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19-07-01
  •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6日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

    以下为政策原文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聚焦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进一步巩固产业升级势头,增强市场消费活力,提升消费支撑能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巩固产业升级势头,不断优化市场供给

    牢牢把握新一轮产业变革大趋势,大力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积极发展绿色智能家电,加快推进5G手机商业应用,努力增强新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加快新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逐步实现电池平台化、标准化,降低电池成本。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广新能源汽车电池租赁等车电分离消费方式,降低购车成本。优化产品准入管理,避免重复认证,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二)加快发展使用便利的新能源汽车。聚焦续驶里程短、充电时间长等痛点,借鉴公共服务领域换电模式和应用经验,鼓励企业研制充换电结合、电池配置灵活、续驶里程长短兼顾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进高功率快充、无线充电、移动充换电等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便利性。

    (三)稳步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加强汽车制造、信息通信、互联网等领域骨干企业深度合作,组织实施智能汽车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开展车载传感器、芯片、中央处理器、操作系统等研发与产业化。坚持自主式和网联式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整车智能化水平,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汽车品牌。

    (四)持续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性能。适应汽车燃料消耗量、环保标准升级要求,重点突破整车轻量化、混合动力、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尾气处理等关键技术,增强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市场供给能力。优化整车结构设计,积极采用高性能电池和轻量化材料,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节能水平。

    (五)着力推动绿色智能家电研发和产业化。支持节能、智能型家电研发,鼓励开发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家电组合产品和一体化产品。重点突破柔性OLED显示、激光投影显示、量子点背光、小间距LED背光等新型显示技术,逐步实现超高清、柔性面板和新型背板量产,加快超高清视频关键系统设备产业化。

    (六)不断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增加4K超高清视频内容供给,创新电视互动节目。全面实现彩电网络化服务,加快推进彩电智能化应用,增强双向人机交互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广播电视台及互联网电视平台开播4K超高清节目,支持终端厂商及内容服务商创作8K内容,开展5G+8K内容传输试验。

    (七)积极推进5G手机商业应用。鼓励5G手机研制和上市销售。加强人工智能、生物信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手机上的融合应用。推动办公、娱乐等应用软件研发,增强手机产品应用服务功能。

    (八)深入开展智慧家居跨行业应用试点。以家居智能化为目标,横向打通家电、照明、安防、家具等行业,提供智慧家居综合解决方案。鼓励智慧家居企业与房地产、家装企业加强合作,开展智慧家居项目试点应用。

    二、增强市场消费活力,积极推动更新消费

    着力破除限制消费的市场壁垒,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综合应用各类政策工具,积极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

    (一)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二)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三)研究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或出口,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四)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推动城市公共领域车辆更新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鼓励地方加大新能源汽车运营支持力度,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五)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有条件的地方可商供货企业给予适当支持,积极发挥商会、协会作用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

    (六)着力培育汽车特色消费市场。积极探索住行一体化消费模式,统筹规划建设旅居车(又称房车)停车设施和营地,完善配套水电、通讯等设施,促进旅居车市场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充分发挥皮卡客货两用功能。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推动汽车消费型改装规范化发展。鼓励发展长租、短租、分时租赁等多种租赁模式,构建多元化汽车消费体系。

    (七)持续推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鼓励消费者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等家电产品,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智能型家电产品给予适当支持。促进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交售旧手机及电脑并购买新产品给予适当支持。鼓励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进一步让利。经检测认定安全可靠、性能较好的旧产品,鼓励地方免费提供给有需要的贫困居民。

    三、提升消费支撑能力,完善配套使用环境

    积极发展二手车经营和汽车金融,健全家电基层营销网络,完善充换电、停车、网络等基础设施,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一)全面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有关要求,坚决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各地对环保、安全年检有效,且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积极出台便利交易、促进流通的政策措施。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二手车交易信息部门共享,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二手车出口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支持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

