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与智能遮阳技术相结合让建筑更节能》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19-08-30
  • 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的研究人员开发的太阳能外墙将光伏发电与智能遮阳技术相结合,实现了建筑的最佳能量平衡。

    由建筑系统教授ArnoSchlüter及其研究小组开发的一种自适应太阳能幕墙系统,可实现各个房间的自调节,使其产生的能量超过一年中消耗的能量。其最新研究成果发表在最新一期的Nature Energy杂志上。

    创新的外立面包括安装在轻质钢缆网上的可移动太阳能电池板阵列。它们可以单独控制,并通过柔软的机器元件实现垂直和水平移动。这些软机器执行器是系统的核心:其由在压力下改变其形状的软材料和刚性U形接头构成,使它们能够锁定位置以抵御恶劣天气甚至风暴。

    研究人员测试了该系统的耐候性,并在Hnggerberg校区使用多个原型进行了测量。他们发现,在晴朗的夏日,可移动太阳能电池板的能量比安装在建筑物外立面上的静态太阳能电池板多大约50%。

    然而,立面不仅可以发电,还可以控制多少光和热量透过建筑围护结构,从而调节内部气候。自适应学习算法控制面板的运动,以便在加热和冷却内部空间时节省成本降低净能量需求。同时,该算法还考虑了建筑物当前的使用情况并相应地调整气候。

    为了确定理论上可以减少房间能耗的程度,研究人员使用原型数据模拟了几种情景。他们计算了在开罗,苏黎世和赫尔辛基建造带有可移动太阳能外墙的建筑的节能潜力。通过这样做,他们对办公室和住宅用空间进行了模拟

    结果表明,办公室的节能往往高于生活空间,温暖而非寒冷气候,尤其是中欧等温带地区,其节能效果更明显。ArnoSchlüter总结了这些发现:“环境条件变化越大,自适应立面的好处就越大。”

    在根据最新标准建造的建筑物中,温带地区(在本例中为苏黎世)的办公空间模拟中可以看到最佳的能量平衡。在一年中需要内部供暖和制冷的情况下,自适应外墙产生了舒适的室内环境所需能量的115%的电量。

    同样好的结果来自1920年以前建造的开罗房屋的办公空间模拟,其需要更多的遮阳和冷却。在这种情况下,外立面产生了114%的年度能源需求。换句话说,该研究强调了新旧建筑的节能潜力,但外墙必须始终与内部空间及其使用相结合。

    “我们希望解决建筑物中用户舒适度和能源效率之间的权衡,”ArnoSchlüter说。“从理论上讲,最节能的空间将没有窗户。因此,我们很高兴地展示建筑物内部和外部之间的智能接口如何能够提供最佳的用户舒适度并产生多余的能量。”

    Schlüter教授的团队正在研究自适应太阳能立面对物理建筑的影响:该系统是Dübendorf的NEST研究大楼最顶层平台上建造的未来派“HiLo”单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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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中求进,重点突破。贯彻落实低碳发展理念,整体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城市,突出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碳汇能力、增强低碳意识等低碳发展重点环节。在重点领域企业开展降碳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后逐步推广。 创新引领,全民参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技术创新,提升核心关键技术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低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广,加强对碳达峰工作的宣传,倡导全民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实现碳达峰的行动中。 项目带动,示范引领。整体谋划一批示范性强、带动面广、关联度高的低碳示范项目,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的载体和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全市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5%左右,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 根据碳达峰目标任务,围绕我市碳达峰要求,从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出发,提出以下重点领域降碳政策与行动: (一)开展能源领域降碳行动。 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严格落实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政策,新建锅炉必须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十四五”期间对造纸等重点行业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有序进行现役机组的节能升级改造,推进供热改造。 2.保障能源安全。加快推进建设珠中江干线天然气管网。优化配置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在工业热负荷稳定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内建设区域式分布式能源站。到2025年,我市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40亿立方米/年。 3.优化能源结构。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发挥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支撑过渡作用,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十五五”期间油品消费达峰并稳中有降。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创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万千瓦。因地制宜探索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推动其接入低电压配电网进行就地消纳。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等保障机制。 4.发展氢能产业。制定中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全市加氢站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参与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成立中山市氢能源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中山市氢能产业能级提升和技术进步。探索海水直接电解制氢技术攻关,加快研发制氢系统设备中的电源、电解槽、氢气纯化器、储氢系统和加氢装置等核心关键设备,发展新型氢燃料电池系统,积极推进国家液氢示范项目建设。 5.提高垃圾焚烧发电效率。建设安全、经济、环保、低碳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泥焚烧发电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现有垃圾焚烧机组的能源使用效率。探索实施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四期扩容项目,推动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厂二期扩容项目投入运营。 (二)开展工业领域降碳行动。 1.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培育“4+6+4”产业集群,建设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鼓励采用低碳模式,做大做强智能家居、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四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支撑全市制造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壮大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激光与增材制造、新能源、智能机器人、精密仪器设备、数字创意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5%。 2.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按照省统一部署,及时发布并落实年度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深入挖潜存量项目,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落实省市“两高”项目有关规定,加强市域统筹,支持重大和战略性新兴项目建设。到2030年,全市单位水泥熟料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8%以上,我市钢铁、建材、化工、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推进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改造。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和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节能新材料应用,重点在化工、电镀、印染、食品、线路板、造纸、五金加工、建材等行业推进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改造。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传统制造业科技附加值,实现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降低单位产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4.构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传统制造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升级,鼓励使用绿色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升级,全面提升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作,建立绿色供应链模式,优先支持绿色工厂及绿色产品供应商纳入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5.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工业园区。