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能源要闻:生态环境部:向试点地区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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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

    1、生态环境部:向试点地区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

    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在全国范围,选择一批环境管理水平高、技术装备先进、污染防治设施完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再生铅企业作为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试点期间,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按照省内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2、《四川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实施细则》印发

    11月27日,四川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印发《四川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细则》指出,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电源项目接入电网工作制度,明确办理接入电网服务的有关工作部门、工作流程、工作时限,以及负责电源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的工作部门、工作流程,并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新能源云平台等方式向电源项目业主公开。

    企业动态

    1、京东方进军钙钛矿!

    近日,京东方进行了钙钛矿光伏项目启动仪式,也意味着,这家面板龙头正式进军光伏领域。同时,这也是继比亚迪、长城、华纳、中核等后又一跨行钙钛矿光伏的集团。

    2、世界最大火电厂——大唐托克拖发电公司开始供热

    作为呼和浩特市新增热源点,世界最大火力发电厂——托克托发电公司于近日开始供热。公司对4台60万千瓦空冷机组进行供热改造,通过加装高背压凝汽器、切缸改造实现乏汽余热+抽汽多模式供热并通过供热公司长达68.4公里的长输管网,将热源送入呼和浩特市城区目前该公司已完成7、8号机供热改造,供热能力约为2000万平方米。

    3、董事长宣布!中国石化百万吨级乙烯大项目开建

    11月24日,中国石化镇海基地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项目在浙江宁波开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马永生和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炼红出席开工仪式并启动项目开工。据了解,该项目是中国石化延链补链强链的重点项目。同时,这也是浙江省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宁波市打造“六个之都”的重要支撑项目。

    4、三一重能最高海拔风电场再传喜讯

    近日,三一重能参建的我国海拔最高风电项目——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哲古50MW风电项目再次传来好消息,项目所有机组一次性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考核,为我国风电行业超高海拔机组技术发展打造了标杆案例。

    行业要闻

    1、杜忠明将出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书记、院长杜忠明将出任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电力司主要负责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原司长何洋升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电力司司长一职空缺至今。2019年10月,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谢秋野退休,杜忠明接替他升任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书记、院长至今。

    2、亚洲最大规模锂辉石矿采选项目即将在四川阿坝投产

    记者近日获悉,位于四川阿坝州的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由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是亚洲当前已建、在建的最大规模锂辉矿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6.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采场地面工程、选矿工程、尾矿库以及相配套的废石场等辅助生产设施、道路运输工程等公用设施。该项目自2018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4.7亿元,完成总投资的89%,现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3、这条特高压累计给湖南输电超1500亿千瓦时

    记者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获悉,全国首条大规模输送新能源的外送通道——±800千伏祁韶直流输电工程已累计向湖南输送电量突破1500亿千瓦时。其中,2023年输送电量已超2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97%,跨区外送电量再创新高。

    国际头条

    1、澳大利亚加氢站网络再添一座小型加氢站

    澳大利亚政府科研机构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CSIRO)和斯威本大学维多利亚氢气中心(Victorian Hydrogen Hub)日前在墨尔本东南部启动了一个新的加氢站。这座耗资 250 万美元的加氢站位于CSIRO在维多利亚州克莱顿的所在地,使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绿色氢气。

    2、英国:海上风电电价大幅上升!

    近日,英国政府宣布了明年的第六轮差价合约合同(CfD)竞标中海上风电的电价上限,相比第五轮有大幅上升。在上一轮差价合约合同竞标中,由于海上风电投标电价上限过低(固定式风电44英镑/兆瓦时,漂浮式风电116英镑/兆瓦时),无法覆盖通货膨胀及供应链紧缺导致的成本上升,没有任何海上风电开发商递交了申请。在吸取了上次的经验,并听取了行业的意见后,英国政府本次决定大幅调高投标电价上限——固定式风电上升66%至73英镑/兆瓦时(约合人民币0.66元/千瓦时),漂浮式风电上升52%至176英镑/兆瓦时(约合人民币1.59元/千瓦时)。

