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十四五”,宁波市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蓝图》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制造与材料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冯瑞华
  • 发布时间:2020-06-03
  •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国新材料产业历经多年的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过程,目前我国新材料产业正不断发展壮大,在体系建设、产业规模、技术进步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就,使我国具备了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

    新材料产业集群是我国新材料产业组织模式的重要着力点。目前,我国新材料产业逐渐形成集群式发展模式,形成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东北、中西部特色突出的产业集群分布。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作为目前国内三大综合性新材料产业聚集区,企业分布密集,高校及科研院所众多,并拥有资金、市场等优势,新材料产业的高端要素向这些区域聚集。

    宁波作为长三角的代表城市,在推进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及特色小镇建设等方面已初显成效,2018年该市新材料产业工业总产值已达2033.6亿元,同比增长13.5%。未来几年,在推进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规划方面,宁波市将重点围绕磁性材料、金属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四大优势领域新材料做大做强。

    (一)宁波市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

    1.产业规模

    新材料产业是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作为中国新材料产业基地之一,宁波市近年来新材料产业发展迅猛。2018年宁波市新材料产业规模首次突破2千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2.1%,同比增速13.5%,新材料产业位居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一(2018年宁波市工业产值增速10.3%)。

    数据来源:宁波市经信局,赛瑞研究整理

    2.产业优势

    宁波市新材料产业经过多年不断培育,近年来已涌现出一批知名度高、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对整个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动和支撑作用,尤其在稀土磁性材料、金属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膜材料和石墨烯材料研发与应用等领域近年来取得了较快发展,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其中,稀土永磁产业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形成了较为雄厚的产业基础和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了以宁波韵升和科宁达为代表的磁性材料龙头企业,宁波韵升作为国内最主要的稀土永磁材料制造商之一,具有年产坯料8000吨的生产能力,是我国少数掌握稀土永磁材料全套装备制造技术的企业之一。目前,宁波市稀土永磁产能占据全国约46%的份额,是国际著名的钕铁硼生产基地和贸易中心,国内著名的“钕铁硼城”。

    同样,金属新材料产业宁波拥有金田铜业、博威合金、兴业盛泰等龙头上市企业;先进膜材料产业则拥有激智科技、长阳科技等突破国际技术垄断的高技术领军企业,引领着国内光学基膜的生产和全球反射膜的生产;石墨烯产业拥有墨西科技、柔碳电子等技术国际领先的先驱型企业,使宁波成为全国较早开展石墨烯研发和产业化且取得一定成果的地区。

    3.产业创新体系

    产业创新体系是实现产业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保障,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形成和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新材料产业创新体系的主体主要是新材料企业,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目前宁波市拥有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家国家级科研院所,5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以及7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60余家省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新材料联合研究院等一批产业孵化器。此外,在一些重点领域,如石墨烯、磁性材料,宁波市拥有2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国家新材料产业测试评价平台区域中心。

    (二)宁波市新材料产业发展目标

    宁波市新材料产业的发展主要依托宁波大榭开发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望春工业园区、浙江省镇海经济开发区等园区,根据宁波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宁波新材料产业将致力于把宁波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高地,目标是要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根据规划,到2025年宁波市新材料产业要形成创新体系完备、区域布局合理、上下游协同的发展格局,产值规模力争达到5000亿元,打造出新材料领域千亿龙头企业(1家)和百亿优势企业(20家)以及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0家,并在石墨烯、3D打印、新一代光电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新能源材料等战略和前沿领域取得关键性突破,在大尺寸单晶硅片、超高纯电子材料、石墨烯、高品质电子化学品等细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创新体系方面,将加大对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兵科院宁波分院等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推动北航宁波创新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等落地,支持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杭州湾研究院建设,加快创新资源集聚。加快推进石墨烯、磁性材料应用技术、金属新材料等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区域中心建设。到2025年,力争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2家。

    宁波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目标(2019-2025年)

    资料来源:宁波市经信局,赛瑞研究整理

    (三)宁波市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

    稀土磁性材料、金属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膜材料和石墨烯材料等产业是宁波市目前的优势产业,未来5年,根据规划宁波市将重点围绕金属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磁性材料四大领域做大做强,在海洋新能源、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石墨烯材料则是作为宁波市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点提升领域,做大做强的四大领域和重点提升的四大领域涉及的具体新材料如下表所示。

