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修订意见征集》

  • 来源专题:数控机床——战略政策
  • 编译者: icad
  • 发布时间:2020-04-09
  •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

    (一)目录修订范围

    1. 增加或删除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

    2. 增加或删除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

    3. 增加或调整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

    4. 调整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技术规格、销售业绩、执行年限等;

    5. 调整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单机用量、执行年限等;

    6. 调整《目录》中的其他要素。

    (二)目录修订条件

    1. 增加及保留《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目录规定的领域;

    2. 增加及保留《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中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应为国内企业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

    3. 增加《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为国内已能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

    4. 对于国内企业已经能够实现批量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应从《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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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部分中央企业和非公企业科协: 为研判未来科技发展趋势、前瞻谋划和布局前沿科技领域与方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推进世界科技强国建设,中国科协通过各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部分中央企业和非公企业科协,面向广大科技工作者征集“2020重大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止。 二、征集领域 原则上征集范围覆盖所有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重点征集数理化基础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生态环境、制造科技、信息科技、先进材料、资源能源、农业科技、交通运输、空天海洋、医学健康等12个科技领域。 三、征集内容 征集对面向未来科技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前沿科学问题、工程技术难题。加强对关系根本和全局的科技问题的征集,尤其是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科技、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科技攻关重点方向、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科技等方向,重点关注交叉融合领域的相关问题难题。包括:问题题目、所属学科、关键词、问题描述(含问题背景、最新进展、重要意义)。正文长度为2000个汉字左右。除标题及关键词以中英文双语对照撰写外,其余内容均以中文撰写(附件1)。不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的问题、难题将不能进入遴选环节。 四、征集方式 面向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企业科协(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组织征集。每个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可联合相对应的国际组织共同推荐或自行组织推荐重大前沿科学问题3-5个,工程技术难题3-5个;鼓励企业科协参与问题难题推荐,每家可推荐重大科学问题1-3个,工程技术难题1-3个。 五、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应按如下程序组织推荐工作: 1.制定推荐方案。明确推荐原则、推荐标准、推荐流程等事项。鼓励在方案中加大相应国际组织的参与力度。指定专人作为学术秘书、联系人,负责推荐工作推进落实。 2.组建专家推荐委员会。推荐单位成立能代表本领域、本学科学术水平的专家推荐委员会,专家不少于15人,在学科覆盖面以及部门、地域等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联合相应国际组织推荐的,应有国外相关领域专家参加专家推荐委员会。专家推荐委员会负责确定推荐问题、难题,把握问题难题颗粒度,审核推荐文稿,对推荐结果的专业性、科学性负责。 3.推荐题目确定。推荐单位以高层次专家推荐、线上线下会议研讨筛选、专家推荐委员会议定等形式,确定可推荐的问题难题。应加强调查研究,面向重大需求,鼓励国外同行参与,鼓励青年专家参与。 4.理事长负责制。全国学会、学会联合体理事长,企业科协主席牵头主持本领域的问题难题推荐工作。相关全国学会协同国外相关学会或科技组织推荐的问题由相关学会负责推荐,由理事长或企业科协主席签字后提交。 5.问题难题要求。以问题的形式提出重大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聚焦“点”上的问题,原则上应细化问题颗粒度至少到三级学科以下;对于既需要科学原理创新也需要工程技术应用创新的问题难题,可考虑进一步细化问题;对于跨领域、跨学科、交叉融合的问题难题,视情况考虑明确应用领域和场景。 六、其他事项 (一)2020年4月25日前,各单位将所推荐问题难题推荐方案、推荐表、推荐报告经理事长或相关负责人签字后通过活动专题网站(scique.cast.org.cn)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提交。 (二)中国科协将组建学术评议委员会及有关学科组,通过科技工作者初选、学科专家复选、学术评议委员会终选三个环节,对推荐问题进行遴选评议,遴选出10个对科学发展具有导向作用、10个对技术和产业创新具有关键作用的问题难题面向社会发布。 1.通过终评遴选的20个问题难题拟于第二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上发布。中国科协将邀请相关问题、难题撰写者以及推荐学会或学会联合体负责人、联系人作为嘉宾出席发布仪式。 2.通过终评遴选的20个问题难题将与其文献计量分析报告结集出版为《2020年重大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 3.围绕征集、遴选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召开系列高层次研讨会,研讨问题难题的机遇挑战、重要进展、主要问题、应用前景与政策建议等内容,形成建议报告。中国科协将选取其中部分问题,通过“科技工作者建议”等渠道,呈送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4.对联合相应国际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的全国学会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入选问题难题的全国学会,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难题召开高层次研讨会并形成建议报告。 联 系 人:杨 梓 联系电话:010-62539197 010-68524993 电子邮箱:chinakx@mail.las.ac.cn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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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科技大数据监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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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科技人才政策 ◆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全面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编制新一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改进科技评价体系,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来源:新华社) ◆5月11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工程院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从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深化项目管理改革、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完善支持机制五个方面提出十项举措。提出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加大对长期重点基础研究项目、重点团队和科研基地的稳定支持。支持优秀青年科学家长期稳定开展基础研究,坚持本土培养和从外引进并举。(来源:科技部网站) ◆5月18日,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来源:科技部网站) ◆5月20日,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培育建设100家左右示范性、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在符合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权属相关法律和政策前提下,高校赋予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科技成果(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授权技术转移机构代表高校和科研人员与需求方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谈判。(来源:科技部网站) 二、 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5月6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家精神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科研诚信制度规则健全完备,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实施。到2022年,科研诚信意识显著增强,作风学风取得实质性改观。提出强化科研人员的诚信自律、加强科技工作者的作风和学风建设、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等16项措施。(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5月6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后的《细则》,共八章六十一条。明确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提名权限以及外籍候选人的相关条件要求。应受聘于在上海注册的机构,长期从事科研工作,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中方所有或与中方共有。进一步规范奖励审定结果报批程序,对单个获奖项目的授奖单位数和人数实行限额,其中“四大奖”特等奖 “每年不超过1项”调整为“每年不超过2项”,鼓励高质量成果脱颖而出。(来源:科技日报) ◆5月11日, 山东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和获批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并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5月21日,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更大力度的“放权”,即“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单位账户下设一个省级科研经费子账户,项目承担单位是省级预算单位的,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将科研经费直接拨付至单位账户下设的子账户,并对拨付至单位账户的科研经费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5月22日,四川省科技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建立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200个,全省年选派各级各类科技特派员10000人次以上。提出拓宽科技特派员渠道、健全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加强科技特派员培训、允许科技特派员兼职取酬、支持科技特派员离岗创业、支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创业、加大科技计划支持力度等11条政策措施。(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5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外国专家局)印发《广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资助强度为原直接费用强度和间接费用强度之和。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及其研究团队自主调剂使用。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研究团队贡献大小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来源:广西日报) ◆5月24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做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引导支持中央驻皖和省属高校院所、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向企业选派“科技专员”。加强对“科技专员”服务企业支持。充分依托科技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库、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已经搭建的企业技术需求信息与科技人才交互服务平台,分行业分领域实时征集企业技术攻关难题,挖掘凝练技术需求清单。(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5月29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发布《支持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措施》,畅通人力资源产业从业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在经济系列单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每两年开展一次“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领军人才”评选工作。支持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或承接公共就业、人才等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活动和项目。(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来源:科技部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