    3、日立能源推出全新零排放氢能产品取代柴油发电机

    近日,日立能源在瑞典哥德堡发布全新HyFlex?氢能发电机示范装置。在与公司技术合作伙伴PowerCell集团携手举办的活动中,约100名来自于各行业的资深代表参与了新品展示环节。该创新解决方案是一种集成的、可扩展的即插即用型发电机,能够临时或永久性安装,适用于无法接入电网及不能使用柴油发电机的场景。其中中功率产品为临时安装提供电力,其设计功率为400-600 kVA;高功率产品适合于永久性安装,每台可提供1 MVA或更高的功率,并可并联安装以满足客户的特定电力需求。HyFlex?是一种完全零排放的解决方案,仅产生交流电、可用热量和水。相比之下,一台满负荷运行的1 MVA柴油发电机每小时约燃烧225公斤柴油,排放720公斤二氧化碳。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9162.shtml
相关报告
  • 《铅蓄电池利用有了目标责任制》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9-02
    • 我国是铅蓄电池的生产和使用大国,铅蓄电池产量占世界总产量超过40%。当前,虽然锂电池、氢电池等快速发展,但由于性能稳定、使用安全、性价比高等优点,铅酸蓄电池依然广泛应用于交通、通讯、储能、物流等行业。天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天任告诉科技日报记者,随着环保整治和行业准入,目前,铅蓄电池污染源已经从生产环节转移到了回收和再生环节。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日前组织起草的《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是抓住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的最薄弱环节,要求2025年底,规范回收率达到60%以上。 “地下产业链”回收处理占七成 随着我国铅矿资源的不断开采,原生铅储量已经不多了,已不能满足国内工业上对铅的需求。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精铅产量约525万吨,约占全球铅总产量的44%。其中,原生铅约300万吨,再生铅225万吨,照此开发速度,10年后我国铅矿资源基本被开采完。如不加快对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物的再生利用,我国的铅资源将出现严重紧缺。 张天任说,铅蓄电池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可防可治可控,但非法回收处置环节的污染形势严重。一些小商小贩走街串巷违规收购,简单破碎后,将铅板出售给无资质的小作坊、小冶炼厂。小冶炼厂缺少甚至没有环保设施,随便支一口锅就可以冶炼;电池随意拆解、酸液随意倾倒、铅尘随意排放、铅渣随意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约有1.98亿只、重量超过500万吨的铅蓄电池报废,其中由正规渠道回收、规范冶炼的仅为三成,而通过“地下产业链”进行回收处理的占到了七成。我国每年因违规回收直接倾倒的含铅废酸超过30万吨,严重污染环境。 为了解决小商小贩违规收购等问题,《办法》提出了“台账制度、大数据管理”,即实行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电子台账制度,铅蓄电池生产(进口)、销售、收集、贮存、运输、资源化利用企业应按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废旧铅蓄电池的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而铅蓄电池生产(进口)、销售、资源化利用等企业记录电子台账信息,并于每季度前15日内将上季度台账信息上传到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 广东绿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秋华说,这使得每个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可以实现“去向可追、数量可查、责任可究”的目的,从而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解决跨省转运、网点建设等“难点” “支持大型骨干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建立规范化回收体系,将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处置纳入正规化轨道,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等。”张天任解释说,构建回收体系主要有三大困难。首先是跨省转运难,由于废铅蓄电池被列为危废品,跨省转移时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般来说,即使各项审批程序顺利,也需3个月左右时间;其次是网点建设难,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从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业务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按常规流程需大半年时间,手续复杂,还需在每个地级市新建一个规范化回收公司,耗资较大;还有就是财税有短板,回收企业从个人或网点分散回收,个人不可能给回收企业开增值税发票,但把废电池销售给正规再生企业时,需开17%的增值税发票,成本过高。小商小贩通过无发票交易方式卖给小冶炼厂,成本大幅降低,“这是正规企业收不上废旧电池,或亏本收购的主因”。 《办法》提出,防拆标识完整的未破损废旧铅蓄电池,在收集、暂存、贮存、运输等环节实行有条件豁免危险废物管理;无防拆标识、防拆标识不完整、已破损的,按危险废物管理。 “以前,即便包装完整、没有破损的废旧铅蓄电池,跨省跨市转移也必须采用危化品物流专用车运输,危化品物流专用车价格是普通物流运输车的两倍以上。”张天任说,《办法》的差别化管理,大幅减少正规回收企业的各种手续,降低其经营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办法》还提出了“联合回收”,即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规范回收企业、资源化利用企业和无害化处置企业加强合作,共建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鼓励生产企业依托机动车维修网点及电池销售网络建立废旧铅蓄电池逆向回收网络体系,鼓励生产企业采用“以旧换新”“销一收一”等商业策略,提高逆向回收率等。 郑秋华说,欧美等国家已较早开始了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利用,并有较规范的回收体系及政策。如美国执行押金制,使用者在购买铅蓄电池时需加收高额回收押金,迫使使用者将报废的铅酸蓄电池交到指定回收点回收,不然将不给以退还押金;德国法律强制规定要求,铅酸蓄电池生产厂商,对废铅酸蓄电池在销售和收集过程进行“销一收一”方式,不然将禁止销售铅酸蓄电池。而《办法》也是吸纳了国外的先进经验,缩小了国内外在规范回收和再生利用上的差距。 完善处罚机制,防止“死灰复燃” 废旧铅蓄电池中含有65%的铅板、20%的硫酸、15%的塑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发达国家废旧铅蓄电池的铅回收率达98%以上,我国大型再生铅企业普遍达90%以上,部分采用国际技术和装备的再生铅企业甚至达到99.9%。而小作坊、小冶炼厂工艺落后,铅回收率不足70%。即便按90%的回收率测算,每年小冶炼厂所造成的铅流失约为70万吨。而且通过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 为了打击和杜绝非法回收和再生利用,《办法》规定,对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铅蓄电池销售、收集、贮存、运输、资源化利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向不合规企业出售废旧铅蓄电池的,责令限期整改等较为完善的“处罚机制”。 