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编制工作》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18-08-10
  •   为促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规范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行为,保障增量配电网企业、用户和电力市场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电力监管条例》、《供电监管办法》、《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启动《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试行)》编制工作。

      为做好编制工作,江苏能源监管办特邀请有关增量配售电企业以及供电营销专家参与研究。经过编写组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试行)》初稿,本《规范》共五章三十八条,从供电质量、供电安全、用电报装、服务渠道、停(限)电要求、价格与结算、供用电合同、供电行为、信息公开等方面对增量配售电企业供电服务提出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各项监管措施。

      下阶段,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早日出台,以指导增量配售电企业更好的开展配售电业务,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供电营商环境,满足增量配电网客户用电获得感。同时,也为能源监管机构探索开展增量配售电业务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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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能源监管办调研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实施情况》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wukan
    • 发布时间:2018-06-29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有关增量配电网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江苏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国家第一批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尽快落地,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成调研组赴南通通州湾、宿迁运河港等地开展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国家第一批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南通通州湾和宿迁运河港供电区域和配电网建设情况,听取了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关于增量配电网试点改革推进情况的汇报,了解了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对监管机构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还就增量配电网供电许可证申办的条件、程序、要求等问题作了现场解答。 在听取相关汇报后,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在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并对进一步推进试点项目有序健康发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找准定位,做好表率,保持耐心,为电力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的示范样本;二是充分发挥参股各方优势,共同努力,主动作为,加快工作推进,实现试点项目尽快落地;三是认真履行许可证义务,主动接受监管,认真做好区域内电力客户的保底服务、普遍服务和增值服务,确保区域内用户安全可靠用电,让区域内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改革红利。
  • 《江苏能源监管办明确2019年供电和“获得电力”监管重点工作》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4-12
    • 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明确了2019年供电监管和用户“获得电力”重点综合监管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明确要积极推进增量配电改革,重点是督促省内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实现全部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同时做好国家前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正式落地,具备条件的尽快投入运营。配合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项目申报工作。落实《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探索增量配售电企业监管,加强业务指导,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二是明确大力推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安排,重点是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建立营商环境日常监管制度,探索发布供电和“获得电力”主要综合指标排名等措施,督促各级供电企业进一步优化接电环节、缩短接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提升江苏“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   三是明确继续加强能源普遍服务监管,重点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用电监管,强化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供电市场行为、居配工程管理和服务等检查和问题整改复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促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四是加大能源行政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通道,不断完善12398能源监管热线办理机制,做好投诉举报事项分析处理工作,完善转办工作机制,加强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普及和宣传。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加大对“三指定”、超资质、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的稽查力度,严厉查处影响大、波及面广、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案件,提高监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保障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按照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推动2019年江苏供电监管和用户“获得电力”重点综合监管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