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190亿!200万千瓦风电制氢氨甲醇项目签约》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10-08
  • 2024年9月28日,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同中国氢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第一元素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氢能集团董事长邓建清、北京第一元素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俊、兴安盟开发区协会会长陈全平、科右前旗人民政府旗长刘海涛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北京第一元素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第一元素”)是可再生能源氢链能化产品技术制造商。公司开发了“波动性绿电制氢(储能)柔性生产技术”,生产“零碳合成氨、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煤油SAF”等高端绿氢链产品。公司还深度拓展绿色氢链产品国内外市场,与马士基、中远海运(绿色甲醇)、安德福、华恒生物(高纯氨)、中国船舶燃料等下游用户达成系列合作。
    第一元素拟在科尔沁右翼前旗建设全球领先的绿色化工产业。充分利用科尔沁右翼前旗优质风资源和碳资源,形成全球领先的电化学产业基地。以风电制氢氨醇为产业龙头,带动上游核心装备、下游基础化学品产业落地,形成风电制氢,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SAF等产业。规划分批建设200万千瓦风电制氢氨甲醇项目,项目总投资190亿元,其中风电场投资100亿元,年产9亿立方米绿氢制储系统投资30亿元,16万吨合成氨投资10亿元,60万吨甲醇投资50亿元,化工及发电年产值40亿元。一期建设不多于100万千瓦风电制氢氨甲醇项目。
    北京第一元素技术有限公司近期将在科右前旗注册项目公司。按照项目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年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明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批复和项目EPC招标工作,争取明年5月份开工建设。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40930/14033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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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17日,中船通辽市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制甲醇项目获备案。 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单位:中船风电(通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船通辽市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制甲醇项目 建设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园区木里图园区 总投资:285300万元 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4/06至2026/06 建设规模及内容:安装72000Nm3/h电解水制氢和纯化系统,安装生物质气化装备,以及年产约18万吨甲醇合成装置,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以及辅助配套设施 此前根据报道,2023年2月,中船风电签约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氨一体化项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中船风电公司将在通辽“十四五”期间有序落实投资计划,助力通辽打造蒙东氢能装备制造、高端铸造及氢能制储运用科研示范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在2023年9月该项目的备案内容为: 总投资:215470万,制氢制氨工厂选址在科尔沁区木里图工业园区化工聚集区,风电场规划总容量50万千瓦,制氢工厂配置36套2000Nm3/h碱性电解槽设备、气液分离及纯化装置、压缩空气、冷却水等附属系统,年制氢量约2.26万吨,全部用于制氨,年产12.83万吨合成绿氨装置、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及辅助配套设施。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船风电”)是一家专业化风电投资开发运营公司。依托集团公司风电全产业链资源,打造形成了国内一流的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建设、风场运维团队以及海上风电安装作业平台“中船101”和海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力量,先后开发建设了新疆三塘湖、景峡、木垒和内蒙古黄旗、白旗以及山西寿阳、大连庄河等一批陆上、海上风场,累计开发投资风场装机容量近300万千瓦。 绿色甲醇开辟了氢能大规模安全应用新赛道,氢醇成为氢能落地应用的有效载体。此外,绿色氢醇可“有效固碳”,提升“碳中和”的落地性与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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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武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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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8日,广东建工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粤水电能源集团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人民政府、黑龙江鸿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大孚集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风电制氢合成绿甲醇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项目信息 项目总投资约140亿元人民币,规划建设年产50万吨绿甲醇项目。其中一期总体投资约70亿元人民币,规划建设0.85GW 集中式风电项目(含绿电的上网消纳及制醇消纳),并配套建设年产25万吨绿甲醇项目;二期拟根据地方产业规划及项目运营情况等实际新增风电制氢合成绿甲醇一体化项目投资。 合作方式 (1)粤水电能源集团和鸿展生物或鸿展生物指定单位及大孚科技在桦南县成立风电制氢合成绿甲醇一体化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体,承担项目的具体权利和责任义务。 (2)25万吨绿甲醇项目与0.85GW集中式风电项目同时开展, 并按照国家有关风电项目及制醇一体化项目等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科技承诺正式签订本协议后2个月内在桦南县完成选点及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工作。 (4)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科技将在进行数据详细分析后,根据资源情况和建设条件,进行项目开发评估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5)项目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有权优先接续经营权。若项目公司不再经营,项目公司投资方负责处置已投入的相关设备设施,并在终止经营后半年内拆除相关设施设备。 (6)桦南县人民政府协助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及大孚科技推进项目前期开发、土地征收、各项手续办理、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等。 更多推荐 来源:化工在线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业内人士投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文中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所有文章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