    宁波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重点发展领域一览

    资料来源:宁波市经信局,赛瑞研究整理

    此外,在前沿领域方面,将重点培育智能材料领域的新材料,如形状记忆合金、应变电阻合金、磁致伸缩材料、智能高分子材料等,以及3D打印材料领域的新材料,如激光熔覆钛合金、高温合金、铝合金等增材制造专用合金粉体材料,高性能陶瓷材料、低成本光敏树脂材料、碳纤维增强尼龙复合材料等。

    宁波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9-2025年)重点培育的前沿领域新材料

    资料来源:宁波市经信局,赛瑞研究整理

    (四)宁波市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展望

    经过多年的部署及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新材料产业整体实力不断提升,实现了从材料弱国到材料大国的历史性转变,陆续在全国建立了154个新材料产业基地。以宁波市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其新材料产业产值在2013年已突破千亿元,占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4。经过这些年的迅猛发展,宁波市目前正处于建设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关键时期,新材料产业如何突破高端产品关键技术依赖进口、产学研合作不密切等短板,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胜的关键。

    面对“十四五”的来临,积极谋划未来5年宁波市新材料产业发展,谋划一批“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链,实现新材料产业“十四五”期间的高质量发展,成为宁波市新材料产业规划顶层设计的重要一环。目前,宁波市已在《宁波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中明确了未来将培育和完善磁性材料、石墨烯、先进膜材料、金属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等相关产业链,推进膜产业生产基地和膜研发创新中心、晶圆/芯片、光电光刻胶材料、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新一代动力锂电池材料、特殊合金带材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为主要任务。

