2提高至2020年的20.2万千瓦。完成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完成兰溪电厂及-热电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4. 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在全省率先实行浦江县水晶园区区域能评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全市省级特色小镇、工业功能区,完成30个区块的区域能评改革,抓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监管,严控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批。围绕工业、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推进全社会节能增效。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至0.39吨标准煤/万元,“十三五”累计下降13.5%。 5. 能源产业发展不断突破 能源科技装备技术不断突破,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小镇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亿元,成功入选首批省级高新技术特色小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车身生产稳步前行,动力电池生产达国内一流水平,自动变速及新能源驱动系统项目列入省内重点。吉利、氢途、芯盛等优质企业也在自动变速器、氢燃料电池、芯片设计与测封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 6. 能源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积极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用能权市场化改革、配合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改革、增量配电网改革、地方电厂管理。健全完善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完成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用能监测管理智能化,抓实191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监管。创新探索综合能源服务,启动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甬金金属科技新增用能项目用能权交易,涉及6.6万吨标准煤。 表1  金华“十三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类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550.4 1787.1 2.9% 煤 炭 万吨 1115.6 799.0 -6.5% 油 品 万吨 170.8 175.5 0.5% 天然气 亿立方米 2.0 9.3 36.0%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44.7 81.2 12.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284.1 403.8 7.3%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4.4 10.8 [1.3]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47 0.39 -3.7%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339.5 490.8 7.6% 水 电 万千瓦 28.5 32.6 2.7% 煤 电 万千瓦 261.9 275.2 1.0% 气 电 万千瓦 18.6 19.7 1.2% 风 电 万千瓦 12.2 14.6 3.7% 光伏发电 万千瓦 6.0 119.0 81.8%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6.2 20.2 26.6% 余能利用 万千瓦 6.1 9.6 9.5%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21.1 42.0 [4.2]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25 1425 9.0%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42 1359 7.6%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068 1531 7.5%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380 1521 2.0%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699 2160 4.9%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208 2978 6.2% 油气基础设施 省级天然气管网 公里 85.6 297.9 28.3% 省级成品油管道 公里 124 124 0.0%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842 1152 6.5% 供电可靠率 % 99.917 99.978 [0.0122] 注:[  ]内数据是指年均X个增加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1. 能源“双控”任务依旧艰巨 能源消费方面,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7.1万吨标准煤,“十三五”累计增长15.3%,超过12.0%能耗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难度较大;单位GDP能耗方面,已从2015年的0.4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0.39吨标准煤/万元,累计降幅达17.0%,能效进一步提升空间十分有限。“十四五”时期,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高能耗的建材、纺织、铸造等作为区域性支柱行业的产业结构特点导致能源“双控”难度加大,能源领域碳排放要求更加严格。 2. 能源低碳清洁水平有待提高 浙江作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但金华受传统产业用能结构、资源禀赋等影响,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较全省平均水平低7.8个百分点左右,“十四五”是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期、窗口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进程不断加快,“双碳”目标对金华目前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提出了新要求,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都将迎来重大调整,全市高质量、规模化绿色低碳的清洁能源产业布局需要进一步明确。 3. 能源基础设施仍存短板 电网方面,浙西南可再生能源挤占特高压直流送出和福建来电的500千伏通道疏散能力,局部线路超运行限额。随着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系统短路容量不断上升,局部地区短路电流水平面临超限的问题。天然气方面,部分地区城乡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和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可再生能源方面,受陆上风电发展政策、光伏补贴退坡、资源条件有限等因素影响发展受限,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仅为4.5%,虽有所上涨,但比重依然较低,后续发展面临挑战。 (三)面临的形势 1. 能源总体形势 一是能源低碳发展重要转型期。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各国纷纷制定能源低碳转型战略,国家积极响应,提出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值,2060年实现碳中和。国家减排新目标为能源低碳发展指明新方向,金华将紧紧抓牢“十四五”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紧密围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开展工作,能源领域供给侧以安全保障和清洁低碳为中心,构建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消费侧以节约高效为中心,切实推进节能降碳。 二是能源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期。新兴能源技术加快迭代,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应运而生,能源生产、运输、存储、消费等环节正发生变革。“十四五”时期,金华将充分发挥能源科技装备技术发展优势,全面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与数字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 三是能源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期。全国加快构建完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储能、碳捕捉、新能源汽车应用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开放共享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十四五”时期,金华应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新模式、新业态市场准入制度,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推动能源市场与碳交易市场深度融合,发挥市场高效配置资源优势,通过碳约束倒逼能源结构优化,挖掘减排空间,实现能源转型变革的历史机遇期。 2. 能源供需形势 “十四五”时期,金华GDP维持6.5%以上年均增长速度,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全市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各领域节能和能效水平持续提升,能源生产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加快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等重点领域用电需求加速提升。 一是能源和电力需求维持刚性中速增长。“十三五”时期,金华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9%,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7.3%。“十四五”为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能源和电力需求仍将维持刚性中高速增长态势,预计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6%~2.7%,新增用能150~250万吨标煤。为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市各领域电气化水平快速提高,用电需求将维持中高速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分别年均增长4.0%~6.0%,新增用电量90~140亿千瓦时。 