利用全市低效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契机,积极创建低碳工业示范园区,提高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模化集约化使用效率,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载荷能力和电网结构,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提高节能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引导低效工业集聚区绿色低碳发展。 (三)开展建筑(城乡建设)领域降碳行动。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推动海绵城市等“韧性城市”建设,大力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增强城乡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立完善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建。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结合城市更新,优化区域空间,完善城市生态系统,改善城市微气候环境。 2.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农民自建住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保障性住房应符合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划定区域范围的相关要求,在新建民用建筑土地出让、项目规划阶段加入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将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和规划条件中,严格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开展建设。打造一批高等级的绿色建筑集聚区,推动绿色建筑高等级、规模化发展。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 3.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空调系统、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国有企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4.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建筑材料消耗。推广采用工业化方式生产的装配式建筑,培育装配式建筑建设基地和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在土地出让、项目规划阶段加入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将相关要求落实到供地方案和规划条件中。到203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5.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鼓励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积极开发适合发展光伏发电的应用场景,在三角、南头、古镇和火炬开发区试点建设与建筑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应用示范,在政府、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既有公共机构建筑与公有物业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到2025年,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6.强化绿色运营管理。强化公共建筑节能,重点抓好办公楼、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能耗限额管理,提升物业节能降碳管理水平。逐步在全市政府建筑和大型公用建筑实施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楼宇节能控制系统。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到2030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比2020年分别降低7%和8%。 7.落实绿色高效制冷行动。积极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重点推进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加强智能管控和运行优化,提高制冷机房能效水平。重点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国有企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效制冷行动,推动集中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园区制冷改造等,大幅提升建筑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高20%。 (四)开展交通运输物流领域降碳行动。 1.打造高效便捷城市交通网络。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推进绕城高速建设,加快零换乘交通枢纽建设。构建“四纵三横”铁路网、“四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完善“二环十二快”快速路网。“十四五”期间,实现轨道交通里程增加40%,高速通车里程翻一番,实现1小时内与大湾区相邻城市互达,干线公路通车里程增加30%,主城区与外围镇街间30分钟互达,引导黄圃港集装箱码头通过南沙港铁路和黄圃货运站开通“铁-公-水”联运业务。 2.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建设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营造良好绿色出行环境,鼓励以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方式绿色出行。 3.推动客货交通高效低碳发展。鼓励绿色节能车辆使用,加大对老旧重型货运车辆报废更新的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引导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推动客货交通车辆向新能源转型,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30%以上,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重点推进氢能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逐步推进市内物流配送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引导老旧船舶提前退出运输市场,大力推广天然气动力船舶。 4.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大力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新建住宅配套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应按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力争建成充(换)电站120座、公共充电桩7000个、加氢站15座以上,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形成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积极推动中山各港口配套建设船用岸电设施,新建码头(油气化工码头除外)严格按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及建设岸电设施,按省统一规划开展LNG加注站建设。 (五)开展农业农村领域降碳行动。 1.提高农业减排固碳能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减少甲烷排放。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畜禽粪污管理温室气体排放。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30年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每年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4000亩以上,减少化肥使用量;每年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8000亩以上,全面提升农田水分生产效率和化肥利用率。 2.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能效水平。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统筹推进田、土、水、路等方面综合治理和多方面创新。推进农机渔船节能减排,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实施更为严格的农机排放标准,减少废气排放。推进渔业设施和渔船装备节能改造,淘汰老旧木质渔船,鼓励建造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推动渔船节能装备配置和升级换代。 3.拓展农业农村清洁能源开发空间。支持农居连片进行光伏发电应用开发改造,建设与绿色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光伏生态农业大棚、养殖场等光伏发电项目。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太阳能路灯、村镇级光伏集中应用,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利用发电示范。 (六)全社会绿色降碳行动。 1.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推行绿色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大力治理“餐桌污染”,提倡健康节约饮食文化。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推广绿色产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全面推进绿色办公和绿色行政,推广无纸化办公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2.