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3-31
  • 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将配合司法部积极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向环境数据造假说不。

    会上,有提问称: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一批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此举是出于什么考虑?当前碳排放报告存在哪些共性问题?针对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现象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何计划?

    对此,刘友宾指出,我国碳市场自去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整体运行平稳,目前正处于重要的发展培育期。公开曝光碳排放报告弄虚作假典型问题案例,彰显生态环境部维护碳排放权交易公平、公正,促进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的决心和信心。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2021年10-12月,生态环境部抽调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骨干和行业专家,赴22个省份47个城市,组织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初步查实了一批典型、突出问题。

    从公开曝光的典型问题案例来看,反映出当前部分碳市场技术服务机构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部分咨询、检测机构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利用弄虚作假手段帮助企业篡改碳排放数据,严重干扰碳市场正常秩序。

    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体系缺失,项目管理混乱,工作合规性、数据真实性难以保障。

    三是工作责任不落实。部分核查机构为降低成本将核查业务层层转包,存在“代签”“挂名”现象。还有部分核查机构仅查阅企业提供的现成数据和资料,未核实数据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下一步,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配合司法部积极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和监督管理要求。二是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已将碳排放专项监督帮扶发现问题及相关案卷材料移交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是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力度。

    刘友宾强调,环境数据质量是环境管理的“生命线”,事关科学决策、市场公平和政府公信力,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对包括碳排放数据在内的环境数据造假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刘友宾同时介绍,今年,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在全国继续开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以及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向环境数据造假说不。

  • 原文来源:http://www.nengyuanji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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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碳排放权交易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准确可靠的数据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生命线。为严厉打击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全国碳市场平稳健康运行,2021年10-12月,生态环境部组织31个工作组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以重点技术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联的发电行业控排企业为切入点,围绕煤样采制、煤质化验、数据核验、报告编制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机构存在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等突出问题。 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典型问题。 一、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篡改伪造检测报告,授意指导制作虚假煤样等弄虚作假问题 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碳能投)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经查,中碳能投篡改伪造煤质检测报告数据及关键信息,指导企业制作虚假煤样,碳排放报告质量失控,数据造假问题突出。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篡改伪造检测报告。中碳能投利用可编辑的检测报告模板,篡改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控排企业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的送检日期、检测日期、报告日期、报告编号等重要信息,将集中送检伪造成分月送样、分月检测,并删除了原始检测报告的二维码。篡改部分控排企业元素碳含量检测结果,并编造全水分数据用于折算收到基元素碳检测数据。 二是授意指导企业制作虚假煤样送检。中碳能投与控排企业签订的咨询合同中,承诺“在分配方案和核算方法不变的情况下,可为电厂碳排放配额扭亏为盈,实现配额富裕”,明确“指导企业开展2019和2020年入炉煤元素碳含量检测的采样、制样,并联系检测机构外检”。中碳能投在明知企业未留存历史煤样的情况下,授意指导多家控排企业临时制作煤样代替2019、2020年的月混合煤样补测元素碳含量。 三是碳排放报告编制不实,报告内容失真。中碳能投编制的碳排放报告存在虚报瞒报燃煤量、供热量、外购电等重要生产数据,参数选用和统计计算错误等问题。碳排放报告质量控制缺失,不审核重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部分项目存在多套数值不同的生产数据报表和煤质检测报告。 二、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核查履职不到位,核查工作走过场问题 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碳投)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经查,中创碳投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核查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工作程序不合规,核查履职不到位,核查工作走过场。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工作程序不符合规定,核查报告质量差。编制企业核查报告时,签名人员不参与实际核查工作,报告“挂名”现象突出。项目审核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技术复核把关不到位,核查报告质量差。 二是核查履职不到位,核查结论失实。中创碳投未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要求核实数据及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中存在的检测报告造假、机组“应纳未纳”、参数选用和统计计算错误等明显问题“视而不见”。对于控排企业将初始碳排放报告元素碳含量缺省值改为实测值的重大变化,不核实数据来源及真实性,工作流于形式,履职不到位,核查报告结论失实。 三、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核查程序不合规,核查结论明显失实问题 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希诺)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经查,青岛希诺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核查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工作程序不合规,核查工作走过场,核查结论明显失实。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核查程序不合规。青岛希诺未落实《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要求,在现场核查时主要是走一走、拍拍照,未对环评、排污许可等重要文件进行核实,核查工作走过场。核查报告“挂名”现象突出,核查报告签名人员与现场实际核查人员不符。 二是核查结论失实。青岛希诺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存在的机组“应纳未纳”、检测报告造假、参数选用和计算错误等明显问题“视而不见”,工作流于形式。在控排企业没有煤质检测原始记录的情况下,虚构核查报告内容,写明已核对原始检测记录。针对企业碳排放报告使用入厂煤数据的情况,出具了“已核对入炉煤数据、确认无误”的结论。在明知控排企业2019年部分时间未检测低位发热量的情况下,出具了“企业按照规范方法每日开展监测”的结论,核查报告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四、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编造虚假检测报告问题 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东煤)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经查,辽宁东煤为集中补测元素碳含量的控排企业出具虚假分月报告,帮助企业规避使用缺省值。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编造虚假检测报告。2020年以来,为多家集中送检煤样的控排企业分月出具日期虚假的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篡改收样日期和检测日期。 二是伪造原始检测记录。伪造碳氢仪原始检测记录、样品检测委托书、样品试样编号记录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样品处理台账等原始档案。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缺失,煤质分析过程合规性、结果真实性难以证实。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督促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技术服务机构及有关企业进一步调查,坚决查处数据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咨询、核查、检测服务行为,确保技术服务过程和结果真实、合规、公正,保障碳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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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目前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情况如何?文件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将从哪几个方面做好落实? 8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2021年和2024年我国先后建成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全国碳市场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这两个市场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全国碳市场体系。 经过四年多的发展,全国碳市场建设实现了起步稳、运行稳,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一是通过建章立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二是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2024年共审核企业数据300余万条,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大幅提升。三是不断扩大重点行业覆盖范围,在发电行业基础上,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强制碳市场,对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实现了有效管控。接下来,将着力抓好文件落实:一是深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有序扩大强制碳市场的覆盖行业范围。二是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建立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提升节能减碳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压实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我们还不断扩大重点行业覆盖范围,在发电行业基础上,今年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强制碳市场,对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实现了有效管控。”裴晓菲表示,截至2025年8月22日,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6.8亿吨,成交额达474.1亿元。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成交额达2.1亿元。 裴晓菲表示,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明确了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文件落实。 一是深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我们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降碳减污贡献、数据质量基础、碳排放特征等,有序扩大强制碳市场的覆盖行业范围。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配额分配方式由免费转向免费和有偿相结合,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同时,积极发展自愿碳市场,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加快生态系统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等重点领域的方法学开发。 二是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我们将联合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碳质押就是企业将政府分配的碳配额或核证自愿减排量等碳资产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碳回购则是配额持有者将碳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机构,并约定在未来以约定价格回购,从而获得短期资金融通。这两项制度都有利于拓展重点排放单位的融资渠道,盘活碳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节能减碳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我们将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强制碳市场交易、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 三是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行为。此外,我们还将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夯实碳市场建设制度基础,为加快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