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动力电池换新!《江西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印发!》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8-28
  •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27日,江西省商务厅等十一部门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推动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提出: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城市公交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引导退役动力电池所有方将退役动力电池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鼓励各地推动8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研究落实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有关政策。到2027年底,力争各设区市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86%,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74%以上。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40828/1397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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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 来源专题:新能源汽车
    • 编译者:王晓丽
    • 发布时间:2024-07-11
    • 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投资和消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推动新一轮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支撑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联动、市场为主,立足各地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和能源资源禀赋,实施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老旧机车淘汰更新、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标准提升七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和北斗终端应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有序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8年,船舶运力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老旧机车基本淘汰,实现新能源机车规模化替代应用;邮件快件智能安检设备广泛推广使用,寄递领域安检能力大幅提升;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二、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行动 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城市公交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引导退役动力电池所有方将退役动力电池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鼓励各地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研究制定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有关政策。 三、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行动 (一)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工作。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依托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管理工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提升营运货车节能低碳水平。 (二)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行动 (一)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支持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报废更新。加强船舶燃油质量监管,健全船舶大气污染物监视监测体系,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测监管示范工程。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现有燃油动力船舶退出机制。 (二)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发展。加快液化天然气(LNG)、醇、氢、氨等燃料动力船型研发,强化高性能LNG、大功率醇燃料发动机、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动力电池等关键共性、前沿引领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新能源船舶装备供给能力。支持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支持绿醇、绿氨等燃料动力国际航行船舶发展,推动LNG、生物柴油动力船舶在具备条件的沿海、内河航线应用,支持纯电池动力在中小型、短距离内河船舶试点应用,支持船舶探索开展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设备换装模式试点应用,逐步扩大绿电、LNG、生物柴油、绿醇等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完善客运船舶重大改建政策,实施新能源船舶优先靠离泊等激励措施,保障电力、LNG、生物柴油、绿醇等能源供应能力。鼓励探索建立区域性船舶全面新能源化先行示范区。 (三)完善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支持LNG、生物柴油、绿醇等加注及充(换)电供应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加油(气)网点、水上服务区更新提升配套设施综合服务水平,探索建设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加快构建便捷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网络。加强新能源加注作业及动力系统、储运与加注系统等关键船舶配套系统设备的风险评估。 五、老旧机车淘汰更新行动 (一)加快老旧机车淘汰。支持老旧机车淘汰报废。推动出台《铁路内燃机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建立基于机车运用年限、污染排放、安全性能的强制报废管理制度,明确老旧铁路内燃机车报废运用年限为30年,建设机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检验体系,加强机车运用状态、排气污染物的动态跟踪管理。 (二)鼓励新能源机车更新。组织有关企业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场景打造谱系化、平台化中国标准新能源铁路装备平台,实现机车排放、油耗、舒适性等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依托复兴型等系列机车产品研发,采用大功率动力电池、新一代柴油机、内电双源、氢动力系统、低碳/零碳燃料发动机等技术,推动老旧内燃机车更新升级。采用混合动力及新能源动力等技术,实现调车机车替代应用;装用新一代低排放低油耗中高速柴油机,实现干线货运机车替代应用;采用柴油机+动力电池集成应用,实现干线客运机车替代及动集系列化;采用高效交流传动技术,实现机车产品技术迭代升级。 六、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行动 (一)支持老旧安检设备更新。