    (二)大力提升二手车便利交易水平。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依托现有经销网络,采取自主经营、联合经营等方式,积极发展二手车业务,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依托具备条件的经销商建立二手车服务站,提供交易、纳税、登记、保险一站式服务。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并在交易地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提高异地交易便利化水平。

    (三)积极引导汽车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增加地级及以下城市和农村地区汽车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金融服务,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产品定价、简化抵押贷款等业务办理流程,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积极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规范汽车金融服务费收取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四)建立健全产品基层营销网络。深入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鼓励家电企业与经销商、物流仓储企业加强合作,完善欠发达地区高效分销网络和仓储物流体系,提升安装维修等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新建社区全屋家电定制业务。

    (五)不断改善配套基础设施。中央和地方财政继续对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给予支持,加快大型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地,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支持地方和企业依托路灯、加油站等现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服务。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周边居民小区建立停车设施昼夜错峰使用调配机制,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效率。加快已有停车设施升级改造,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各地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提供停车、充电设施支持。大力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积极发展汽车信息服务。继续加强农村和边远落后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固定宽带和4G网络覆盖率。推进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

    (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健全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和消费者维权制度,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快修订出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健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生命周期标准,研究制定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标准。

    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

    加强老旧产品报废管理,落实生产者责任,完善回收网络体系,规范梯级利用、回收拆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壮大回收拆解领域市场主体实力,畅通全生命周期资源循环,提高利用效率。

    (一)严格执行老旧产品淘汰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汽车检验和报废制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相关政策,推动车辆注销、报废信息共享,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夯实车主责任义务,督促符合强制报废条件的车辆及时退出。对无强制报废要求但使用年限较长的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鼓励地方积极引导消费者及时报废更新。对排放污染大、安全性能差的老旧汽车,研究提高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费率。

    (二)着力完善废旧产品回收拆解体系。认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自建、联合和委托等方式开展回收拆解业务。拓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功能,及时发布更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信息。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回收网点登记制度,探索实施汽车跨区域报废拆解。积极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智能回收等服务新模式,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新业态,不断提升回收体系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

    (三)切实加强回收拆解企业管理。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修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加大回收拆解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高清洁环保、安全生产和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回收拆解企业信息化建设,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四)积极化解拆解企业经营压力。深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制度改革,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的机制,推动基金征收、补贴标准及时调整,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入正规渠道处理。

    (五)加快建立废旧电子产品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分级“信息清除”标准,制定废旧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信息安全”认证制度。研究探讨利用涉密废旧电子产品处置体系,回收拆解涉及个人信息安全废旧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