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支持我市国有企业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参与研发与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加强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专业机构的技术合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低碳技术创新体系。采用“揭榜挂帅”机制,推动各类机构开展低碳相关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依托建设翠亨新区零碳示范区的重大契机,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提高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水平。依托先进低温研究院、明阳智能、中科富海、大洋电机等研究机构和企业,培育氢能装备制造和应用产业链。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清洁生产技术、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节能降碳技术以及促进碳吸收技术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 3.推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垃圾源头控制体系,逐步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推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继续推进现有垃圾焚烧发电扩容项目,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排查中山市已封场或已废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数量并制定清单,研究逐步资源化利用或焚烧发电。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不低于6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5%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 4.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发展。以节能降碳为核心,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城市照明系统升级改造,提高照明系统能效、淘汰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使用紧凑型、直管型荧光灯及金属卤化物灯等节能灯具,推动办公区更换LED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实现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区域节能灯全覆盖。 5.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消灭宜林荒山,加快疏残林(残次林)、低效纯松林和低效桉树林改造,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人造林树种结构,积极培育优质树种,实施乔灌草相结合、针阔叶树种混交、乡土阔叶树种培育等改造措施。通过生态疏伐、景观疏伐、卫生伐等措施,加强复层林培育,提高森林郁闭度和光能利用率,增强林地储碳功能。 (七)加强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 1.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依托全省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完善温室气体相关统计和核算工作基础并探索推动市级部门间碳排放相关数据的信息共享。研究将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逐步扩大至镇街范围。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2.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或修订过程中,推动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推动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城市发展建设相关标准的制定,研究建立碳减排量评估与绩效评价标准、低碳评价标准等管理技术规范。 3.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按省有关要求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的约束力。 4.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有序推动老旧基站、“老旧小散”数据中心绿色技术改造,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新建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电能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八)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 1.建设碳中和试点示范区。支持翠亨新区、神湾镇等开展碳中和示范区建设,科学制定实现碳中和目标总体方案和工作机制,明晰细分领域行业的节能减碳技术路线,推动中山碳中和技术与绿色产业协同创新实验室在中山落户,为全市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累经验。 2.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利用全市低效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契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引导全市低效工业园区(集聚区)向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工业园区(集聚区)国土空间规模化集约化使用效率,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载荷能力和电网结构,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提高节能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推进园区节能数字化平台建设。在工业园区(集聚区)内打造一批掌握低碳核心技术、具有先进低碳管理水平的低碳企业,带动相关行业减污降碳技术的发展。到2030年,我市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 3.开展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以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和碳排放总量稳步下降为主要目标,通过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和创新示范,引导开展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着力提升建筑节能水平,降低建筑碳排放。到2030年,建设5个零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高目标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九)推动碳达峰后稳中有降。 在能源生产端通过技术创新继续提高传统燃煤、燃气电厂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每度电的二氧化碳排放。发展光伏、氢能等绿色新能源技术,降低电力领域的碳排放水平。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加快服装制造(印染、洗水等)、造纸、金属表面处理、化工、金属加工、管桩生产等传统产业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升级改造。发展高端制造业,降低工业领域的碳排放水平。推进居民生活领域“电气化”替代,推动家用炉灶和热水器由用气向用电转换,家用新能源车逐步取代燃油汽车。 三、重点项目 (一)助力碳达峰的能源领域发展项目。 为保障中山市未来社会和产业发展所需能源,预计2025年前安排建设天然气管道珠中江干线项目(中山段)50公里。 (二)“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 在科技创新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划项目221项,其中年碳排放超过1万吨的16项。高碳排放重大项目在原有节能降耗措施基础上,组织开展低碳建设运营技术措施的研究,进一步提升降碳潜力。项目立项阶段,在可研报告和项目环评中应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分析,识别关键碳排放节点,重点预测产生碳排放的主要工序或节点的排放水平。包括核算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能源活动与工艺过程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导致的二氧化碳产生量、排放量,碳减排潜力分析等。根据碳排放测算结果,分别从能源利用、原料使用、工艺优化、节能降碳技术、运输方式等方面提出碳减排措施。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明确碳排放主要工序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规模、资源能源消耗及综合利用情况、能效标准、节能降耗技术、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清洁运输方式等内容,提出碳排放量削减方案。 (三)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在翠亨新区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多能互补新能源利用示范工程。包括建设总体规模10兆瓦分布式光伏;建设“水源热泵+冰蓄冷”供冷站1座、液氢储运型加氢站1座、氢燃料电池能源站1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过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镇街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积极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把相关内容列入市委党校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考核。 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三)配套政策支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清理地方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市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市低碳项目储备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绿色信贷发展专项资金,依托支柱产业加大绿色信贷投入。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积极发挥舆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碳达峰相关的宣传引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引导和科普教育,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利用好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加大低碳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各阶层宣传落实低碳城市建设,提高公众对碳达峰的认知程度,推动全民广泛自觉参与低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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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11-10