    未来,围绕宁波市规划重点发展和重点提升的四大领域新材料重点产品,必将持续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通过生产企业、应用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协同攻关,在“十四五”期间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随着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将打造出宁波市以磁性材料、先进膜材料等为代表的标志性产业链,高水平地建设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这些将成为浙江省高起点谋划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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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是解决全球性能源危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光伏产业的决策部署以及《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目标任务,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重要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合肥“光伏第一城”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合肥市抢抓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坚持“借光发展”,致力于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光伏产业已经形成基于“制造+应用”双轮驱动的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由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合肥市为数不多同步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响应“一带一路”的代表性产业之一。 1.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市光伏及新能源年平均增加值增速达18.1%,2020年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实现增加值增速29.4%,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综合出货量超过50GW,超过“十二五”末出货量的4倍。光伏控制、逆变设备出货量继续稳居行业首位。 2.生态逐步完善。集聚形成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发电工程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以光伏逆变器、电池片、组件企业为龙头引领,光伏玻璃、边框支架、储能系统、 系统集成上下游企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世界级光伏产业集群初具雏形。截至2020年,企业总数约90家,其中规上企业44家,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晶硅电池片、高效组件等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创新实力凸显。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2个,7家企业入选工信部光伏、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名单。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2户企业、2个项目被认定为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重点光伏企业拥有各类专利2030余项,主持或参与制定地方及以上标准16项,行业话语权不断加大,产业创新实力和竞争力日益提升。 4.应用多点开花。大力实施分布式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仓顶阳光、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应用工程,首创光伏精准扶贫模式,入选全国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走出了一条光伏推广应用的“合肥模式”。“十三五”期间,我市光伏年发电量增长近4倍,其中2020年光伏发电21.5亿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5.6%,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 (二)发展形势 1.全球市场有需求。全球光伏发电装机量已连续十余年保持增长,近五年来,全球光伏应用装机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中国、美国、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印度等市场均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球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760.4GW,超过2015年底水平的2倍;根据国际能源总署预测,2030年全球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1721GW,光伏产品市场需求巨大。 2.国家战略有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明确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GW以上的战略规划。据此规划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70-90GW,相比“十三五”期间的年均41GW增加约2倍,对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3.行业地位有优势。近年来,我国逐步向光伏产业强国迈进,产业核心环节自主可控,产能和产量稳居世界前列。“十三五”末,国内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出货量占全球60%以上,其中电池片、组件超过70%,产品技术性能领先。截至2020年,国内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占全球34.9%,我国已成为全球光伏产品制造第一大国和光伏发电装机第一大国,光伏产业优势地位为我市产业发展提振了信心。 4.产业政策有指引。国家和省、市各级将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持续推进,其中2018年“531新政”,促进更加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引导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2019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光伏发电指导价和全面竞争配臵机制、平价上网机制、智能光伏试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引导光伏装机应用持续稳定增长,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合肥市光伏产业已形成一定的特色和优势,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领军骨干企业、龙头项目数量仍较少,国内龙头企业新增项目面临部分城市激烈竞争,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产业的均衡化布局仍需优化,特别是产业链上游研发和中下游配套领域竞争力和影响力不足,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产品的占比仍不高,产业智能化水平和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四是宏观政策持续变化。2020年以来,国内光伏主要产品及光伏玻璃、封装胶膜等配套产品投资快速增长,部分领域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性、盲目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加强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我市产业扩存量、引增量将一定程度受到政策指导的规范限制。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光伏第一城”建设为目标,以数字化、规模化、智能化发展为主线,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依托,以智能光伏为重要抓手,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贡献合肥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臵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以需求为导向,深入研究产业发展特点,准确把握技术路径和市场需求变化,激发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在统筹安排、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打造有利于光伏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政策,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 2.创新为本,智能引领。探索建立健全光伏产业的全链条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光伏产业制造技术、装备与模式的创新突破,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以智能制造为关键,坚持高端引领,主攻一批核心技术,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一批先进产能建成投产,推进一批应用示范,实现光伏产业的换挡提速和转型升级。 3.把握规律,分类施策。准确把握光伏产业发展规律,针对光伏产业链不同层级的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的产业发展政策。