二是制造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将持续推动二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保持中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装备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提升工程以及纺织服装、食品制造等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都将拉高二产用能量、用电量和用热量,预计“十四五”期间新增160万吨标煤以上、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以上。 三是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将推动三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高速增长。“十四五”期末,全市铁路及轨道交通总里程达400公里,交通领域新增用电量5亿千瓦时以上。2020年,金华商业服务业人均用电量990千瓦时,低于全省的1107千瓦时。到2025年,金华商业服务业的人均用电量预计达到1500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左右。 四是居民生活用能、用电仍将保持较快增速。2020年,金华人均生活用电量为1152千瓦时/人,随着全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电气化水平也将大幅提升,预计2025年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达到1423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约30亿千瓦时左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要求,推进城乡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入落实能源体制改革,推动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优化能源设施布局和利用结构,全力打造智能、安全、清洁、高效的都市区现代能源保障网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开发天然气发电,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高容量高能级布局电力设施,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坚持“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加快构建智慧经济、绿色低碳、多元开放、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合理降低能源强度。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打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步伐。深化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创新发展。 坚持智慧共享,融合发展。把握能源系统性特点,加快推进能源新技术、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动多种能源系统高效耦合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城市热网、电网的融合发展。 坚持开放统筹,协调发展。紧扣“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建设重点,推动区域能源协同发展,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围绕能源安全保供和营商环境优化,加强能源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绿色低碳等全方位合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金华能源发展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深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GDP能耗进一步下降。一批综合能源、可再生能源、电网、油气基础设施等重大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实现能源多元清洁供应;通过开展能源“双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和多领域节能工作,持续推动能源消费模式向低碳高效迈进;同时能源产业的绿色智慧发展,能源制度的绿色创新,能源合作的开放共赢,共同助推金华践行“两山”理念,提高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8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515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能源消费结构目标。到2025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23.1%。天然气消费比重达16.3%,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6.8%,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26%左右,石油及制品消费比重在13%左右。   图3  金华能源消费结构情况 ——能源安全保障目标。到2025年,全市电源装机总量达812.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524.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4.5%;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8.2公里,变电容量1011.7万千伏安。 ——民生改善目标。到2025年,居民人均生活用电量达1423千瓦时,供电可靠率达99.990%以上。新增天然气加气站2座,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以上。 表2  金华“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表 类 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20年 2025年 十四五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787.1 1987 2.1% 煤  炭 万吨 799 720 -2.1% 油 品 万吨 175.5 175.5 0.0% 天然气 亿立方米 9.3 26.8 23.7%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81.2 135.1 10.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403.8 515 5.0%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10.8 23.1 [2.5]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39 完成省下达任务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490.8 812.5 10.6% 水 电 万千瓦 32.6 35.0 1.4% 煤 电 万千瓦 275.2 275.2 0.0% 气 电 万千瓦 19.7 218.7 61.8% 风 电 万千瓦 14.6 14.6 0.0% 光伏发电 万千瓦 119.0 219.0 13.0%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20.2 37.0 12.9% 余能利用 万千瓦 9.6 13.0 6.3%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42.0 64.5 [4.5]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425 1625 2.7%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359 1836 6.2%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531 1866 4.0%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521 1726 2.6%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160 3140 7.8%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978 3672 4.3%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1152 1423 4.3% 供电可靠率 % 99.978 99.990 [0.0024]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能源供应改革,构建多元低碳保障体系 1. 提升清洁能源发展水平 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创新发展模式,扎实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利用规模。2025年,预计全市清洁能源消费总量达459.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比重达23.1%。 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利用范围。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利用城乡居民屋顶建设用户光伏;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小镇以及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积极开展新建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加快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鼓励集中式光伏发展。利用荒山坡地、设施农业等用地标准化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100万千瓦。同时,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将“光伏+储能”作为能源碳达峰的重要路径。 有效提高生物质利用规模。根据生物质资源分布特性,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及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保障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兰溪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永康市垃圾焚烧厂扩容项目以及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十四五”期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约16.8万千瓦。 深入开展气电增发行动。加快浙江中西部天然气发电厂项目建设,新建两套H级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推进镇海燃机迁建项目建设,新建一套9F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49万千瓦,力争“十四五”建成投产。结合综合能源服务试点项目,探索分布式天然气综合利用。2025年末,天然气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建设。提升电能质量和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加快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十四五”期间部分建成,推动浦江县白石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 不断加快氢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一批氢能应用示范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9 座以上,推进公交车、物流车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500 辆以上,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地区地热能资源调查,鼓励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供冷供暖。