    • 11月8日,浙江省金华市发改委印发《金华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8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515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报告明确发展目标:全市电源装机总量达812.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524.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4.5%;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8.2公里,变电容量1011.7万千伏安。 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9.0万千瓦左右,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6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8.8万千瓦左右。 金华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金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紧扣“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高水平全面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也是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窗口期。为有效指导金华“十四五”能源发展,根据全省能源发展总体部署及《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1. 能源消费增速整体趋缓 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7.1万吨标准煤,“十三五”年均增速2.9%,较“十二五”下降1.3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煤炭消费799.0万吨,占能源消费比重31.9%,较2015年下降19.5个百分点;石油及制品消费175.5万吨,占能源消费比重14.4%,较2015年下降1.8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约9.3亿立方米,较2015年翻两番,消费比重由2015年1.5%提高至2020年的6.3%;全社会用电量由2015年的284.1亿千瓦时增加至2020年的403.8亿千瓦时,年均增速达7.3%。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大幅提高,2020年达1152千瓦时/人,较2015年提高36.8%。   图1 2010-2020年金华能源消费增速情况   图2  2010-2020年金华全社会用电增速情况 2. 能源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电力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发电装机490.8万千瓦,较2015年新增151.3万千瓦。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线路1372公里、变电容量1380万千伏安,建成500千伏永康变、220千伏孟湖变等工程,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78%。 热力保障方面,到2020年底,全市主要燃煤、生物质供热企业9家,合计供热能力约达1750蒸吨/小时,有效满足浦江经济开发区、义乌佛堂赤岸工业园区、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片等主要园区的用热需求。 油气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间建成省级天然气管网212公里,顺利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形成340余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加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成公用、专用充换电站222座,充电桩5247个。 3. 能源清洁化水平大幅提升 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量193.6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0.8%(不含外来电部分),较2015年提高6.4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大幅提升,2020年消费9.3亿立方米,较2015年增加7.3亿立方米,消费比重提高4.7个百分点;可再生装机比由2015年的15.6%提高至2020年的38.0%,其中,光伏装机由2015年的6.0万千瓦提高至2020年的119.0万千瓦,生物质由2015年6.2提高至2020年的20.2万千瓦。完成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完成兰溪电厂及-热电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4. 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在全省率先实行浦江县水晶园区区域能评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全市省级特色小镇、工业功能区,完成30个区块的区域能评改革,抓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监管,严控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批。围绕工业、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推进全社会节能增效。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至0.39吨标准煤/万元,“十三五”累计下降13.5%。 5. 能源产业发展不断突破 能源科技装备技术不断突破,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小镇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亿元,成功入选首批省级高新技术特色小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车身生产稳步前行,动力电池生产达国内一流水平,自动变速及新能源驱动系统项目列入省内重点。吉利、氢途、芯盛等优质企业也在自动变速器、氢燃料电池、芯片设计与测封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 6. 能源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积极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用能权市场化改革、配合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改革、增量配电网改革、地方电厂管理。健全完善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完成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用能监测管理智能化,抓实191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监管。创新探索综合能源服务,启动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甬金金属科技新增用能项目用能权交易,涉及6.6万吨标准煤。 表1  金华“十三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类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550.4 1787.1 2.9% 煤 炭 万吨 1115.6 799.0 -6.5% 油 品 万吨 170.8 175.5 0.5% 天然气 亿立方米 2.0 9.3 36.0%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44.7 81.2 12.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284.1 403.8 7.3%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4.4 10.8 [1.3]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47 0.39 -3.7%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339.5 490.8 7.6% 水 电 万千瓦 28.5 32.6 2.7% 煤 电 万千瓦 261.9 275.2 1.0% 气 电 万千瓦 18.6 19.7 1.2% 风 电 万千瓦 12.2 14.6 3.7% 光伏发电 万千瓦 6.0 119.0 81.8%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6.2 20.2 26.6% 余能利用 万千瓦 6.1 9.6 9.5%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21.1 42.0 [4.2]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25 1425 9.0%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42 1359 7.6%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068 1531 7.5%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380 1521 2.0%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699 2160 4.9%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208 2978 6.2% 油气基础设施 省级天然气管网 公里 85.6 297.9 28.3% 省级成品油管道 公里 124 124 0.0%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842 1152 6.5% 供电可靠率 % 99.917 99.978 [0.0122] 注:[  ]内数据是指年均X个增加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1. 