推动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老旧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使用邮件快件智能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推动出台《邮件快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修订《邮件快件智能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要求》。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因地制宜制定智能安全检查设备更新计划。深入推进邮政业智能安检系统研发,不断提升智能安检设备工艺技术。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安检信息化建设,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安检领域的应用,推动安检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迈进。 (二)开展邮政快递末端配送车辆更新。结合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车辆更新计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鼓励企业在符合要求地区大规模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 (三)支持老旧分拣设备更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主要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淘汰老旧分拣设备,配置使用全自动智能分拣成套设备。指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分拣设备更新计划,落实处理场所用地等基础条件,鼓励地方为分拣设备更新提供政策支持。加强绿色低碳和智能化创新技术研发应用,推进智能分拣成套设备迭代,提升分拣效率,推进设备智能化低碳化升级。 七、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行动 鼓励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城郊大仓基地范围内的多式联运场站和转运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智能化改造。支持高标准仓库、边境口岸铁路换装设施设备及应用自动分拣系统、堆垛机、电动叉车等设施设备的智慧立体仓储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广升级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物流装载器具循环共用系统。支持冷藏车等运输设备、制冷系统等冷链设施设备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 八、标准提升行动 (一)强化营运车船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提升营运货车、营运船舶等载运工具安全绿色发展水平。加快商用车能源消耗量限值标准升级,加大新能源车安全、环保标准供给。加快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碳排放强度等标准制修订,加快研究营运船舶充换电设施及生物柴油、甲醇燃料加注作业标准。加快构建绿色智能船舶规范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新能源船舶及关键设备和质量技术标准,实施绿色智能船舶标准化引领工程。 (二)建立新能源机车及配套工程的标准体系。推动新能源机车及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先进经验,统筹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协调发展,实现标准体系对产品技术、质量安全、监测计量、评估认证、配套工程的全面覆盖。鼓励动力电池充电、氢燃料及替代燃料加注等配套工程建设,探索新能源机车运用、维护、检修及配套工程的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机车全寿命周期运用体系。 九、强化政策支持 (一)制定配套措施。研究制定老旧营运车船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流程、监管要求和部门职责等。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配套操作细则,细化落实举措,规范开展工作。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中央资金等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加强公路养护机械装备及应急装备更新政策储备。 (三)健全金融保险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交通运输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提高融资便利度和保险保障水平。 (四)加强创新支撑。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等,聚焦交通运输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开展新型清洁能源载运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交通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鼓励行业各类绿色交通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绿色交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持续制定发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目录,加快节能环保关键技术推广应用。 十、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工作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推动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落地见效。加强监督考核,将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情况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评价体系和铁路、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评估体系。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做好政策宣贯解读,深化企业和公众对于交通运输设备更新的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 《设备更新 新政发布 | 《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icad
    • 发布时间:2024-04-25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加快推动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着力提升优势装备和优质消费品供给能力,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省制高办制定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4年,力争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0%,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消费品工业营业收入增长1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大型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到2027年,全省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新增未来工厂80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600个(家)。 二、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一)推进大型企业智能化升级引领。对照未来工厂 “五化四型十场景”能力建设要求,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实施大型企业智能化提升引领行动,加快智能传感与控制设备、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仓储物流等规模化应用,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行维护、物料配送等信息系统的综合集成,打造现代化新型产业组织单元,提升大型企业核心竞争力。 2024年,新增未来工厂20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0家。 (二)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扩面覆盖。推广 “学样仿样轻量化数改批量式推广”模式,组织推进杭州、宁波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和省级财政专项激励县域试点,加快轻量化数字设备改造,引导企业优化工艺流程,更新利用数据采集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等工控设备、智能检测设备、自动化传送设备、自动导向搬运机器人(AGV)等,推进生产单元一体化贯通,建设自动化、连续化、柔性化生产系统。构建“技改+数改”协同推进、一体化赋能模式。2024年,新增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1个、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县20个。 (三)聚焦“人工智能+”软硬件更新。积极推动智能机器人、增强现实(AR)工业相机、工业物联网关、数字孪生系统等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创新产品的更新,推动智能光伏、集成电路、智能物联等新兴行业针对研发设计、质量检测、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实施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供给与制造需求深层对接。依托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集中攻关自主可控新型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APP、云化工业软件等,构建工业领域基于自主可控生态的人工智能底座,提升工业软件解决方案的迭代升级,率先在石化、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现代纺织与服装、集成电路、高端新材料等重点行业示范应用。 (四)加强数字化改造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引培系统集成能力强、售后服务优、软硬技术兼备、专业化的工业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分类分级组织开展数字化服务商遴选,公布一批数字化改造典型案例。深化行业产业大脑提能升级,重点推进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融合提升,赋能行业数字化变革。引导龙头企业探索技术改造新模式,实行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等业务部门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向产业链上下游输出系统性、集成性或定制性的解决方案。 2024年底累计培育省级工业企业数字化服务商500家。 (五)增强数字基础设施支撑。统筹优化算力资源布局,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枢纽节点起步区建设,加快高性能算力建设,围绕应用场景部署边缘算力,构建结构合理、自主可控、绿色发展的算力供给体系。推动算力在智能检测、故障分析、人机协作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全面助力制造业企业重点业务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 5G网络深度覆盖,累计建成5G基站25万个以上。 三、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 (一)加快低效老旧设备替代。聚焦纺织、化纤、金属制品、工业母机等体量规模大的传统优势行业,加快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退出。重点推动工业母机行业更新服役超过10年的机床等,金属制品行业更新横列式线材轧机、折弯机等设备,电动自行车行业更新自动焊接机器人、自动化喷涂和烘干设备、电动或气动装配设备、绝缘耐压测试仪、循环充放电测试仪等。支持纺织、化纤行业更新使用化纤新材料成套装备、短流程纺纱织造装备、新型非织造布装备,鼓励印染企业应用少水无水工艺装备、数码喷墨印花设备、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染化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等。加快矿山和工贸行业老旧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推动矿山更新机械撬毛、凿岩台车、天井(竖井)钻机掘进、矿用运输车等采掘运输设备,工贸行业更新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熔炼炉和提升装置。 (二)加快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针对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发展迅猛、技术迭代快的新兴行业,鼓励企业适应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的新要求,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先进设备。光伏行业推进P型向N型技术转型,更新大热场单晶炉、高线速小轴距多线切割机、多合一镀膜设备、大尺寸多主栅组件串焊机等先进设备。动力电池行业生产设备向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升级,重点更新超声波焊接机、激光焊接机、注液机等设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适应轻量化、智能化等需求,重点更新一体压铸成型、自动化焊接机器人等设备。 (三)积极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聚焦石化化工、医药、食品饮料、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在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重点推动设计验证试验环节更新模型制造设备、实验分析仪器等先进设备。测试验证环节更新机械测试、光学测试仪器。工艺验证环节更新环境适应性试验、可靠性试验、工艺验证试验等试验专用设备。检验检测环节更新电子测量、无损检测、智能检测等仪器设备。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研究发布检验检测能力指引目录。 (四)大力推广绿色安全装备。推动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环节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实施能效标准引领行动,到 2027年,推动炼油、钢铁、乙烯等重点领域生产(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 。建材行业改造提升原料制备、窑炉控制、粉磨破碎等相关装备和技术,有色金属行业加快绿色高效环保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工业固废和主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业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设备更新。制定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加大先进适用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实施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推广先进清洁工艺技术和设备,更新老旧反应器(釜)、精馏塔、机泵、换热器、储罐、压力容器等设备,妥善化解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提升石化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引导民爆企业实施“无人化”和“数字化”工程,推进危险作业“机器换人”,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大力推进设备更新技改项目实施。围绕重点行业设备大规模更新,推进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实施一批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升级示范项目,省市县联动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500个。推动一批项目列入国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制造业项目“四级分控”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服务。 四、加快推动优势装备产业做大做强 (一)增强优势装备供给能力。