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lifs
  • 发布时间:2020-12-07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贵阳市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明查暗访和新闻媒体披露问题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举一反三,启动新一轮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对长江经济带环境威胁最大的“三磷”,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企业为重点,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按照“排查一批、处罚一批、整改一批、移交一批”的方式分类处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要建立清单,落实责任,逐项整改,对账销号,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坚定不移推进整改落实,从根本上解决一批乌江流域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展现生态文明建设省会担当,用实际行动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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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1-01-08
    •  1月5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市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5周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五周年取得的成效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5年来,沿江11省市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司长罗国三介绍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发生了根本变化。二是长江流域水质发生了显著变化。长江流域优良断面比例从2016年的82.3%,提高到2019年的91.7%,2020年1月-11月进一步提升至96.3%,长江流域劣Ⅴ类水质比例从2016年的3.5%,下降到2019年的0.6%,2020年首次实现消除劣Ⅴ类水体。三是生态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长度比2015年增加20.7%,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比2015年提高60.7%。一大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被关停取缔,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超过8000家。长江岸线整治全面推进,1361座非法码头彻底整改,2441个违法违规项目已清理整治2417个,两岸绿色生态廊道逐步形成,沿江城市滨水空间回归群众生活。   长江流域首次实现劣Ⅴ类水体“清零”   据悉,近年来,为加大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我国实地排查2.4万余公里岸线,查出入河排污口6万余个,是之前掌握的约30倍。325个自然保护区2547个重点问题点位已整改完成2324个。存在问题的281家“三磷”企业(矿、库)已基本完成整治。“清废”行动发现1944个问题整改完成190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基本完成,1.5万余家乡镇级、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水源地均已划定保护区。地级及以上城市1372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96.7%。1064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均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11省市编制印发“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和准入清单管控。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目前,长江流域核发排污许可证约11万余张,登记排污企业近69万家。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生态状况监测调查试点。会同三峡集团组建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推进58个驻点城市跟踪研究和技术帮扶。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副司长赵世新用一组数据,展示在过去5年中长江经济带一大批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数据显示,长江流域首次实现劣Ⅴ类水体“清零”,干流首次全部实现Ⅱ类及以上水质。2020年1月-11月,水质优良断面(Ⅰ类-Ⅲ类)比例为96.3%,较2016年提高14个百分点。   绿色发展试点示范走在全国前列   2018年以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地方开展绿色发展的试点示范,支持上海崇明、湖北武汉、重庆广阳岛、江西九江、湖南岳阳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支持浙江丽水、江西抚州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积极推进赤水河流域、三峡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形成“5+2”的试点示范格局。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王善成介绍说,上海崇明、湖北武汉、重庆广阳岛、江西九江、湖南岳阳结合自身资源和禀赋特点,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浙江丽水、江西抚州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了有益经验。   我国还注重在长江航道发展全周期贯彻生态环保理念,采用生态环保工程结构,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增殖放流等措施,创新性开展生态涵养区、生态湿地等生境修复建设。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苏杰介绍说,五年来,航道工程的护岸工程绿化率达到80%以上,配套建设生态护岸、生态护滩、人工鱼巢、人工鱼礁等共160余处,补偿性投放鱼类及螺类900多万尾。
  • 《生态环境部将开展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9-05-07
    • 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记者高敬)为解决长江经济带部分河段水体总磷严重超标问题,消除部分涉磷企业造成的突出水环境隐患,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指导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介绍,“三磷”整治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长江经济带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磷化工产能。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发展粗放、环境管理滞后,对长江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排查工作包括“三项重点”,指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磷矿整治旨在实现外排矿井水达标排放,矿区有效控制扬尘,矿山实施生态恢复措施。磷化工整治重点实现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有效收集处理、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排放。磷石膏库整治重点实现地下水定期监测,渗滤液有效收集处理,回水池、拦洪沟、排洪渠规范建设,以及磷石膏的综合利用。 专项排查将分为“五个阶段”,即查问题、定方案、校清单、督进展和核成效。一是排查问题阶段,组织开展“三磷”问题排查,掌握问题清单。二是分类整治阶段,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分类开展整治,拉条挂账推进整治任务。三是查漏补缺阶段,开展强化监督,校核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查漏补缺问题,清查瞒报漏报,并完成黄磷企业整改。四是督导推进阶段,核实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进度,对已完成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并完成磷矿、磷肥企业、含磷农药企业整改。五是核查验收阶段,不断解决突出问题,核查验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效。 曹立平介绍,长江经济带地区大约涉及834家企业,目前正在组织地方开展自查。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摸清“三磷”数量,消除重大环境隐患,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长江修复攻坚战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