能源“双控”任务依旧艰巨 能源消费方面,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7.1万吨标准煤,“十三五”累计增长15.3%,超过12.0%能耗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难度较大;单位GDP能耗方面,已从2015年的0.4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0.39吨标准煤/万元,累计降幅达17.0%,能效进一步提升空间十分有限。“十四五”时期,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高能耗的建材、纺织、铸造等作为区域性支柱行业的产业结构特点导致能源“双控”难度加大,能源领域碳排放要求更加严格。 2. 能源低碳清洁水平有待提高 浙江作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但金华受传统产业用能结构、资源禀赋等影响,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较全省平均水平低7.8个百分点左右,“十四五”是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期、窗口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进程不断加快,“双碳”目标对金华目前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提出了新要求,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都将迎来重大调整,全市高质量、规模化绿色低碳的清洁能源产业布局需要进一步明确。 3. 能源基础设施仍存短板 电网方面,浙西南可再生能源挤占特高压直流送出和福建来电的500千伏通道疏散能力,局部线路超运行限额。随着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系统短路容量不断上升,局部地区短路电流水平面临超限的问题。天然气方面,部分地区城乡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和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可再生能源方面,受陆上风电发展政策、光伏补贴退坡、资源条件有限等因素影响发展受限,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仅为4.5%,虽有所上涨,但比重依然较低,后续发展面临挑战。 (三)面临的形势 1. 能源总体形势 一是能源低碳发展重要转型期。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各国纷纷制定能源低碳转型战略,国家积极响应,提出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值,2060年实现碳中和。国家减排新目标为能源低碳发展指明新方向,金华将紧紧抓牢“十四五”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紧密围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开展工作,能源领域供给侧以安全保障和清洁低碳为中心,构建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消费侧以节约高效为中心,切实推进节能降碳。 二是能源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期。新兴能源技术加快迭代,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应运而生,能源生产、运输、存储、消费等环节正发生变革。“十四五”时期,金华将充分发挥能源科技装备技术发展优势,全面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与数字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 三是能源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期。全国加快构建完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储能、碳捕捉、新能源汽车应用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开放共享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十四五”时期,金华应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新模式、新业态市场准入制度,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推动能源市场与碳交易市场深度融合,发挥市场高效配置资源优势,通过碳约束倒逼能源结构优化,挖掘减排空间,实现能源转型变革的历史机遇期。 2. 能源供需形势 “十四五”时期,金华GDP维持6.5%以上年均增长速度,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全市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各领域节能和能效水平持续提升,能源生产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加快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等重点领域用电需求加速提升。 一是能源和电力需求维持刚性中速增长。“十三五”时期,金华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9%,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7.3%。“十四五”为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能源和电力需求仍将维持刚性中高速增长态势,预计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6%~2.7%,新增用能150~250万吨标煤。为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市各领域电气化水平快速提高,用电需求将维持中高速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分别年均增长4.0%~6.0%,新增用电量90~140亿千瓦时。 二是制造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将持续推动二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保持中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装备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提升工程以及纺织服装、食品制造等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都将拉高二产用能量、用电量和用热量,预计“十四五”期间新增160万吨标煤以上、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以上。 三是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将推动三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高速增长。“十四五”期末,全市铁路及轨道交通总里程达400公里,交通领域新增用电量5亿千瓦时以上。2020年,金华商业服务业人均用电量990千瓦时,低于全省的1107千瓦时。到2025年,金华商业服务业的人均用电量预计达到1500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左右。 四是居民生活用能、用电仍将保持较快增速。2020年,金华人均生活用电量为1152千瓦时/人,随着全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电气化水平也将大幅提升,预计2025年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达到1423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约30亿千瓦时左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要求,推进城乡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入落实能源体制改革,推动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优化能源设施布局和利用结构,全力打造智能、安全、清洁、高效的都市区现代能源保障网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开发天然气发电,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高容量高能级布局电力设施,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坚持“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加快构建智慧经济、绿色低碳、多元开放、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合理降低能源强度。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打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步伐。深化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创新发展。 坚持智慧共享,融合发展。把握能源系统性特点,加快推进能源新技术、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动多种能源系统高效耦合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城市热网、电网的融合发展。 坚持开放统筹,协调发展。