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鼓励特拉华河的垂钓者报告侵入性的黑鱼事件》

  • 来源专题:外来生物入侵
  • 编译者: 刘小燕
  • 发布时间:2020-09-30
  • 纽约州环境保护局局长罗勒·塞戈斯鼓励特拉华河的垂钓者注意一种原产于东南亚的入侵鱼类—北方黑鱼。最近在特拉华河的卡利库恩地区发现了北方黑鱼。在适当的环境下,这种入侵物种可以捕食其他鱼类并与之竞争,破坏当地生态系统的自然平衡。北方黑鱼是一种又长又瘦的鱼,其鳍片长于背部。这种侵入性鱼类通常是棕色的,身体两侧有较大的黑色斑点,可以长到三英尺长。北方黑鱼有一个扁平的头和一个有许多牙齿的大嘴。幼鱼以各种各样的微生物、昆虫幼虫和本地鱼类赖以生存的甲壳类动物为食。成年后,主要以其他鱼类为食,但也会捕食甲壳类、爬行类、哺乳动物和小鸟为食。对付北方黑鱼的最佳方法是防止它们的传播和建立,也可以使用诸如网钓、电钓或杀鱼剂等清除方法,但是鉴于特拉华河的规模和流量,这些方法很可能是无效的。如果垂钓者捕捉到北方黑鱼,环境保护部建议:(1)不要将其放回水中;(2)立即杀死;(3)如果可能,给鱼拍张照片,包括其嘴、鳍和尾巴的特写镜头;(4)如果环境保护部需要验证身份或收集组织样本,请将其完全冷冻;(5)注意被捕获的位置。

相关报告
  • 《天津印发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阳
    • 发布时间:2018-07-20
    • 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2020年)》(国海发〔2018〕2号)和《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国海发〔2017〕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为核心,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绿色发展转型,进一步保护自然岸线,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建设美丽天津。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限批政策,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保有率不低于5%;海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我市管辖海域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要求;全市入海河流水质有所改善,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湿地面积(含滨海湿地)不低于2956平方公里,湿地面积不减少;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3000公顷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禁止填海造地。 1.实施最严格围填海管控措施。按照国家关于围填海管控“十个一律”和“三个强化”的要求,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限批政策,暂停审批新增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的用海项目。积极稳妥处理好未确权围填海资源利用问题。严格落实《围填海管控办法》(国海发〔2017〕9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围填海管理和监督,采取岸线巡查、海上巡航、卫星监控等措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涉海项目监管。修订《天津市建设项目用海规模控制指导标准(试行)》,进一步控制对用海项目的审批。严格按照《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深入开展我市围填海项目后评估工作,重点对围填海生态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为制定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围填海管控措施提供依据。 (二)坚决保护自然岸线。 1.加大岸线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国海发〔2017〕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自然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管控年度计划。严禁在现有自然岸线从事可能改变自然岸线属性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大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开展人工岸线生态化修复工程与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恢复海岸带湿地自然功能。加快推进沿海防护林带建设,提高沿海防护功能。实施临港经济区4.2公里人工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海河入海口公众亲水岸线工程。 2.加强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全面建立海洋生态红线管理体系。完成海洋生态红线区陆域边界标志布设,加强日常巡视巡查,开展常态化监测评价,完成海洋生态红线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海洋生态红线“划得清、管得严、守得住”。将自然岸线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区并实施最严格保护,建设岸线区域环境监视监控系统,提升监管能力。 (三)坚决整治污染排放。 1.加强陆源污染控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行动,实施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强化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管。加快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2020年底前,按国家要求完成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按证监管。加快建设污染源总氮、总磷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氮磷去除能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建制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以上。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9年完成全部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实现1295个规划保留村污水集中处理。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利用率达到40%。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4.2%、16.1%以上。 2.严格海水养殖污染控制。优化海域水产养殖区域布局,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大力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加强规范化工厂化养殖企业管理,推动养殖排水治理与达标排放。强化养殖投入品管理,加强水产养殖环节用药的监督抽查,坚决杜绝违禁药品使用。 3.强化港口船舶污染控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严格落实《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规定》(201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严格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测和监管,加强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强化对船舶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和船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督检查。推进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 (四)坚决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1.加强海洋渔业水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对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调查研究和保护力度。全面推进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加大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和违规网具清理整治力度,建立禁用渔具和违规渔具长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年度放流各类物种10亿单位以上。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强化礁区管理维护。到2020年,压减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60艘,盐田生态养殖面积控制在3000公顷。建立我市海洋生物资源数据库,构建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体系。提高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2.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和补偿。制定实施我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依法拆除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堤。积极推进南港工业区生态湿地公园、中新天津生态城遗鸥公园一期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北大港湿地保护区保护和修复等工作。研究建立我市海洋工程等开发活动、海洋保护区管理等领域生态补偿制度。 3.加强海洋生态空间规划和管控。加大海洋保护区选划力度。推进我市海洋功能区规划修编,提高保护类、保留类海洋生态空间的占比和管理要求。加快制定我市渤海海域空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差别化配套政策。提升海洋保护区执法及监管能力。整合优化现有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资源,以日常监测为依托,进一步强化监测调查过程中的生态概念,优化海洋生态监测布局,健全评估体系。 4.加强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沿海环境风险较大的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强船舶与码头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构建风险信息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体系,完善海洋生态灾害应急预案。提高海洋生态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 (五)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 1.加强规划引领,引导产业科学布局。依据《天津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津政发〔2017〕8号)明确的“北旅游、中航运、南重工”的空间建设格局,加快构建蓝色产业发展带。积极争取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支持临港经济区化工区和大港石油化工区进行优化提升改造。 2.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去产能工作部署,加强对2016年和2017年已退出产能的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推动重大石化产业项目向南港工业区集聚,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海洋化工、精细化工、能量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向高端石化产品延伸,带动我市相关行业发展。推动南港工业区建设公用工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将发电、海水淡化、工业制盐、海水化学品提取等项目有机结合,实施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石化产品发展,推动我市石化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本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市海洋局牵头负责,会同市发展改革、环保、水务、农业、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统一推动落实。市海洋局对各相关单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对重点任务进度滞后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计划。 (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各类政策资金,加大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统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推行第三方治理和市场化运营,健全投资回报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和引领,鼓励共性、关键、前瞻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研发,部署实施相关科技示范工程,推动重点领域成果转化;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开展陆域统筹污染控制、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研究。 (四)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组织公众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解读《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07-24
