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

  • 来源专题:中医药情报监测平台
  • 编译者: 李亦嘉
  • 发布时间:2024-10-26
  • 10月21日,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技术指导、加速审评审批等具体措施,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注册申请给予优先审评审批和附条件批准的支持性政策。


    解决珍稀濒危中药材的可持续利用问题,替代品研制被不少行业人士视为“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据悉,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珍稀濒危中药材野生抚育、人工繁育和替代品研制,是现阶段突破资源瓶颈的重要方式,然而,野生抚育或人工繁育技术短期内仍难以解决产业发展带来的供需矛盾,替代品开发因此受到高度重视。


    多年来,药监部门持续加强相关研制和注册管理工作。随着人工麝香、体外培育牛黄等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的研制、应用,相关药品的原料供应问题有所缓解,此类产品的注册管理和上市后监管也积累了经验。国家药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监管政策和技术要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在探索中前进。《公告》在推出支持措施的同时,明确要求加强上市后研究评价。各省级药监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生产质量的严格监管,加强对相关品种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上市后研究和评价,为进一步完善替代品的应用和管理积累数据。

  • 原文来源:https://www.zyctd.com/zixun/204/1067059.html
相关报告
  • 《两部门印发《关于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有关事项的公告》(附解读)》

    • 来源专题:中医药情报监测平台
    • 编译者:李亦嘉
    • 发布时间:2024-10-26
    • 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年第129号) 为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野生抚育、人工繁育和替代品研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结合中药资源和具体品种情况,现阶段重点支持穿山甲、羚羊角、牛黄、熊胆粉、冬虫夏草等珍稀濒危中药材用于中药生产的替代品的研制。 二、 支持将临床急需的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究纳入相关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可作为中医药科技成果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向国家推荐相关奖励。 三、 结合临床用药和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产学研医协同创新,推动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究关键技术联合攻坚,加快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四、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上市许可申请,除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按照中药注册分类中“其他情形”进行申报外,新研制的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按照“1.3新药材及其制剂”注册类别进行申报。申请人在申报前可就关键技术问题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沟通交流。 五、加强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按照不同的注册申报路径,分类别、分情形研究制定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相关技术指导原则,指导科学开展替代品研制。 六、对研制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原则,做好注册服务。对临床定位清晰且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注册申请实行优先审评审批。 对本公告第一条中所列重点支持的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定急需的其他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且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的,可以附条件批准。 七、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生产质量的严格监管,加强对相关品种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上市后研究和评价,为进一步完善替代品的应用和管理积累数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 《守护好中药材“芯片”》

    • 来源专题:中医药情报监测平台
    • 编译者:李亦嘉
    • 发布时间:2024-09-05
    • 药材好,药才好。甘肃被誉为“千年药乡”,是全国重要的药源基地,中药材资源丰富。 中药材种子是中药产业的“芯片”,是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基础。保护好中药材种质资源是推动中药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 省政协日前邀请国内专家学者会聚一堂、集思广益,针对西北及青藏高原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交流研讨,为促进西北和青藏高原道地及珍稀濒危中药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把脉问诊”献计出力。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需求不断提高,中药材需求量不断增加。但与之相对的是道地药材种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不够,中药材种质创制开发不足,优质种苗缺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原司长余海洋表示,优质中药材资源供需矛盾,成为制约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如何打破瓶颈,余海洋建议,甘肃作为中药资源大省和中药材主产区,应加强甘肃乃至西北中药材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在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的基础上深化对甘肃中药材种质资源的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收集力度,建立甘肃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开展种质资源多层次鉴定评价,深度发掘优异种质、优异基因,构建分子指纹图谱库,强化育种创新基础。 加大对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力度是大家的共识。 甘肃省有中药资源3626种,其中药用植物3135种、药用动物448种、药用矿物43种。“这些重要资源是我们发展中医药产业的根基。”据此,甘肃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晋玲建议,整合省内现有的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圃)资源,并建设国家级西北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建立完善的西北地区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综合利用和科普教育体系。对药用植物野生种、野生近源种、栽培种以及人工创造的新品种等开展广泛收集和引种,不断积累种子贮藏生物学特性的基础研究数据,探索中药贮藏劣变过程的分子机制,制定种子安全保存期和更新繁殖的策略,为保护珍稀濒危药用植物搭建平台,为中药良种选育提供物质基础,为优质中药的生产与供应提供科学依据,为中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石。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二级巡视员龙熹则建议,应加力推进中药材种业创新,强化新品种保护,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新品种选育。通过建设一批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动中药材种子种苗向专业化、商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中药材种质资源是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基础,是中药新药开发、优良品种选育的基因来源,多样化的种质资源是种业科技创新的源头。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副首席科学家王继永建议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实施“中药材种业能力提升工程”,从育种与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化平台能力提升和制(繁)种能力提升三个方面设立专项支持。通过项目实施,建设西北地区中药材种业的“八大体系”,推动中药材种业向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提高中药材种子种苗的质量和产量,为中药材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国成功进行人工栽培的中药材有300余种, 但与其他农作物相比, 中药材育种相对落后。 甘肃中药材的人工采集、种植和应用历史悠久。当归、黄芪、大黄、党参、甘草被誉为道地药材中的“五朵金花”, 与板蓝根、柴胡、黄芩、款冬花和枸杞,并称“十大陇药”而驰名中外。甘肃在中药材育种方面大有可为。 余海洋建议成立中药材良种选育繁育机构,重点围绕当归、党参、黄(红)芪等道地药材开展新品种选育工作, 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种子种苗良种选育、繁育基地。探索珍稀濒危药用植物人工驯化栽培, 提高驯化苗的繁殖率和存活率。按照道地原则分区建立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推动道地和珍稀药用植物向最适宜区集中。支持科研机构、高校与中药企业合作,完善创新技术体系,培育抗病虫害、适应性强、药用成分含量高的中药新品种。 “ 甘肃应发挥地域区位优势,建设国家中药材制种基地。”余海洋说,甘肃省凭借其独特的自然条件和成熟的育种经验,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玉米制种基地,并在蔬菜育种特别是高原夏菜领域以优良品质著称。在此基础上,建议充分利用甘肃省寒旱区生态优势,在定西地区建设以当归、大黄、川贝母等寒生中药资源为主,在河西地区建立以中麻黄、肉苁蓉、乌拉尔甘草等旱生中药资源为主的制种基地,促进中药材种质资源高质量发展,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人民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陕、甘、宁、青、新、藏六省区自然地理相连、人文历史共生、经济社会相融,加快形成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深度合作机制,是六省区的现实需要和共同愿景。研讨中,大家一致表示,将共同努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合作交流平台,在完善种质资源库建设、种质资源基础研究、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濒危野生品种抢救和人工驯化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加强交流沟通,共同提升西北地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水平,守护好中药材“芯片”,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