推广以热泵为主的地热能利用,建设地热能供热(供冷)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鼓励地热能利用与综合能源服务、康养、旅游、种植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 2. 构建低碳能源基础设施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力系统对高比例新能源适应能力,主网方面,提高主网供电能力,新建潘村变、扩容吴宁变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容黄村变、仙桥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大坑变、黎明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9公里、变电容量1012万千伏安;配网方面,以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坚强配电网为目标,加快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6200公里、变电容量164万千伏安。积极探索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打造海量资源被唤醒,源网荷储全交互,安全效率双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 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天然气方面,加快义乌萧山支线管网建设,实现我省天然气主干网互联互通。加快城镇配套管网建设,推动供气管网覆盖,基本完成供气管网“镇镇通”,积极推进农村管道燃气建设。加快建设金华LNG应急储备设施工程,推进天然气多点储备体系建设,落实天然气储备责任主体,主要燃气企业及地方政府分别形成年用气量5%、年均用气量3天以上的储备能力。油品方面,“十四五”计划建成金华兰溪油品仓储设施,新增汽柴油储存规模3.3万立方米。 加快能源领域新型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能源管理决策平台,建设智慧电网、智慧电厂、智慧气网、智慧油网、智慧热网,实现能源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项目管理等系统综合管理。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示范。将“可再生能源+储能”作为金华能源领域碳达峰的重要路径之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智能充换电服务,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到2025年,新增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 3. 加快综合能源示范建设 加快能源供给转型,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动横向“电热冷气水”纵向“源网荷储调”的多元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重点围绕产业平台、城市新区、未来社区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建设。 打造园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综合评估全市现有兰溪电厂、金华燃机等燃煤、天然气电厂周边产业集聚和用能需求,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厂址开展改造型综合能源产业服务场景试点。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为目标,重点围绕园区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开展多能互补、多元融合、协调控制的园区能源综合提升,有效保障园区用户用热、用电、用气需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搭建园区智慧能源管理服务平台,有效串联智慧电厂、弹性电网、能源用户、充电基础设施等供需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用能成本,实现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产业园区(开发区)综合能源服务全覆盖。 建设城市型综合能源服务区。针对金华高铁新城、湖海塘新区等集中式能源供应设施服务未覆盖的产城融合发展空间,重点围绕冷热负荷大的文体、教育、医疗、酒店、冷链仓储等大型公共建筑区域,建设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区。源端采用天然气、光伏、地热、生物质等形式实现清洁替代,用端通过电代油、电代煤等方式提高电气化水平;升级能源网络设施,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燃料电池、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深度融合;以用户为中心,完善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打造能源产输交易全链条。开发绿色金融服务实现碳交易,以能源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中和城区试点建设。 谋划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重点围绕金义新区东湄社区和石泄社区、金华开发区山嘴头社区、义乌下车门社区、柳湖花园等省级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在建筑材料、采暖、能源供应、智慧用能服务等领域探索社区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创新能源互联网、微电网技术利用,推广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的供电系统、“热泵+蓄冷储热”的集中供热(冷)系统,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气网、水网和热网布局,搭建社区综合能源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打造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到2025年,打造4个以上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推进零碳社区示范建设。 (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深化节能降碳消费模式 1. 推动生产领域节能增效 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为核心,以严控高能耗项目为抓手,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已有“两高”项目进行重点监测,强化闭环化管理。着力控制区域内建材、纺织、铸造等行业产能,推动高能耗生产工序外移,有效减少能源消耗。通过抑制不合理生产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生产用能的绿色、节约、高效。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差别化分解双控目标,推动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审查管理,研究制订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意见,从工艺技术、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节能先进性审查,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 持续深化产业平台能效治理。全面实施“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研究落实单位能耗考核制度,制定重点区域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区域能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项目用能前置审查、项目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分类推进重大平台综合评价,将年度能效综合评价结果纳入能源“双控”和“亩均论英雄”等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开展重大平台节能形势分析、预测和预警,定期发布评估报告。 大力推进工业用能绿色升级。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抓住碳达峰、碳中和产业结构调整机遇,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前瞻性布局新能源、节能装备等低碳新兴产业。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化利用,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盛、对产业链供应链有重要影响的工业产品,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领和带动绿色消费。 进一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和全省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先保障发电用煤,进一步压减非电领域煤炭消费量。优化燃煤热电布局,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关停。严格控制非电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量,减少直接燃烧及原料用煤。 2. 提高生活领域能效水平 提升需求侧响应水平。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效电厂”工程,探索居民用户参与模式,建立最高负荷3%~5%的电力需求响应库,提高需求侧节能响应能力。推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加快天然气用能大户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提升能效管理水平。探索智慧用能新模式。完善“互联网+”智慧用能技术模式、组织模式及商业模式,促进区域内需求响应资源,提高分布式储能、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推进城乡用能节能降碳。交通领域推进电动汽车、“纯电公交”、“绿色岸电”、普及应用;物流领域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在住宿、餐饮等领域开展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加大餐饮浪费行为制止力度,全面强化餐厨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楼宇能效智慧管理。适度控制城市大型商业建筑建设规模,防止超出需求的过度建设。加强金义都市区核心区楼宇智慧能效综合治理,推动大型商业建筑在设计、建造、运营中充分利用各类自然条件和先进技术,支持开展冷热电联供应用和综合能源管理,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3.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强化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绿色施工。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全覆盖,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5个。