依据不同细分领域企业的发展基础、阶段和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施策,促进重点领域做大做强、传统领域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未来5年,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显著扩大,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条件好、基础强的重点光伏企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光伏产业链协同发展更加有效,光伏产业集群更为成熟,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光伏+”创新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平价上网普遍推广,光伏产业整体实力和装机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建成世界一流光伏制造基地和创新应用桥头堡,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 2.具体目标。形成以高端光伏制造、新型储能装备、智慧光伏系统集成、分布式智慧光伏发电示范应用为主的特色光伏产业体系,打造国家级光伏产品认证、分析、检测中心,培育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集群。 (1)产业规模。深入实施“2833”地标性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努力打造光伏及新能源千亿级产业集群,光伏产业年复合增长率达30%以上。 (2)领军企业。建成一批具有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光伏制造领军企业,新增2-3家国内外上市企业,规上企业数量60户以上,年产值超百亿元企业3-5家。 (3)创新能力。建成3-5个国家级光伏及新能源产品研发创新平台,新增10-15个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培育3-5个以光伏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光伏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小于3%,重点领军企业的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小于4%。 (4)智造体系。50%的规上制造企业逐步建立起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体系。新增省级智能工厂不少于2家,省数字化车间不少于5个。 三、重点任务 以光伏制造业为中心、以上下游产业为重点,以产业园区和节点项目为空间支撑,打造光伏产业协同发展的框架体系,构建集总部、研发、检测、制造、应用为一体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智能光伏产业体系。 (一)优化光伏制造体系 通过促进产业集聚、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实施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等措施,全力推进“光伏第一城”建设。重点发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光伏配套及核心装备等产业。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完善产业横向配套环节,打造光伏产业集群,建设产业高地。在重点发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采用招商引资和基地孵化共同推进,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代表性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各环节分别形成相当程度的衔接,实现本地产业链优势。 1.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发展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支持低反射率绒面制备、选择性发射极及后续的电极对准、等离子钝化、低温电极技术、全背结技术、适合光伏电池专用的吸杂工艺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鼓励技术成熟的PERC(发射极和背面钝化)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大TOPCon电池(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HJT电池(异质结)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力度,积极布局大硅片及其它未来电池技术,促进多种新型高效电池共同发展。针对BIPV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引进大尺寸硅片电池、高效薄膜电池等技术和企业。 2.高端光伏组件。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先进技术产品发展动向,积极开展提高光电转换效率及降低衰减、发电成本等工艺技术研究。进一步巩固既有先进组件制造技术,包括半片、MBB(多主栅)、叠瓦、拼片、双面组件等。积极布局薄膜太阳能光伏组件和基于N型TOPCon、HJT和IBC(交叉指式背接触)技术的高效组件产品,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重点提升组件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微组串逆变光伏系统产品研发,打造组件与逆变器一体化的交流组件。支持智能光伏组件研发,加快发展全面屏智能光伏组件;开发具备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测能力、单体MPPT(最大功率点跟踪)能力、交直流输出能力等智能组件,提高光伏阵列的发电效率。鼓励探索区块链技术与智能组件结合,使组件具有电子标签和电子身份认证功能,为未来能源互联网和众筹等商业模式奠定相关基础。 3.智能逆变及配套装备。基于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的理念,强化技术创新,重点研发适用于各种应用场景的智能逆变设备,打造集电力变换、远程控制、数据采集、在线分析、环境自适应等于一体的高效智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等智能装备,持续提升电网友好性。着力突破6MW以上的高功率密度逆变技术,降低发电系统度电成本。积极探索35kV直挂技术,减少电力设备投资,进一步提高光伏发电效率。适应光储融合、光伏制氢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抢先布局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智能光伏逆变的领先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及配套企业,打造新能源设备先进制造基地。 4.储能产品及系统。围绕安全性、经济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推进新能源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产品,实现锂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以上,单体能量密度200瓦时/公斤以上。支持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具有高集成度、高安全性、智能化的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研发升级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和云平台,形成储能系统辅助光伏等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微电网、户用等多种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装备及系统产业基地。 5.光伏辅材制造。支持光伏玻璃、铝型材等量大、面广的配套材料发展,积极发展宽幅、超薄光伏玻璃;重点引进浆料、EVA(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TCO(透明导电氧化物)导电玻璃、PVF膜(聚氟乙烯)、接线盒等上游配套产品。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途径,围绕传统晶硅与新型薄膜电池及其组件的生产,加大对本地区光伏辅材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多种融资渠道进行扩产和技术升级。 6.光伏制造核心装备。重点支持研发生产全自动大面积PECVD(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多槽制绒清洗设备、激光刻蚀机、干法刻蚀机、离子注入机、高精度丝网印刷机、高温烧结炉等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设备;大面积TCO(透明导电氧化物)导电玻璃镀膜设备、用于背电极制备的多靶位磁控溅射系统、大尺寸、超薄硅片多线切割机、自动分选机等硅片生产设备;以及各类高性能光伏电池与组件生产和检测测试仪器。鼓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低能耗、高效率、智能化太阳能光伏重大装备产品制造及工艺技术研究,提升关键生产设备的性能和成套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 (二)推进光伏技术创新 1.打造创新平台。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研究院、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可再生能源电能变换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智慧能源创新平台以及重点企业拥有的各级各类创新平台为基础,打造更加健全的光伏产业创新平台体系。鼓励光伏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共建光伏创新发展平台,形成联动互补的融合发展和创新氛围。强化产业生态与创新扶持的助推作用,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形成引领光伏产业技术创新的联合团队,助推合肥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1)鼓励平台升级。