    (六)不断提高废旧产品资源利用水平。加强资源回收利用源头管理,鼓励生产企业开展生态设计和制造,加快淘汰不利于回收利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提高产品可回收性、易拆解性,及时提供拆解手册,组织开展拆解培训。加强废旧汽车、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拆解产物流向监管。研究制定废旧电路板、聚氨酯材料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加快出台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文件,明确再制造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构建再制造企业及产品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产品循环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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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相关部门今年陆续出台了多个重要产业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盖世汽车对上半年的重要政策标准进行了梳理,以飨读者。 据中汽协数据显示,今年1-6月中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分别为61.4万和61.7万辆,同比增长48.5%和49.6%。在2019年整体车市仍然不容乐观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成为重要拉动力之一。政府相关部门也在今年陆续出台了多个重要产业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盖世汽车对上半年的重要政策标准进行了梳理,以飨读者。 财税政策方面: 一、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落地 3月26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及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牵动行业神经的2019年补贴政策终于“靴子落地”。补贴新政从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 1、政策重点: (1)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 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主要是: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 (2)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力 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3)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 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4)营造公平环境,促进消费使用 从2019年起,符合公告要求但未达到2019年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产品也纳入推荐车型目录。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5)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车辆安全 进一步加强安全性和一致性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建立产品安全监控和“一致性”抽检常态机制。对由于产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车型,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并相应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 2、政策简析: 2019年新能源补贴政策加大了补贴退坡力度,为2020年底完全退出做好铺垫。同时,在政策细则制定上也更加灵活化、市场化。以新能源乘用车补贴为例,在单车补贴金额方面最大降幅超过50%,同时,对续航里程和电池能量密度门槛进一步提升,并放缓了对高能量密度电池的鼓励力度。具备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储备和较高规模效应的企业将会有更大的抗风险能力。 2021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将真正进入无补贴时代,分阶段释放退坡所带来的压力,防止一次退坡坡度过大,带来大起之后的大落。 二、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购置税 6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政策简析: 免除新能源车购置税,不仅能够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也是刺激消费市场的重要举措,同时能够对冲补贴退坡的压力。 三、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落地 5月8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中央财政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使用政策有关事项。2019年5月8日起实施,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为过渡期。 1、政策重点: (1)、提升技术水平,保障产品供给 新能源公交车技术指标应满足《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公交车辆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产品一致性监管,督促企业注重产品安全性、一致性。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政策。 (2)、完善财税政策,促进产品消费 根据规模效益和成本下降情况,调整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标准,从2019年开始,新能源公交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提前预拨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在普遍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地方可继续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支持。落实好新能源公交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政策。 (3)、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使用环境 地方应发挥好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奖补政策作用,创新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将除公交车外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2019年及以前年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地方可收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有关部门将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从2020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4)、加强多方联动,确保政策落地 地方是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应多方联动保障公交车新能源替代政策真正落地。应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目标和时间表。 (5)、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 2、政策简析: 与乘用车不同,地方允许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支持。在补贴下降60%的背景下,中大型公交车基本无法如乘用车般通过配置的调整来优化到手补贴额。