紧扣“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建设重点,推动区域能源协同发展,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围绕能源安全保供和营商环境优化,加强能源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绿色低碳等全方位合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金华能源发展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深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GDP能耗进一步下降。一批综合能源、可再生能源、电网、油气基础设施等重大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实现能源多元清洁供应;通过开展能源“双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和多领域节能工作,持续推动能源消费模式向低碳高效迈进;同时能源产业的绿色智慧发展,能源制度的绿色创新,能源合作的开放共赢,共同助推金华践行“两山”理念,提高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8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515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能源消费结构目标。到2025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23.1%。天然气消费比重达16.3%,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6.8%,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26%左右,石油及制品消费比重在13%左右。   图3  金华能源消费结构情况 ——能源安全保障目标。到2025年,全市电源装机总量达812.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524.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4.5%;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8.2公里,变电容量1011.7万千伏安。 ——民生改善目标。到2025年,居民人均生活用电量达1423千瓦时,供电可靠率达99.990%以上。新增天然气加气站2座,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以上。 表2  金华“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表 类 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20年 2025年 十四五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787.1 1987 2.1% 煤  炭 万吨 799 720 -2.1% 油 品 万吨 175.5 175.5 0.0% 天然气 亿立方米 9.3 26.8 23.7%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81.2 135.1 10.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403.8 515 5.0%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10.8 23.1 [2.5]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39 完成省下达任务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490.8 812.5 10.6% 水 电 万千瓦 32.6 35.0 1.4% 煤 电 万千瓦 275.2 275.2 0.0% 气 电 万千瓦 19.7 218.7 61.8% 风 电 万千瓦 14.6 14.6 0.0% 光伏发电 万千瓦 119.0 219.0 13.0%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20.2 37.0 12.9% 余能利用 万千瓦 9.6 13.0 6.3%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42.0 64.5 [4.5]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425 1625 2.7%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359 1836 6.2%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531 1866 4.0%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521 1726 2.6%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160 3140 7.8%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978 3672 4.3%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1152 1423 4.3% 供电可靠率 % 99.978 99.990 [0.0024]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能源供应改革,构建多元低碳保障体系 1. 提升清洁能源发展水平 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创新发展模式,扎实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利用规模。2025年,预计全市清洁能源消费总量达459.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比重达23.1%。 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利用范围。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利用城乡居民屋顶建设用户光伏;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小镇以及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积极开展新建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加快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鼓励集中式光伏发展。利用荒山坡地、设施农业等用地标准化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100万千瓦。同时,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将“光伏+储能”作为能源碳达峰的重要路径。 有效提高生物质利用规模。根据生物质资源分布特性,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及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保障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兰溪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永康市垃圾焚烧厂扩容项目以及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十四五”期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约16.8万千瓦。 深入开展气电增发行动。加快浙江中西部天然气发电厂项目建设,新建两套H级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推进镇海燃机迁建项目建设,新建一套9F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49万千瓦,力争“十四五”建成投产。结合综合能源服务试点项目,探索分布式天然气综合利用。2025年末,天然气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建设。提升电能质量和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加快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十四五”期间部分建成,推动浦江县白石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 不断加快氢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一批氢能应用示范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9 座以上,推进公交车、物流车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500 辆以上,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地区地热能资源调查,鼓励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供冷供暖。推广以热泵为主的地热能利用,建设地热能供热(供冷)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鼓励地热能利用与综合能源服务、康养、旅游、种植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 2. 构建低碳能源基础设施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力系统对高比例新能源适应能力,主网方面,提高主网供电能力,新建潘村变、扩容吴宁变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容黄村变、仙桥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大坑变、黎明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9公里、变电容量1012万千伏安;配网方面,以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坚强配电网为目标,加快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6200公里、变电容量164万千伏安。积极探索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打造海量资源被唤醒,源网荷储全交互,安全效率双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 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天然气方面,加快义乌萧山支线管网建设,实现我省天然气主干网互联互通。加快城镇配套管网建设,推动供气管网覆盖,基本完成供气管网“镇镇通”,积极推进农村管道燃气建设。