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铁动力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并增加实施主体。
近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比亚迪”)发布公告称,为顺应比亚迪动力电池对外开放的战略方向,加速公司动力电池产能建设,节省项目建设的部分自筹资金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铁动力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并增加实施主体。
比亚迪拟将原募投项目“铁动力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人民币6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用于在青海投资建设的 “年产12吉瓦时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该变更用途的部分募集资金占公司整体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6.96%;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2吉瓦时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其除募集资金外的其他所需投资资金由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