支持光伏产业相关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进行改扩建,力争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合肥光伏产业发展的“国字号”创新平台集群。助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升级为省级创新平台,持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2)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项目中试、成果转化、孵化投资、创业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光伏研发机构。发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检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作用,着力提升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2.加强技术研发。依托合肥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加快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支持光伏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创新发展,形成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技术创新的良性发展态势。 (1)关键元器件。重点突破半导体控制芯片、功率器件等核心元器件技术,开展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等逆变控制器用关键元器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高效电池。推动单晶PERC技术升级,加强TOPCon、HJT、IBC等新型高效电池技术研发,集中突破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技术。 (3)电网接入设备。加大光伏电站群调群控、光伏高渗透率并网、智能运维、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高效直流升压变换器、光储一体电力转换设备等产业化。 (4)新型电池。结合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储备高效薄膜电池、CIGS(铜铟镓硒)薄膜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大规模生产关键技术,支持铜铟镓硒薄膜电池低成本非真空制备技术开发及引进,支持磁控溅射、真空共蒸等电池制备技术开发引进。 3.加快“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实施大型科技行动计划,开展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科技创新活动。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网上光伏技术市场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光伏技术转移机构,打造连接国内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的光伏技术转移网络。 4.夯实人才支撑。加快建设高素质光伏产业人才队伍,为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支持和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所需培养、引进相关人才,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光伏产业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人才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等相关政策效能,将更多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目录,统筹解决住房、教育、医疗等实际问题,营造良好人才环境。 (三)构建智能光伏系统 以加快提升光伏智能制造水平为目标,推动光伏产业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为全面构建智能光伏产业体系奠定基础。 1.夯实智能制造。围绕制造业重点企业,大力加强光伏产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同时鼓励中小光伏企业有序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重点提升光伏电池及其部件的智能制造水平,加大电池生产自动化设备的推广应用,包括自动上下料、自动导片插片、自动串焊、自动装框、自动灌胶、自动包装等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逆变器的制造效率和可靠性,完善逆变器检测、包装、安装等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鼓励光伏制造企业提升重大装备的智能化水平,积极应用丝网印刷机、层压机、焊接机、EL(电致发光)测试仪、IV(电流电压曲线)测试仪等智能化装备。鼓励研发具有自动控制关断、实时监测运行功能的智能光伏组件产品,发展集自动控制、信息采集与处理、环境适应等一体化的智能控制器、汇流箱、储能系统与跟踪系统,不断提升智能光伏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水平。 2.打造智能运维。充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智能清扫、智能跟踪、智能监控技术等先进运维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重点开发智能光伏发电管理系统,实现信息采集与分析、远程监控与调度、智能检测与诊断、故障报警与处理的一体化运行与管理,提升光伏系统效率和减少运维费用,降低度电成本。鼓励存量光伏电站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智能清扫机器人、智能巡检无人机等智能化设备和产品的应用,探索智能运维和共享运维模式。遴选一批传统光伏电站开展智能运维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尽快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光伏电站智能运维模式和系统。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规模化、平台化全国光伏电站智能运维中心。 (四)加快延链补链强链 着眼光伏及新能源前景光明、光伏应用进入平价上网时代、产业技术迭代周期短、项目资金投入大等特点,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做好延链、补链、强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延链。坚持应用拉动,拓展“光伏+”各领域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储能、光伏+制氢、光伏+5G通信等试点示范。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产供销体系,推动产业链同城采购,帮助企业推广新产品新技术。继续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全球海外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培育打造合肥光伏产业的品牌和形象。 2.补链。围绕产业链缺失的中下游环节,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重点招引浆料、背板、封装胶膜、设备制造、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制造等环节。推进IGBT等逆变器关键元器件国产化替代,招引培育MOSFET(金属氧化物场效应晶体管)、GTO(可关断晶闸管)等半导体器件研发生产企业;积极引进相关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提升产业配套、降低生产成本,完善产业生态。 3.强链。壮大光伏企业整体实力,形成一批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打造“大而强”、“中而优”和“小而美”的产业梯队。鼓励头部企业加大在肥投资力度,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培育重点企业,遴选培育产业链领航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研究建立产业链创新型企业库,支持重点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规模,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针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基础好、技术创新能力强、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型光伏龙头企业,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绿色改造、市场拓展等方面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创新光伏应用模式 推进光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度应用与示范,重点推进光伏建筑及社区、智能光伏电站、光伏+5G、光伏+储能+充电等应用示范,开创合肥光伏推广应用新局面。 1.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部署,加大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和推进力度,整合资源、节约开发,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优势地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屋顶光伏开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2.光伏+5G应用示范。鼓励相关光伏应用企业紧跟合肥市5G基站建设安排,积极开展光伏+5G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分布式光伏与5G基站电力需求相契合的优势,打造“光伏+5G”的合肥绿色5G应用新模式。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设节能环保的新型绿色基站,提高5G通信基站后备供电保障能力,降低基站运营成本和生产电费,助力5G以更低成本、更大覆盖、更高效率服务社会和用户,实现经济效益、环保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光储充应用示范。