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机构网站
切换导航
登录
机构网站
首页
到馆服务
学科服务
研究支持
情报产品
数据资源
科学传播
关于我们
首页
情报产品
快讯详情
《长江经济带及农村环境成为多地治理重点》
来源专题: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编译者:
changjiang
发布时间:
2018-05-24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近日,各部委和地方陆续传达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纷纷推出贯彻落实举措。从各方表态来看,长江经济带及农村环境成为多地治理重点。
展开更多
70浏览量
0点赞
收藏
原文链接
分享
评论
相关报告
《长江经济带如何城镇化》
来源专题: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编译者:
changjiang
发布时间:
2018-07-27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流域各省市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目前已经形成了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和川渝三大城市群以及若干实力比较雄厚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上中下游比较来看,城镇化水平差距大、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大、居民收入差距大。需要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城镇体系,使其尽快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带。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对于长江经济带的建设,尤其需要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贯穿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城镇化的全过程,加快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和城市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把长江上游地区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等生态极度脆弱地区的农村居民吸引下来,就近或到中下游城市从事二三产业,尽快改变他们的贫困状态,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城市居民和外来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具体来看,长江经济带是我国人口分布比较密集的地区,存在着大量的农业转移人口,尤其是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安徽、江西是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区域,每个省转移人口规模都在1000万以上,重庆市转移人口规模在800万以上。转出地存在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的问题,将来会出现留守老人的问题。 农业转移人口是最有条件、最有可能转为城市居民的人口,且农业转移人口转化为市民后,继而将整个家庭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存在放大效应。这将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长江上游地区是长江经济带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居住人口众多,保护环境成为重中之重。 必须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举、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把减少上游地区农村人口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尽可能吸引他们就近到城市和城镇就业或转移到中下游地区。 要根据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上游地区城市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发展,提高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 长江下游地区跨省(市)流入的农业转移人口数量多,要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城镇化的着力点。 重点将城镇户籍居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向农业转移人口延伸和覆盖,并将满足一定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市居民。 “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原则,在收费、管理等方面与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在医疗卫生方面,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城市居民同等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免费服务;在劳动用工方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在社会保障方面,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住房方面,多渠道提供和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在维护权益方面,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 发挥城市群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围绕长江沿岸的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成都等超大城市,初步形成了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川渝城市群。 这几大城市群已成为农业转移人口集中流入的地区,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也比沿江其他地区明显高出一个层次,是带动整个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 继续发挥城市群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加强城市群的科学规划,建立城市群的区域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城市群内的各大都市的产业结构向高端化迈进,中小城市提升产业功能和吸纳能力、小城镇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城市群区域的产业集聚能力和人口承载能力。 同时,拓展长三角城市群的辐射范围,强化江淮城市群与长三角城市群的对接,推动两大城市群融合发展。 增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竞争力。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的分散化发展和武汉大都市组团式发展。 促进武汉市城市功能向外疏解,将其部分功能向周边转移,提高中小城市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 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主要陆路交通干线,加强重庆、成都城市之间的资源整合,优化城市功能,实现错位发展,形成以重庆、成都为核心的川渝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打造带动长江上游地区的发展引擎和开放门户。 除此之外,应通过三大城市群辐射带动三大经济区。 其中长三角经济区以长三角城市群为依托,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辐射江西省的上饶、景德镇、鹰潭等地区。 该经济区自然禀赋优良、经济基础雄厚、城市体系合理、科教文化发达,已成为全国基础设施最完善、经济实力最雄厚、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但苏北地区、浙南地区、安徽省经济实力相对较弱,要通过统一规划、加强合作、基础设施对接等举措,实现经济区协同发展。 长江中游经济区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依托,包括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该经济区要在加快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实力的基础上,做大做强宜昌、襄阳、恩施、怀化、永州、耒阳、吉首等区域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根本解决武陵山等连片贫困地区的贫困落后问题。 长江上游经济区以川渝城市群为依托,包括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和贵州省。 该经济区要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吸引要素在沿江城市布局,加快港口城市发展;根本解决乌蒙山等连片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同时,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切实采取措施治理石漠化,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促进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 地级市的土地面积一般1万到3万平方公里,人口300万至800万人。其中心城区的人口约50万~150万人,是该行政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已成为推进城镇化的现实选择。 长江经济带内共有125个地级市,除长三角城市群、江淮城市群、湘东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内的56个城市之外,仍有69个城市在城市群之外。 这些城市远离特大城市,难以接受大都市的辐射和带动,其自身也担负着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重任。 需要在进一步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规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的质量。增强对产业的吸纳能力,扩大城市的规模。提升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引领区域经济发展。 这些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首先应把城市增长“绿色化”作为优先任务,不断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强度,努力构建资源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城市。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和治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维护城市生态环保安全;同时,秉持节能和可再生的原则,加大生产、生活、交通等领域的节能环保力度,建设绿色城市。国家应支持泸州、襄阳、长沙、南昌、九江、上饶、苏州、湖州、宁波、衢州等城市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建设生态宜居为特色的绿色城市。 其次应注重历史文化底蕴的生态构建,凸显城市人文化、人性化、自然化、情调化、生活艺术化的形态,加快建设人文城市。 深度挖掘经济带内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底蕴和人文资源,突出城市文化差异和个性化发展,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支持人文城市建设。 发掘吴越文化、巴蜀文化、三湘文化、楚文化及江南文化、民族文化、码头文化等不同地域的文化内涵,建设一批个性鲜明的人文城市,形成山水江城交相辉映的格局。 再者应增强城市产业支撑力。 按照产业集聚、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引导企业向园区、园区向城市和城镇集中,带动农村人口向城市和城镇转移。 鼓励和支持产业集群的培育,构建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高产业的根植性。 进一步加大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的支持力度,支持园区加快发展,提高园区对产业的吸纳能力。 鼓励和支持特大城市、大城市规划建设新的产业集中区,实现产业与城市发展相互依托、同步建设,逐步向外转移主城区的部分功能,实现产城融合、产城一体。 不断完善城市市政、公用等配套功能,优先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和其他商业、金融服务业。中小城市的园区建设,要依托现有城市基础,适当进行功能分区,实现功能共享。
展开更多
46浏览量
0点赞
收藏
原文链接
评论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解读《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来源专题: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编译者:
changjiang
发布时间:
2017-07-24
中国环保在线 政策法规 经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就《规划》的相关内容接受了采访。 问:《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意义是什么? 答: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国家一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编制实施《规划》,落实黄金水道“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转型,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第一,编制实施《规划》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举措的迫切要求。经济新常态下,各种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作出的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重大战略决策。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明确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确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基调,统一了思想认识,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确立了顶层设计和战略方向。编制实施《规划》,就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第二,编制实施《规划》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凝聚着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思考,体现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发展思路、方向、着力点。当前,长江经济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需要我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的发展理念上来,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编制实施《规划》,就是把五大发展理念真正地落实到长江经济带的重大任务和实施工作中去,凸显对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的尊重,发挥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带的引领作用,推动沿江各省市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化《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相关内容的具体安排。201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纲要》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是《纲要》从“设计图”到“施工图”的细化安排,是沿江各省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具体行动部署,对推进长江生态环境的共建共保共享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编制实施《规划》,就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纲要》的有关战略要求,从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修复、环境污染治理、流域风险防控等方面对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出更加细化、量化的目标和任务,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中国经济版图上的绿腰带、金腰带,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 问:《规划》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一是突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并重推进。《规划》本着人水和谐的理念,聚焦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通过划定并严守水资源利用上线,在总量和强度方面提出控制要求,有效保护和利用水资源;通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划分岸线功能,妥善处理江河湖泊关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沿江森林、草地、湿地保育,大力保护和修复水生态;通过划定并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治理责任清单化落地,严格治理工业、生活、农业和船舶污染,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 二是突出上中下游、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制度体系创新同步落实。《规划》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提出统筹上中下游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以洞庭湖、鄱阳湖及长江口(两湖一口)为重点对重点区域进行保护、治理与恢复;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导向,谋划一批对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工程,促进规划任务与重大工程的相互衔接;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抓长江生态保护,通过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联防联控、生态补偿等机制,创新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大保护的合力。 三是突出“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优美长江、安全长江”共建共享。《规划》在《纲要》确定的目标和指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长江经济带的特殊情况,以及目标可达性和技术经济可行性,按照建设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优美长江和安全长江的总体框架,系统构建规划的目标指标体系。以和谐长江设置目标促进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江湖关系和谐发展;以健康长江设置目标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以清洁长江设置目标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优美长江设置目标构建大气、土壤等环境安全保障;以安全长江设置目标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问:《规划》重点任务是如何设计的? 答: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涵盖领域多,《规划》以保护一江清水为主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兼顾城乡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内容,严控环境风险,强化共抓大保护的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具体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 一是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严格落实水资源利用上线,从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严格水资源保护三个方面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强化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实现江湖和谐、人水和谐。 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统筹水陆,统筹上中下游,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及特有鱼类的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三是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建立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坚持点源、面源和流动源综合防治策略,突出抓好良好水体保护和严重污染水体治理,强化总磷污染控制,切实维护和改善长江水质。特别是要切实加大长江经济带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加强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四是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以区域、城市群地区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综合治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以农产品用地和城镇建成区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以加快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和农业生产环境。 五是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施全过程管控,有效应对饮用水、交通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长江上游梯级水库等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六是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牢固树立生态共同体理念,强化整体性、专业性、协调性区域合作,加快机制改革创新步伐,营造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水平。 问:重大工程是规划实施的重要保障,请问《规划》在重点工程投资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为保障规划任务的落实,在落实《纲要》提出的行动、工程基础上,《规划》从区域协同治理的需求出发,提出水资源优化调配、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6大工程18类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以大工程带动大保护。工程投资方面,《规划》提出设立长江环境保护治理基金和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投资格局,多渠道筹措资金。 问:如何保障《规划》实施? 答:“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关键在于具体的落实和实施,需要各级综合统筹协调和整体谋划。区域间协调联动是遵从山水林田湖共生性,破解跨界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重要遵循,其关键点在于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建立流域间/区域间联防共治机制,可在产业转移互动协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负面清单制定、规划环评及省际会商、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环境风险应急响应、跨界生态补偿的区域协作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制定保护规划和治理方案,形成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规划》强调沿江11省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要将目标、措施和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完善环境法治,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评估考核,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实行信息公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怎样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为你解读《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展开更多
219浏览量
0点赞
收藏
原文链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