因此地补的存续可以有效缓解车企下半年压力。上牌预拨付补贴、以奖代补、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可驱动运营效率提升。 总体来看,国家对新能源在公共交通方面开展运营的支持力度大于对其他用途的新能源车,从而促进公共交通领域消费,推动公交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公交车新能源化。 推广政策方面 一、11部门:治理柴油货车,推广新能源汽车 1月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11部门联合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至2020年底,将初步形成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 1、政策重点: (1)加快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并制定运营补贴 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对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地方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 (2)加快推进公共领域及物流配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 2、政策简析: 机动车排放对大气污染贡献率位于前列,而柴油货车尤其是大批超标柴油车尾气排放也成为空气污染的元凶之一。对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及物流配送车的加大力度推广,将提振纯电动物流车市场。 二、十部门: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 1月29日,发改委、工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 1、政策重点: (1)、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按规定放开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对淘汰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成效显著的地方,中央财政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2)、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坚持扶优扶强的导向,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 (3)、为优化消费市场环境,将持续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加快补齐道路、停车场、能源、电信、物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方面建设短板。 2、政策简析: 国家发改委综合司巡视员刘宇南对表示,要以稳汽车消费来托住商品消费“大头”,更好地满足居民出行需要。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完全符合2018年6月国家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精神,核心都是要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的新能源汽车。另一方面,目前国内绝大部分城市还没有对新能源货车和传统货车实施差异化通行政策,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将推动新能源货车市场规模进一步攀升,促进新能源货车推广,助力配送行业向绿色化、清洁化发展 三、12部委:《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 5月20日,交通运输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2部委联合发布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 1、政策重点: (1)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以实施新增和更新节能和新能源车辆为突破口,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旅游景区观光、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进一步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行业运营补贴政策,加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车辆和违法违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充电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推广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 2、政策简析: 引导绿色出行多管齐下,探索多种措施。其中,未来将加大充电设施投入,解决新能源汽车续驶里程问题,兼顾政策引导与相应激励措施,将为低碳化出行带来新的动能。 四、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 6月6日,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1、政策重点: (1)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加快新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逐步实现电池平台化、标准化,降低电池成本。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广新能源汽车电池租赁等车电分离消费方式,降低购车成本。优化产品准入管理,避免重复认证,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2)加快发展使用便利的新能源汽车。聚焦续驶里程短、充电时间长等痛点,借鉴公共服务领域换电模式和应用经验,鼓励企业研制充换电结合、电池配置灵活、续驶里程长短兼顾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进高功率快充、无线充电、移动充换电等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便利性。 (3)持续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性能。适应汽车燃料消耗量、环保标准升级要求,重点突破整车轻量化、混合动力、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尾气处理等关键技术,增强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市场供给能力。优化整车结构设计,积极采用高性能电池和轻量化材料,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节能水平。 (4)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5)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推动城市公共领域车辆更新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鼓励地方加大新能源汽车运营支持力度,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6)不断改善配套基础设施。中央和地方财政继续对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给予支持,加快大型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地,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支持地方和企业依托路灯、加油站等现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服务。鼓励各地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提供停车、充电设施支持。 2、政策简析: 《方案》提出取消新能源汽车的限购、限行,在2020年补贴退出,新能源汽车市场后续政策衔接不完善的情势下,将为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注入强心剂。 在双积分实施元年,补贴大幅退坡之际,国五、国六切换节点等众多影响因素同时作用下,《方案》对于汽车产业引导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从市场供给、促进消费及基础设施保障等各个环节采取措施,以稳定汽车市场,避免出现断崖式下滑。 