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论坛】广东通报12批次不合格食品,有老陈醋、鸡味调味料、橄榄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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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论坛】上海这2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看看你买过吗》

    • 来源专题:食品安全与健康
    • 编译者:杨娇
    • 发布时间:2025-03-19
    • 食品伙伴网讯 3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7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样品为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这2批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问题、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上海呈祥购物有限公司浦江店销售的标称上海天容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肉皮(油炸肉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市闵行区辉煌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橘(蜜橘),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联苯菊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多种叶面害虫有效,对某些种类的螨虫也有效,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联苯菊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多种叶面害虫有效,对某些种类的螨虫也有效,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联苯菊酯在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 《【食品论坛】江苏检出15批次不合格食品,有碧螺春茶、荔枝、面包等》

    • 来源专题:食品安全与健康
    • 编译者:王晓梅
    • 发布时间:2024-07-09
    • 食品伙伴网讯 7月5日,江苏省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发布2024年第16期通告,检出 餐饮 食品、 茶叶 及相关制品、 炒货 食品及坚 果制品 、 糕点 和 食用农产品 等5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无锡市新吴区王松松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星塘店销售的标称仪征德茗茶叶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太湖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 碧螺春 茶,乙酰甲胺磷和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果超市(徐州)有限公司销售的国产甜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市启东小张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无锡市锡山区苏鑫宜购超市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扬州市邗江区宏贝百货店销售的小黄鱼(海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金乐惠生鲜超市销售的 荔枝 ,吡唑醚菌酯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乙酰甲胺磷是种缓效型杀虫剂,适用于蔬菜、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防治多种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乙酰甲胺磷在茶叶中最大残留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常州市潞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州香麦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香醇 面包 (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姚能干海货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远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仔客蟹黄海苔卷(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安市淮阴区超越黄焖鸡饭店使用的饭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州市睢宁县八猪麻辣烫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刘太太休闲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语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添加蔗糖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达到消毒灭菌效果,也有可能是产品经消毒后存放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南京市雨花台区红玉购好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句容双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陵酒爷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安市优宜品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散称瓜子(打手)(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为镇江市润州区孙长峰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