加快建设金华LNG应急储备设施工程,推进天然气多点储备体系建设,落实天然气储备责任主体,主要燃气企业及地方政府分别形成年用气量5%、年均用气量3天以上的储备能力。油品方面,“十四五”计划建成金华兰溪油品仓储设施,新增汽柴油储存规模3.3万立方米。 加快能源领域新型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能源管理决策平台,建设智慧电网、智慧电厂、智慧气网、智慧油网、智慧热网,实现能源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项目管理等系统综合管理。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示范。将“可再生能源+储能”作为金华能源领域碳达峰的重要路径之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智能充换电服务,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到2025年,新增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 3. 加快综合能源示范建设 加快能源供给转型,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动横向“电热冷气水”纵向“源网荷储调”的多元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重点围绕产业平台、城市新区、未来社区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建设。 打造园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综合评估全市现有兰溪电厂、金华燃机等燃煤、天然气电厂周边产业集聚和用能需求,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厂址开展改造型综合能源产业服务场景试点。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为目标,重点围绕园区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开展多能互补、多元融合、协调控制的园区能源综合提升,有效保障园区用户用热、用电、用气需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搭建园区智慧能源管理服务平台,有效串联智慧电厂、弹性电网、能源用户、充电基础设施等供需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用能成本,实现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产业园区(开发区)综合能源服务全覆盖。 建设城市型综合能源服务区。针对金华高铁新城、湖海塘新区等集中式能源供应设施服务未覆盖的产城融合发展空间,重点围绕冷热负荷大的文体、教育、医疗、酒店、冷链仓储等大型公共建筑区域,建设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区。源端采用天然气、光伏、地热、生物质等形式实现清洁替代,用端通过电代油、电代煤等方式提高电气化水平;升级能源网络设施,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燃料电池、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深度融合;以用户为中心,完善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打造能源产输交易全链条。开发绿色金融服务实现碳交易,以能源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中和城区试点建设。 谋划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重点围绕金义新区东湄社区和石泄社区、金华开发区山嘴头社区、义乌下车门社区、柳湖花园等省级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在建筑材料、采暖、能源供应、智慧用能服务等领域探索社区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创新能源互联网、微电网技术利用,推广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的供电系统、“热泵+蓄冷储热”的集中供热(冷)系统,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气网、水网和热网布局,搭建社区综合能源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打造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到2025年,打造4个以上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推进零碳社区示范建设。 (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深化节能降碳消费模式 1. 推动生产领域节能增效 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为核心,以严控高能耗项目为抓手,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已有“两高”项目进行重点监测,强化闭环化管理。着力控制区域内建材、纺织、铸造等行业产能,推动高能耗生产工序外移,有效减少能源消耗。通过抑制不合理生产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生产用能的绿色、节约、高效。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差别化分解双控目标,推动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审查管理,研究制订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意见,从工艺技术、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节能先进性审查,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 持续深化产业平台能效治理。全面实施“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研究落实单位能耗考核制度,制定重点区域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区域能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项目用能前置审查、项目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分类推进重大平台综合评价,将年度能效综合评价结果纳入能源“双控”和“亩均论英雄”等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开展重大平台节能形势分析、预测和预警,定期发布评估报告。 大力推进工业用能绿色升级。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抓住碳达峰、碳中和产业结构调整机遇,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前瞻性布局新能源、节能装备等低碳新兴产业。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化利用,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盛、对产业链供应链有重要影响的工业产品,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领和带动绿色消费。 进一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和全省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先保障发电用煤,进一步压减非电领域煤炭消费量。优化燃煤热电布局,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关停。严格控制非电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量,减少直接燃烧及原料用煤。 2. 提高生活领域能效水平 提升需求侧响应水平。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效电厂”工程,探索居民用户参与模式,建立最高负荷3%~5%的电力需求响应库,提高需求侧节能响应能力。推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加快天然气用能大户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提升能效管理水平。探索智慧用能新模式。完善“互联网+”智慧用能技术模式、组织模式及商业模式,促进区域内需求响应资源,提高分布式储能、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推进城乡用能节能降碳。交通领域推进电动汽车、“纯电公交”、“绿色岸电”、普及应用;物流领域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在住宿、餐饮等领域开展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加大餐饮浪费行为制止力度,全面强化餐厨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楼宇能效智慧管理。适度控制城市大型商业建筑建设规模,防止超出需求的过度建设。加强金义都市区核心区楼宇智慧能效综合治理,推动大型商业建筑在设计、建造、运营中充分利用各类自然条件和先进技术,支持开展冷热电联供应用和综合能源管理,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3.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强化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绿色施工。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全覆盖,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5个。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并扩大城市级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制度。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推进光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推广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 推进交通节能。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新开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开展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交通枢纽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自然光照明、自然通风和遮阳等节能技术,推进零碳、低碳枢纽建设。