电池政策方面: 一、动力电池行业白名单正式废除 工信部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号),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同时废止。 政策简析: “白名单”的实施,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本土动力电池产业的高速发展、间接抑制了过去在技术及成本多方面均有优势的日韩系电池的发展,为本土企业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产品布局趋于合理。“白名单”的废除,意味着国内的动力电池行业将全面进入“自由竞争”时代,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市场未来会更加开放。 安监监管方面: 一、工信部: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月10日,工信部组织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会议,副部长辛国斌指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辛国斌要求,下一步,各主管部门、生产企业、行业组织都要行动起来,抓早抓小、抓实抓好安全工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强化整车运行监控体系;二是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三是健全安全标准规范体系;四是加强行业自律,做好宣传引导。车企要不断的对电池安全技术进行升级,政府部门则要加大监管。 6月17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促请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本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政策简析: 这是工信部自去年9月以来发布的第三份关于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的文件。与前两次相比,此次要求更加严谨,首次对车企提出了“应当主动向主管部门备案召回”的要求。 行业标准方面: 一、《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强制标准将于2021年出台 3月21日,工信部科技司对申请立项的《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低速电动车的国标从推荐性变为强制性,重新开始制定,现在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限定期限为2021年。 政策简析: 低速电动车早在2016年11月22日就已立项,项目周期24个月,本应该在2018年年底出台,现重新立项,完成年限定在2021年。与2016年对比,名称由《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变更为《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低速电动车国标也从推荐性变为强制性,国标发布的延后,为低速电动车企业提供了两年多的宝贵转型升级时间,“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未来低速电动车行业准入门槛无疑会更严格。 下半年展望: 6月26日,三个月过渡期结束,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未来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将逐渐从政策驱动转变为市场驱动,并将推动产业升级和良性循环。 同时,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双积分政策也迎来了修正,工信部7日9日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2021-2023年积分比例目标,并进一步优化传统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结转规则,更加注重整车电耗指标和导入更严格的测试工况,提高技术门槛和积分获取难度。要想获得足够的积分,车企需要拿出有技术竞争力的产品。 6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可能迎来新的补充管理规定,据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为了避免类似2000年IT行业互联网泡沫重现,政策制定者正在考虑出台新的管理规定,提高电动汽车制造的进入门槛,培养更精更具竞争力的企业。这一新的管理规定将对寻求外包代工生产的电动汽车初创企业进行约束,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生产外包给其他汽车制造商,新的管理规定仍有待修改,负责起草新规则的工信部尚未对具体细节进行评论,下一步将对新法规征求意见。 结语 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相关部门都根据推广需求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为推动市场后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各类相关政策也在根据行业发展形势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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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2-16
    • 过去的2022年,在疫情持续、芯片短缺、能源危机及经济下行风险加大的大背景下,美欧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汽车销量出现下跌,而中国却实现逆风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全年销量超680万辆,提前完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2025年发展目标。驶入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产销能否继续一路“狂飙”?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会从哪些方面继续发力?如何驱动商用车市场复苏并加快推广其清洁化发展?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与加速交通迈向零排放,助力 “双碳”目标的实现紧密相连。为回答以上问题,中国清洁交通伙伴关系(CCTP)秘书处特别采访了行业内五位资深专家,看看他们对2023年新能源汽车发展做出了怎样的预测。 受访专家名单 丁晓华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前副主任、CCTP执行委员会委员 龚慧明  能源基金会交通项目高级项目主任、CCTP执行委员会主任 郝春晓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CCTP成员伙伴专家 刘小诗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秘书长、CCTP成员伙伴专家 赵立金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国汽战略院院长助理、CCTP执行委员会委员 (排名以姓氏首字母为准) 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25.6%。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和出口分别会实现怎样突破? 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突破900万辆,并将继续带动汽车出口 赵立金表示按照行业预计,2023年中国汽车总销量会达到2,760万辆左右,新能源汽车销量可以达到900万辆左右。如果“缺芯”问题今年能够有所缓解,丁晓华预计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超过1,100万辆。 对2023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较为乐观,丁晓华表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2023年随着地方刺激消费政策的发布,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影响会不断扩大。其次,“双碳”目标会促使特大城市发布存量燃油车向新能源汽车转变的激励政策。