    • 中国环保在线 政策法规 经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就《规划》的相关内容接受了采访。   问:《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意义是什么?   答: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国家一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编制实施《规划》,落实黄金水道“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转型,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第一,编制实施《规划》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举措的迫切要求。经济新常态下,各种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作出的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重大战略决策。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明确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确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基调,统一了思想认识,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确立了顶层设计和战略方向。编制实施《规划》,就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第二,编制实施《规划》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凝聚着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思考,体现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发展思路、方向、着力点。当前,长江经济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需要我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的发展理念上来,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编制实施《规划》,就是把五大发展理念真正地落实到长江经济带的重大任务和实施工作中去,凸显对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的尊重,发挥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带的引领作用,推动沿江各省市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化《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相关内容的具体安排。201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纲要》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是《纲要》从“设计图”到“施工图”的细化安排,是沿江各省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具体行动部署,对推进长江生态环境的共建共保共享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编制实施《规划》,就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纲要》的有关战略要求,从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修复、环境污染治理、流域风险防控等方面对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出更加细化、量化的目标和任务,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中国经济版图上的绿腰带、金腰带,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   问:《规划》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一是突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并重推进。《规划》本着人水和谐的理念,聚焦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通过划定并严守水资源利用上线,在总量和强度方面提出控制要求,有效保护和利用水资源;通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划分岸线功能,妥善处理江河湖泊关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沿江森林、草地、湿地保育,大力保护和修复水生态;通过划定并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治理责任清单化落地,严格治理工业、生活、农业和船舶污染,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   二是突出上中下游、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制度体系创新同步落实。《规划》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提出统筹上中下游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以洞庭湖、鄱阳湖及长江口(两湖一口)为重点对重点区域进行保护、治理与恢复;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导向,谋划一批对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工程,促进规划任务与重大工程的相互衔接;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抓长江生态保护,通过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联防联控、生态补偿等机制,创新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大保护的合力。   三是突出“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优美长江、安全长江”共建共享。《规划》在《纲要》确定的目标和指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长江经济带的特殊情况,以及目标可达性和技术经济可行性,按照建设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优美长江和安全长江的总体框架,系统构建规划的目标指标体系。以和谐长江设置目标促进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江湖关系和谐发展;以健康长江设置目标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以清洁长江设置目标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优美长江设置目标构建大气、土壤等环境安全保障;以安全长江设置目标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问:《规划》重点任务是如何设计的?   答: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涵盖领域多,《规划》以保护一江清水为主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兼顾城乡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内容,严控环境风险,强化共抓大保护的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具体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   一是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严格落实水资源利用上线,从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严格水资源保护三个方面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强化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实现江湖和谐、人水和谐。   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统筹水陆,统筹上中下游,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及特有鱼类的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三是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建立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坚持点源、面源和流动源综合防治策略,突出抓好良好水体保护和严重污染水体治理,强化总磷污染控制,切实维护和改善长江水质。特别是要切实加大长江经济带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加强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四是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以区域、城市群地区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综合治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以农产品用地和城镇建成区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以加快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和农业生产环境。   五是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施全过程管控,有效应对饮用水、交通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长江上游梯级水库等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六是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牢固树立生态共同体理念,强化整体性、专业性、协调性区域合作,加快机制改革创新步伐,营造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水平。   问:重大工程是规划实施的重要保障,请问《规划》在重点工程投资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为保障规划任务的落实,在落实《纲要》提出的行动、工程基础上,《规划》从区域协同治理的需求出发,提出水资源优化调配、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6大工程18类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以大工程带动大保护。工程投资方面,《规划》提出设立长江环境保护治理基金和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投资格局,多渠道筹措资金。   问:如何保障《规划》实施?   答:“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关键在于具体的落实和实施,需要各级综合统筹协调和整体谋划。区域间协调联动是遵从山水林田湖共生性,破解跨界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重要遵循,其关键点在于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建立流域间/区域间联防共治机制,可在产业转移互动协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负面清单制定、规划环评及省际会商、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环境风险应急响应、跨界生态补偿的区域协作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制定保护规划和治理方案,形成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规划》强调沿江11省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要将目标、措施和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完善环境法治,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评估考核,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实行信息公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怎样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为你解读《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