加快专用充(换)电桩和公共充(换)电桩建设,支持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构建多样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发展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老旧营运货车、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在更新纯电能源的基础上,鼓励购置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公交车辆,提升城市主城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比例。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规定,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与财政预算机制挂钩,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探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集中示范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公共机构用能效率。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智化水平,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智慧能源产业 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充分发挥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依托氢途、零跑汽车等为代表的行业领跑企业,加速完善新能源整车制造、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体系。 加快氢能产业发展。以推动氢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科学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育,支持氢能终端产品推广应用。聚焦氢燃料电池,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产业链。 探索综合能源服务。依托金华数字产业发展,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探索实践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加快培育综合型能源服务商、节能服务平台和机构,逐步构建成熟的能源服务产业。 (四)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实现资源要素灵活配置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省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增量配网国家级试点项目,鼓励虚拟电厂、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发挥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作用。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省级天然气改革总体要求,推进上下游直接交易改革,鼓励企业自主采购,参与海外资源采购保障气源供应。持续推进节能领域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机制,深化“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强化负面清单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广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 健全节能减碳机制。强化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节能降耗、煤炭消费控制等约束性指标监督考核,形成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倒逼机制。加大企业节能考核力度,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精准监管,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对不履行能源“双控”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紧抓“亩均论英雄”改革契机,对单位能耗增加值高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在年度能源消耗总量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优先保障发展用能。开展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试点,提高低效高碳行业用能和碳排放成本。 探索服务模式创新。能源服务由单一的热力、电力供应拓展到电、热、冷、气、污水及废弃物处理等。能源供应主体由热力公司、电力公司等公共事业机构转变为综合能源服务商,提供规划设计、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服务。通过多元化、专业化、定制化的综合能源服务,切实提高用户使用感受,降低用能成本。 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强化绿色金融引领,探索搭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体系。设立绿色金融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综合能源示范、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低碳项目。丰富绿色企业债、绿色金融债等产品,畅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绿色债券融资。鼓励发展绿色保险产品,设计推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市绿色金融体系,助力全市低碳绿色发展。 (五)加强能源互动合作,拓宽国际国内合作渠道 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金华市场、区位、交通、平台等优势,构建全方位、深层次能源合作新格局,不断拓展和深化国际、国内在电力产能、装备制造等能源领域合作,不断增强产业竞争优势。深化与东亚、欧洲经济圈国家在能源及关联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能源产业强链、补链,为能源产业发展升级带来新机遇;深度融入长三角,不断强化G60科创走廊,强化与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临港新片等区合作,强化能源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行 “研发在当地,产业在金华”等“产业飞地”合作模式;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与各大能源集团在可再生能源、增量配电网试点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大院名校、国家级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共建一批高质量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探索 “工作在当地,贡献给金华”的“科研飞地”合作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协调推进规划落实,做好能源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及水利规划的衔接,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以项目促进规划实施,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考核。 (二)加强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各项支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财税、投融资、土地、价格等方面制定实施促进能源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数字能源、综合能源、分布式新能源及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型业务健康发展。对生产效益低和落后高耗能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能要素差别化政策,建立有利于能源清洁发展、高效利用的碳减排价格体系。出台有利于碳减排的用能政策,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加强投资政策和节能环保产业政策衔接,促进能源领域碳达峰。 (三)统筹项目推进 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规划储备制度,落实政府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将项目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建立能源项目建设问题通报、反馈和跟踪督办制度,加大全市能源项目推进、日常督查和安全隐患检查力度。属地政府切实承担起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要素保障 建立和完善要素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优先保障规划提出重点项目所需。加强财政预算和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引导和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能源发展服务。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高端技术人才,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五)强化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保护监管平台,完善感知端设施,建立各类能源设施数字化档案,建立应急抢险仿真模拟和应急抢险过程动态平台系统,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协调处理监管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手机微信等多种渠道普及能源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全社会能源安全生产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