重点开展光伏+储能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鼓励光伏发电基地合理配配置储能系统,实现多能互补,提高消纳能力。做大做强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的规模和水平,为光伏+储能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产业基础。探索光伏与新能源汽车的跨界融合,开辟新的光伏应用示范场景。加强充电桩、储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与相互融合,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示范,为打造绿色城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开展一批集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打造全省最大、国内一流的光储充应用示范基地。 4.其他应用示范。积极探索推动光伏“隔墙售电”,鼓励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园区、示范园区开展智慧能源应用示范,提升光伏发电应用比例,促进园区绿色可持续发展。探索光伏制氢的应用示范,加大对光伏电解水催化制氢工艺的研发和攻关,重点突破光伏变功率随机制氢技术和装备,推进一批光伏制氢示范项目,打造国家级光伏制氢试点示范基地。继续做好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光伏应用工程,推进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项目,进一步扩大合肥光伏及新能源应用领域和范围。 (六)提升产业服务水平1.打造产业服务平台 (1)汇聚创新创业要素。积极谋划一批光伏产业管理、孵化、融资等支持政策,补齐短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形成区域性光伏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孵化网络,最大范围整合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畅通从众创空间、孵化、加速、园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着力构建光伏创新创业主体向往汇聚机制,打造完善的光伏产业服务环境、生活服务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海外归国人员等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2)推动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完善光伏产业创新成果路演展示机制,充分发挥安徽创新馆、合肥科技馆等展览展示场馆的功能,搭建产业发展的路演展示平台,支持各类光伏专业性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完善光伏科技成果寻找捕捉机制,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支持重点光伏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实施一批重大光伏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 (3)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发挥产业服务平台和相关商协会功能作用,全方面整合光伏产业发展信息,实现信息效益最大化,促进产业合作交流。加大与长三角光伏产业合作力度,推动光伏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对接交流,促进长三角区域光伏企业技术交流、采购交流、行业交流。 2.完善产业融资体系 (1)拓展融资渠道。深化光伏科技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科技信贷,鼓励银行建立光伏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投债联合投资,发展“信贷+保险”、“信贷+租赁”等融资模式。探索光伏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支持光伏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债券。扩大创新贷、科技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2)创新融资机制。建立光伏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体系,为科技创新型光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会计法律、路演推介等服务。 (3)推动上市挂牌。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梯次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支持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平台服务功能,推动暂未达到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标准的光伏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功能。 四、空间布局 根据合肥市光伏产业的现状空间分布,结合相关规划,提出合肥市“十四五”期间光伏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一)总体结构 “十四五”期间合肥光伏产业的规划总体空间布局为“一核两区”,即基于“1+2”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一核”为高新区;“两区”为两大光伏产业集聚区,包括新站高新区及其综合保税区和肥东县。 (二)具体安排 1.“一核”。“一核”即合肥高新区,是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的主体承载空间。目前,合肥高新区已集聚全市重点光伏企业逾40家,形成了光伏玻璃、光伏电池片、电池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和光伏电站建设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已经形成领跑全省的产业发展新业态。“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集聚和科研创新优势,以推进原始创新和技术应用为引领,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建设,解决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共性技术难题,打造我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高地。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核心,壮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的光伏产业科技创新和生产制造基地。 2.“两区”。“两区”即新站高新区和肥东县。根据光伏产业在两大片区的分布情况,结合未来发展定位,“两区”将进行差异化发展,进而引导光伏产业的有序集聚,为打造产业集群夯实基础。 (1)新站高新区及其合肥综合保税区。发挥现有光伏玻璃、 材料、储能设备等重点企业引领作用,依托综合保税区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发展光伏玻璃、新型储能设备等光伏产品、装备和关键部件,同时开展国内外光伏贸易、展销、物流、会议和论坛等活动,打造合肥市、安徽省的光伏产业综合服务区,成为合肥市光伏产业的重要服务平台。 (2)肥东县。以新型高效电池及组件、配套项目产业基地为龙头,发展满足主流及新型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的超大规模集中化、专业化及智能化光伏组件。配套落户光伏电池片、光伏背板、玻璃、EVA、边框、接线盒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打造合肥乃至全省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 “一核”与“两区”互为支撑,共同构成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的核心空间。高新区重在研发和制造;新站高新区以综合服务为主导兼顾配套;肥东县重在高效组件制造和配套,为合肥市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奠定坚实的空间支撑体系。同时,在“一核”与“两区”发展基础上,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整合资源优势,招引培育光伏产品制造、光伏发电应用等企业和优秀项目落地,不断壮大产业集群。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明确的光伏电池片、组件及设备材料等配套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可能存在的影响如下: 1.对水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胶膜等项目生产制造可能产生的污水包括硝酸废水、氟废水、碱废水、回用系统浓水等。生产废水在各项目自设的废水处理装臵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等生产项目可能存在的大气污染因素有粉尘、氟化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氨气、非甲烷总烃等。生产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3.对声环境的影响。光伏电池片、组件等生产加工设备一般位于专用厂房内,声级较小,产噪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真空泵、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经过优化设备选用、合理位臵布局以及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有关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光伏产品制造的固体废物,包括缺陷电池片、辅材裁剪边角料、缺陷电池组件、废导热油、废拆包材料、氟化钙污泥、生化污泥、含银污泥等。