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并扩大城市级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制度。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推进光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推广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 推进交通节能。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新开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开展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交通枢纽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自然光照明、自然通风和遮阳等节能技术,推进零碳、低碳枢纽建设。加快专用充(换)电桩和公共充(换)电桩建设,支持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构建多样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发展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老旧营运货车、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在更新纯电能源的基础上,鼓励购置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公交车辆,提升城市主城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比例。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规定,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与财政预算机制挂钩,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探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集中示范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公共机构用能效率。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智化水平,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智慧能源产业 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充分发挥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依托氢途、零跑汽车等为代表的行业领跑企业,加速完善新能源整车制造、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体系。 加快氢能产业发展。以推动氢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科学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育,支持氢能终端产品推广应用。聚焦氢燃料电池,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产业链。 探索综合能源服务。依托金华数字产业发展,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探索实践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加快培育综合型能源服务商、节能服务平台和机构,逐步构建成熟的能源服务产业。 (四)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实现资源要素灵活配置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省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增量配网国家级试点项目,鼓励虚拟电厂、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发挥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作用。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省级天然气改革总体要求,推进上下游直接交易改革,鼓励企业自主采购,参与海外资源采购保障气源供应。持续推进节能领域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机制,深化“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强化负面清单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广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 健全节能减碳机制。强化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节能降耗、煤炭消费控制等约束性指标监督考核,形成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倒逼机制。加大企业节能考核力度,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精准监管,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对不履行能源“双控”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紧抓“亩均论英雄”改革契机,对单位能耗增加值高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在年度能源消耗总量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优先保障发展用能。开展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试点,提高低效高碳行业用能和碳排放成本。 探索服务模式创新。能源服务由单一的热力、电力供应拓展到电、热、冷、气、污水及废弃物处理等。能源供应主体由热力公司、电力公司等公共事业机构转变为综合能源服务商,提供规划设计、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服务。通过多元化、专业化、定制化的综合能源服务,切实提高用户使用感受,降低用能成本。 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强化绿色金融引领,探索搭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体系。设立绿色金融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综合能源示范、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低碳项目。丰富绿色企业债、绿色金融债等产品,畅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绿色债券融资。鼓励发展绿色保险产品,设计推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市绿色金融体系,助力全市低碳绿色发展。 (五)加强能源互动合作,拓宽国际国内合作渠道 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金华市场、区位、交通、平台等优势,构建全方位、深层次能源合作新格局,不断拓展和深化国际、国内在电力产能、装备制造等能源领域合作,不断增强产业竞争优势。深化与东亚、欧洲经济圈国家在能源及关联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能源产业强链、补链,为能源产业发展升级带来新机遇;深度融入长三角,不断强化G60科创走廊,强化与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临港新片等区合作,强化能源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行 “研发在当地,产业在金华”等“产业飞地”合作模式;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与各大能源集团在可再生能源、增量配电网试点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大院名校、国家级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共建一批高质量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探索 “工作在当地,贡献给金华”的“科研飞地”合作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协调推进规划落实,做好能源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及水利规划的衔接,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以项目促进规划实施,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考核。 (二)加强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各项支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财税、投融资、土地、价格等方面制定实施促进能源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数字能源、综合能源、分布式新能源及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型业务健康发展。对生产效益低和落后高耗能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能要素差别化政策,建立有利于能源清洁发展、高效利用的碳减排价格体系。出台有利于碳减排的用能政策,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加强投资政策和节能环保产业政策衔接,促进能源领域碳达峰。 (三)统筹项目推进 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规划储备制度,落实政府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将项目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建立能源项目建设问题通报、反馈和跟踪督办制度,加大全市能源项目推进、日常督查和安全隐患检查力度。属地政府切实承担起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要素保障 建立和完善要素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优先保障规划提出重点项目所需。加强财政预算和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引导和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能源发展服务。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高端技术人才,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五)强化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保护监管平台,完善感知端设施,建立各类能源设施数字化档案,建立应急抢险仿真模拟和应急抢险过程动态平台系统,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协调处理监管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手机微信等多种渠道普及能源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全社会能源安全生产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