对此,张天任表示,应坚决取缔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的小再生铅炼厂,加强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死灰复燃”;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人,采取重罚并追究连带责任;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消费者教育,使全民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自觉抵制废旧铅蓄电池处置再生过程中的污染。 包括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规划和加严,铅蓄电池行业门槛正在进一步提高。如今年7月初,国家工信部对江苏金长兴电源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不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和《铅蓄电池行业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予以撤销公告名单的处罚。
  • 《七部门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7-26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交通、商务、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18〕6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组织对有关地区及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议。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计划,明确各项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完成试点目标任务。 二、注重区域协作。各试点地区要与周边地区建立联动机制,破解影响和制约协作开展的瓶颈问题。结合各自产业基础和特点,充分发挥区域互补优势,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集中回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促进形成以点带面的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跨区域产业链融合发展。 三、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四、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形成跨行业利益共同体。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建设第三方商业化服务平台和技术评估体系,探索线上线下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形成成熟的市场化机制。 五、统筹产业布局和规模。结合本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报废汽车、电子电器拆解以及有色冶金等产业基础,统筹布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适度控制拆解和梯次利用企业规模,严格控制再生利用企业(特别是湿法冶炼)数量,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科技支撑。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平台及第三方认证机构等各方面优势,促进产学研用合作,重点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绿色制造、回收利用及处置污染防控等标准体系,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 七、抓好项目建设。以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带动试点工作整体推进,解决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等突出瓶颈问题,树立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建设一批示范工程,促进相关标准及政策措施逐步完善。 八、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对接,充分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加大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九、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等要求,做好组织协调,通过重大项目建设保证示范工作落实。加强与试点地区的对接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在梯次利用商业模式构建、关键技术研发、标准规范研究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强创新。 十、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注重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优化试点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十一、做好宣传解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环境安全风险及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重要性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二、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地区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要对试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在试点期满后组织开展试点评估,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推动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完善、高效、规范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其他非试点地区也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研究提出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备案。要加强政府引导,推动汽车生产等相关企业落实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责任,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和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加强与试点地区和企业的经验交流与合作,促进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协作机制,确保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