固体废物分别交由专业废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或交由原供货商回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产业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同时,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1.产品加工制造。具体项目实施中,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排放均须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TCPIA0002-2017)、《光伏产品环境条件气候环境条件分类分级》(NB/T42130-2017)、《光伏组件环境试验要求通则》(NB/T42131-2017)、《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具备与产业相配套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臵能力。 2.污染物排放。在污染物排放上,光伏产业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三废”防治和噪声控制,避免引起环境风险和污染。废水排放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相关要求。废气排放要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处臵,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臵。噪声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光伏产业项目营运期要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以协同推进光伏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为核心,围绕光伏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发展脉络,落实光伏产业链链长调度机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合一”,努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将光伏产业发展建设与合肥城市发展战略有机统一起来,统筹部署,做好顶层设计,抓好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等指导、管理工作。密切跟踪国内外光伏产业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举措,打造更加完整系统的光伏产业链。 (二)优化发展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项目生成落地和开工建设。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的政府服务体系,着力实现项目落地建设全流程服务“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办事环境。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营造高效、便捷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创新支持政策 适应形势变化,建立政策制定机制,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对标先发地区,理清产业链发展的具体需求,研究提出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凝练一批具有合肥特色、示范效应强的光伏产业先行先试政策。充分运用大项目招商、国家及省级相关财政政策,突出对做大做强、转型升级、配套招商、新项目融资、创新应用模式等支持,引导扩大优势产能、加快技术升级、增加装机规模,不断提升产业发展信心。 (四)完善支撑载体 加强光伏产业园区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推进高新区、新站高新区、肥东县等产业园区高起点谋划发展战略、布局发展空间、构建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推动集群建设的体制机制,为光伏产业发展夯实空间支撑体系。 (五)健全体制机制 探索和建立创新机制,重点是探索光伏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机制、光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机制、光伏产业创新扶持机制、光伏科技创新管理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精神,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等各级各类人才,确保人才能引进来、留得住、用得起,为合肥光伏产业发展夯实人才支撑基础。
  • 《光伏写入多省市十四五规划,敲定未来5-10年发展蓝图!》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12-16
    • 天津、辽宁、北京、浙江、河北、山东、海南、黑龙江等8省市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相继出炉。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 能源均当仁不让的写入规划。   作为指导地方经济发展蓝图,关于能源,上述省、市区都做何规划?   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能源汽车等关键词纷纷写入相关行动纲领,奠定了未来5-10年的能源发展基调。   北京: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北京十四五规划》)全文共21594字,共11次提及能源。   《北京十四五规划》在第41项目标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坚持“一微克”行动,以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为抓手,聚焦机动车、生产生活、扬尘等领域,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治理成果,科学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优化调整交通运输能源结构。严控、调整在京石化生产规模。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二氧化碳控制专项行动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行动。   关于可再生能源,《北京十四五规划》在第43项目标任务“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中表示,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壮大绿色节能、清洁环保等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率先建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倡导“光盘行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天津:着力发展新能源,持续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大力优化能源结构   11月30日,天津日报全文发布《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天津十四五规划》)全文20266字,能源关键词被提及8次。   《天津十四五规划》提到要强化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更在第16项目标任务“全面增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核心竞争力”中表示,着力壮大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巩固提升高端装备、汽车、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加快构建“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在第34项目标任务“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天津十四五规划》还提到绿色发展这一高频关键词,原文如下:   坚持用“绿色系数”评价发展成果,建设绿色低碳循环的工业体系、建筑体系和交通网络,建立健全生态型经济体系。大力培育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加快推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强化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制造。制定实施力争碳排放提前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开展节水行动。持续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大力优化能源结构,打造能源创新示范高地。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深入实施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毫无例外,《天津十四五规划》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单设为一项目标任务,明确表示将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等。   辽宁: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   12月7日对外公开发布的《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辽宁十四五规划》)全文22203字,14次提及能源关键词。   《辽宁省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等产业,发展海洋能源等新兴产业。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煤、油、气、核和新能源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强辽河储气库群等能源储备基地和通道建设。   