聚焦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加快发展面向智能制造场景的精密数控机床、高性能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智能仪器仪表、轻工纺织装备等智能装备,面向智慧能源场景的智能电网装备、新型储能装备、节能减排装备等能源装备,面向市政设施领域的安防感知设备、智能计量设备、智能电梯等基础服务装备,面向农业教育医疗领域的自动化采摘收获装备、教学仪器、诊断治疗装备等专用装备,支撑重点行业和领域设备大规模更新。推进高端装备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建设,提升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加快重点领域装备新产品开发, 2024年开发省级工业新产品4000项左右。 (二)推进关键短板装备突破。围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亟需的关键技术和短板装备,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首台(套)提升工程。重点聚焦高端工业母机、先进医疗装备、智能检测装备、现代能源装备、关键核心功能部件、高端工业软件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项目、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 2024年,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300项以上,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50项以上。支持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供应用场景和试验环境,加快推动关键短板装备工程化产业化。 (三)推动装备制造业服务化转型。聚焦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推广智能成套装备和整体解决方案,推动企业向装备制造和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支持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装备制造企业开展线上远程运维服务;支持农机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专用设备制造企业,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需求特点,与供应商共建专业服务站;支持成套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打造全生命周期业务协同平台,提供跨链信息集成和共享应用,培育一批优秀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 (四)加强高端装备推广应用。编制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浙江省高端装备供给清单,组织企业与应用领域供需对接、产品推广系列活动,促进制造企业、用户单位精准匹配。以场景为牵引,应用为导向,发布一批高端装备典型应用场景,激活市场需求。全面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政策,逐步提高国有企业、公办医疗卫生机构等采购首台(套)产品和服务比例。 五、加快推动优质消费品规模供给 (一)梳理发布浙产优质产品目录。聚焦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具、消费电子和智能家居等消费品领域,全面开展摸排梳理,建立企业、品牌、标准、主要产品型号等清单,分批次发布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优质产品清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征集发布浙江绿色智能家居样板间典型案例,推广柔性化生产、个性化定制、全屋定制等新模式,推动浙产优质产品集成。 (二)加快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推动汽车整车产业快速增长,力争打造一批爆款车型。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宣贯,引导企业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加快安全、智能、绿色产品开发应用。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 “三品”战略,加快开发智能家居、绿色家具、智慧照明、消费电子等时尚智能健康新产品,实施一批示范推广项目,不断提升产品功能,丰富产品品类。全面推动畅销的家电、家具、家装、厨卫以及历史经典产品等消费品企业加大生产,充分释放产能。建立应用场景牵引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提升新技术、新产品供给水平。 2024年,消费品新产品产值率达40%以上。 (三)开展浙产优质产品推广对接活动。举办“十链百场万企”对接活动,大力推广浙产优质产品、标准“领跑者”产品、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浙江制造精品和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实施消费品进社区、进商区、进企业、进乡镇以及汽车、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等促消费活动。深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百县千品万亿”行动,开展“三同”促消费拓市场活动。推动家电家装电梯企业与房地产企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对接,支持企业与大型电商、商超合作,畅通供应链循环。聚焦浙江特色消费品集群,实施消费品工业“浙里智造供全球”行动,推广“智能制造+市场拓展”模式,支持企业开拓市场。2024年,全省规模以上家电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工信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省市县联动、部门协同高效,做好政策宣贯,建立设备更新重点项目库,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推进方案。 (二)加大财税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我省重大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争创国家新型制造业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优化省与市县工信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积极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数字化改造。优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引导结对的工业大县和山区县将更多激励资金用于重点行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地方可对企业购置或融资租赁的首台(套)装备按照其总价或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落实国家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 (三)加强金融支持。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金融服务对接机制,强化项目需求与金融服务有效匹配,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数字化改造的支持力度,2024年力争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超过4000亿元。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及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非银金融机构为重大设备更新项目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强化“4+1”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加强对技改项目的支持。 (四)加强要素保障。支持企业 “零土地”技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技改项目容积率宜高则高。强化内生项目要素保障,支持内生项目与招商引资项目享受同等要素保障政策。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聚焦技术改造重点方向,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培养壮大卓越工程师、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数字技能人才队伍,加大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