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的解读》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18-08-01
  • 7月30日上午,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分别通报上半年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第二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受理情况,解读《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国家能源局安全监管司司长童光毅关于《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的解读发言实录。

      2018年6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8〕5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按照会议议程要求,我将对《行动计划》进行解读。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度分析了新时代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对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行动计划》的实施,是促进“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顺利完成、实现电力安全生产持续好转的一个具体措施。

      一是树立一个理念,瞄准一个目标,坚持一条主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行动计划》把安全发展作为指导电力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总战略,强调“始终把安全置于工作首位,突出安全在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行动计划》强调“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推进本质安全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电力安全环境。”同时提出了“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坚决遏制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实现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下降,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等具体目标。

      2017年1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共10方面50条,从落实责任、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等各个方面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对我国电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行动计划》作为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在编制过程中,始终注重加强与《实施意见》的衔接,细化、完善、分解了《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把《行动计划》贯彻好、落实到位,就必须把握好《实施意见》与《行动计划》一脉相承的内在关系,按照《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总体要求认真践行《行动计划》,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是明确八大任务。

      《行动计划》的核心部分就是提出了防范人身安全事故、防范电网安全事故、防范设备事故、防范大坝安全事故、防范网络安全事故、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8大任务。编制的“轴线”正是努力降低人身伤害,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防范电网、设备、大坝、网络安全事故,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完善责任体系、依法依规治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结合主要任务,《行动计划》对应提出了安全文化引领工程、安全诚信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安全科技支撑工程、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员工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提升工程等8大重点工程。

      三是落实五项保障。

      为保障《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保障、完善投入机制、加快技术创新、加强评估考核五方面保障措施,要求各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保障政策和措施;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配备,鼓励设置安全总监,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强电力安全预防及应急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费用足额提取、专款专用,电力企业要确保安全费用投入到位;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同时,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建立行动计划实施的评估制度,每年总结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做滚动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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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读》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5-04
    • 2018年4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8〕6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更好理解和贯彻实施《行动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负责人就《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产业基础是什么? 答: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经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有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成为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一张崭新名片和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从产业基础来看,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已具备向智能光伏迈进的坚实基础。 一是制造规模全球领先。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等光伏主要产品产量均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并持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中国产品在2017年的全球产量占比中:多晶硅占55%、硅片占83%、电池片占68%、组件占71%、光伏应用市场占47%,各环节产量前10名的企业中有半数以上位于中国大陆。 二是产业化技术不断突破。多晶硅行业平均综合电耗已降至70KWh/kg以下,综合成本已降至6万元/吨。普通结构单、多晶电池光电转换效率已分别达到20.2%和18.6%,高效电池达到21.3%和19.2%,黑硅、PERC、N型等电池技术以及半片、MBB、双玻双面等组件技术快速产业化。 三是应用市场快速成长。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到53.06GW,占全国电源新增发电的装机39%,连续5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全球第一;累计装机130.25GW,连续三年全球第一,占全球光伏总装机量的32.4%。 四是产业体系逐步健全。我国已基本实现常规光伏产品生产线的设备配套,浆料、背板、铝边框、光伏支架、封装胶膜、光伏玻璃、逆变器等辅材辅料和发电部件也已能够实现产业供应。随着《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发布实施,光伏相关标准制修订速度正在加快,检测测试认证机构正在逐步建立健全。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光伏行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并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也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其重要性随着国际绿色能源需求拓展而日益凸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对光伏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行业发展自身来说,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正处于从追求规模与速度向重视效益与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移动宽带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光伏产业从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加快实现智能制造和智能应用,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综上考虑,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动能,实现光伏智能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清洁能源智能升级及应用,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十三五”系列规划的总体部署,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 围绕上述要求,基于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创新驱动、产用融合,坚持协同施策、分步推进等原则,通过统筹资源、协同施策,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问:《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是如何考虑的? 答:从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技术装备突破、智能光伏产品供给、智能光伏系统建设运维、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等多个角度出发,《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发展目标。例如,提出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再如,提出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又如,提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同时,围绕上述目标,细化为多项具体行动。 问:《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有哪些?为何选择这些方向? 答:与发展目标相对应,《行动计划》分别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四大领域,提出了相关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行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光伏基础材料、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生产的智能升级,提高光伏产品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例如,目前我国重点企业电池和组件生产自动化水平已经得到明显提升,但在多晶硅后端处理、铸锭/拉棒到切片等环节的自动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同时,虽然生产自动化已经取得一定进步,但行业生产制造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仍较低,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提升智能光伏产品和技术供给能力。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能有效提升光伏系统设计能力、提升发电量、降低建设与运维成本,是降低光伏发电成本的重要途径。目前行业已经在研发相关的智能光伏产品,并在推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但相关产品供给能力仍然有限,技术尚待完善,采用无人机、自动清洗机器人等智能集成与运维技术仍有场景限制,还未大规模推广,需进一步加以扶持。此外,针对分布式光伏市场提出加快发展安全可靠、优质高效、使用便利的户用智能光伏产品,并鼓励光伏与其他行业相结合发展新型光伏产品。 三是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开展智能光伏工业园区、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智能光伏交通、智能光伏农业、智能光伏电站、智能光伏扶贫等应用示范。统筹多方力量促进智能光伏发展。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推进智能光伏产品、系统和服务的应用,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创造广阔市场空间,从而拉动智能光伏产品、系统和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特别是积极推动高转换效率、高可靠性能的智能光伏产品在一些典型行业加快推广应用,既能促进智能光伏产品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步伐,也可通过应用模式的创新进一步激发光伏产业转型升级的活力。 四是完善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智能光伏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建设研发、检测认证、科技服务、孵化器等智能光伏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发展,标准先行,推动智能光伏产业发展,需建立从智能光伏产品与测试方法、智能生产与评价到光伏系统智能运维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同时支持各环节的检测认证工作,以规范产业发展。此外,也需为智能光伏领域相关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众创众筹等创新创业环境。 问:如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答:为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六部门将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力量,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推动智能光伏试点应用。培育一批国家智能光伏示范企业,支持若干行业特色智能光伏项目建设,探索智能光伏建设先进模式并加强全国推广。 三是加大多元化资金投入。建立智能光伏领域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多方资本促进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对智能光伏产业扶持力度。 四是促进光伏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逐步完善相关标准检测认证等体系,建立智能光伏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加强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消费者的使用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