在第42项目标任务“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中,《辽宁省十四五规划》还要求,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浙江: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打造长三角清洁能源生产基地   11月23日对外公开发布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下简称《浙江省十四五规划》)全文21024字,8次提及能源关键词。   大力培育新能源等产业   《浙江省十四五规划》在第19项目标任务“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表示,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加快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打造长三角清洁能源生产基地   同时,《浙江省十四五规划》在第36项目标任务“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中还提到,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构建电油气“三张网”,打造长三角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完善油品储备体系,打造国家级油气储备基地。   河北省:大力发展光伏、风电、氢能等新能源   11月17日对外公开发布的《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河北省十四五规划》)全文22792字,14次提到能源这一关键词。   据了解,《河北省十四五规划》关于能源的表述有: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国家级氢能产业示范城市,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推进坚强智能安全电网建设,完善油气管网,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把唐山港打造成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的能源原材料主枢纽港、综合贸易大港。同时,新能源、石化产业被列入十二大主导产业序列。   在41项目标任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中,《河北省十四五规划》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改造。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大力发展光伏、风电、氢能等新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行动。发展绿色建筑。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发展环保产业,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化服务水平。   海南省: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推进“气化海南”建设   12月8日对外公开发布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海南省十四五规划》)全文23372字,14次提到能源关键词。   聚焦新能源、生态环保等产业   在第21项任务目标“.打造特色创新平台”中,“能源100”注意到,《海南省十四五规划》明确表示,要聚焦生态环保、新能源、海洋科技、热带特色高效农业、航天科技、生命健康、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领域。   推进“气化海南”建设   在第29项任务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化”,海南十四五规划表示,建立智能电网体系。推进“气化海南”建设,建成“田”字型供气主干管网和环岛天然气管网复线工程,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在重点区域建设分布式天然气能源站。   大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   第35项任务,《海南省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清洁能源岛的目标,原文如下: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双控行动。大力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发展全生物降解、清洁能源装备等生态环保产业,推动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建设。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开展系列绿色创建活动。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全省充电桩设施。提倡绿色出行,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黑龙江省:优化电力结构,优先发展新能源产业   12月7日 对外公开发布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全文26811字,9次提及能源关键词。   加速发展壮大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   在第17项目标任务“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黑龙江省提出要加速发展壮大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培育新增长点。   推动煤炭等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在第40项任务目标“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中,《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煤炭等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养节约习惯,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落实国家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新能源装机比重和消费占比大幅提升,合理降低碳排放强度。   加快实施“气化龙江”,推动中俄远东天然气管道建设   在第61项任务目标“提升能源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一节,《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快实施“气化龙江”,推动中俄远东天然气管道建设,统筹推进省内天然气干支线管网建设,加快储油储气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多层次天然气储备体系。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高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争取建设以我省为起点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实现500千伏电网市(地)全覆盖、220千伏电网县(市)全覆盖,完善电网网架结构。加快配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补齐农网短板,构建坚强智能电网。   优化电力结构,优先发展新能源产业   在第73项任务目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处,《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提出,当好标杆旗帜、建设“百年油田”,推进大庆油田常规油气资源抓稳油增气,页岩油、页岩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抓勘探上产,推进页岩油气开发利用取得突破,老油田实现二次革命。加快释放煤炭安全优质产能,提高煤炭省内自给率。优化电力结构,优先发展新能源产业,推进核能供暖示范。建设全国重要的对俄能源合作基地和运输通道。   山东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氢能   12月5日对外发布的《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山东省十四五规划》)全文20374字,15次提到能源这一关键词。   《山东省十四五规划》表示,新能源新材料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以核电、氢能、智能电网及储能等为支撑的新能源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前沿新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先进基础材料等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新材料基地。   《规划》称,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以“雁阵形”产业集群为依托,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培育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在15项任务目标“强化基础设施保障”一节中,《山东省十四五规划》提出,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煤电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氢能,拓展外电入鲁通道,稳步推动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完善油气储输网络。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清洁能源倍增行动   在第39项任务目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山东省十四五规划》表示,强化源头管控,加快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完善高耗能行业差别化政策,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清洁能源倍增行动,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壮大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广“无废城市”建设,实现设区市垃圾分类处置全覆盖。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