第三,随着造车新势力的强势介入,及新能源汽车网联化智能化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场景和可提供的产品愈加丰富。最后,合资汽车企业凭借其丰富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对消费者的经验洞察以及健全的营销网络将会有效拉动2023年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多位专家均表示,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出口还会较2022年有所增长。龚慧明指出,全球层面已基本就交通零排放转型达成共识。短期内如印度、美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靠自身的产业链来支撑交通零排放转型的需求还略显不足。中国在电池生产、整车生产等方面所占的市场份额在全球层面超过70%,除国内市场外,也会服务于国际市场,所以2023年中国汽车出口依然会保持上扬的势头。赵立金预计2023年中国汽车出口仍会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对于出口的带动作用较高,未来的出口增量会以新能源汽车为主,欧洲和东南亚依然会是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的主力市场。 总体而言,受访专家预测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区间在900-1,100万辆,新能源汽车出口仍将大幅增长。具体情况如何我们年末见分晓。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其中明确提出释放出行消费潜力,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对标纲要,发布《“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鼓励限购地区探索差异化通行管理等替代限购措施。应如何理解“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鼓励限购地区探索差异化通行管理等替代限购措施”这两句话?2023年政策会如何走向? “鼓励购买,加强管理”将是2023年汽车消费的主要趋势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中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 刘小诗介绍,新能源汽车使用管理是指在购车之后对车辆本身和车辆使用端相关联的产业、服务等进行管理。通过完善管理措施,提供更多汽车使用端便利性以及带动相关产业经济增长。他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加速由政策驱动向市场化驱动转变。“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主要目的在于加速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主导机制,刺激汽车消费需求,通过完善汽车使用端和售后端管理,增加消费者汽车服务多元化体验。 在龚慧明看来,使用管理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和条件,当前交通压力依然很大,政策需要充分考虑动态调节车辆出行以及静态停车管理等问题。赵立金指出,汽车在使用环节包括停车资源的占用和道路使用,都要从使用管理层面逐步加强才会避免资源的浪费。丁晓华表示,推动汽车消费向使用管理转变将有助于地方政府协同管理汽车使用和城市公共交通慢行,为未来逐渐放开限购提供解决方案。 其次,针对“鼓励限购地区探索差异化通行管理”,多位专家均表示汽车增量带来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和排放带来的环境等问题与鼓励汽车消费之间形成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汽车消费的增长。放开限购是汽车向购买管理方向转变的重要途径,不过丁晓华认为2023年限购城市取消限购政策的可能性比较小,建议地方政策借鉴国际上其他城市的经验,如伦敦采取低排放区的管理、市中心区域的管理、停车费的管理等措施。龚慧明表示,未来限购政策不会贸然放开,而是需要寻求一个逐步过渡的方案,比如通过配合征收拥堵污染排放费等经济性手段,刘小诗也提议可采用分时段交通拥堵管理政策及碳排放监管政策等,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污染等问题。 从财税支持角度,如“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2023年这一政策是否还会延续?除财政手段外,2023年还有可能会出台哪些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 2023上半年或不会延续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 购置税减半政策主要作用于下滑的汽车消费市场。刘小诗介绍,自2022年6月份购置税减半政策出台后,其对汽车市场促进作用较为明显。多位专家一致认为,2023 年该政策是否会延续主要取决于国内经济的恢复情况。龚慧明认为2023上半年大概率不会出台延续政策。下半年仍需综合考虑四方面因素来判断其必要性。首先是上半年整体经济发展形式,其次要对2022年6月1号到年底政策实施带来的拉动作用进行全面评估, 此外还需观察新能源汽车整体的发展以及总体需求的变化情况。 同时,赵立金指出未来财政支持会越来越偏向公共类车型,或者是向渗透率较低如商用车领域倾斜。如果汽车产业能够实现平稳过渡,2023年则不会延续此政策,若是2023上半年汽车产销增长不如预期,从国家支持消费角度来说,或许依然会有延续性财税政策来刺激消费以带动生产。刘小诗表示,如果一季度汽车消费同比的增长率低,减半政策则有望延续。 综合来看,2023年会参考前期汽车市场销量走势和同比增长率,以及整体经济发展形势来判断延续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必要性。 2023年会是新能源汽车配套政策措施密集发布的一年 龚慧明指出,对于新能源乘用车而言,整体的政策走向将是从现有的鼓励性政策到逐渐退坡退出并构建起新的税收制度的过程。新能源商用车方面,环境保护的压力导致消费端对货车的电动化需求增加,而供给端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化需求,故建议2023年可以出台商用车的配额政策,刺激国产新能源商用车的供给,促进市场竞争提升技术和产品质量。 刘小诗指出,2023年主要考虑会加大推动城市、高速、农村地区等充电基础设施的部署规划和完善,以及大功率充电、二手电动车残值评估、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等标准体系的制定,此外还会考虑开放限购政策、完善汽车金融保险等金融体系的一系列政策制定。赵立金预计今年地方会出台一系列消费激励政策如财政补贴来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换购;对于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会提供一定税收优惠,鼓励新兴技术的发展与推广。 龚慧明表示2023年国家和地方仍在不停探索,一些新政策正在酝酿推进或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包括超低排放区或零排放区的开发和市场交易类政策,如新能源汽车牌照能否引入市场交易、差异性的高速公路收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的试点示范等。由此可见,2023年会是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密集发布的一年。 2022年,在经济下行、需求萎缩、疫情反复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国内商用车市场持续在低位徘徊。随着国内疫情管控的逐步放开,货运市场的缓慢复苏,2023年商用车市场是否会回暖?新能源商用车的推广发展趋势如何? 2023年商用车市场有望回暖,但新能源商用车增长有限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第五轮中国-欧盟工商领袖和前高官对话上发表书面致辞时表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龚慧明认为,如果2023年房地产市场以及基础设施的市场能够稳定和回暖,必然会拉动相应的钢铁、水泥、沙石、矿石等大宗货类的消费和相关的运输需求。另外,在经济形势整体向好发展的背景下,预计2023年中国商用车市场也会逐步回暖。赵立金也表示,经济的整体向好发展会对商用车市场起到比较好的带动作用。随着疫情管控的逐步放开,汽车生产回归正常,2023年商用车市场会出现一定的增长。 据新能源商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商用车销量为33.8万辆,同比增长78.9%,全年渗透率为10.2%。丁晓华预计,2023年新能源商用车销售增长率或与2022年相近,整体上不太看好新能源商用车市场。尽管疫情管控政策已逐步放开,但货运市场的恢复速度较慢,消费、出口等多方面也尚未复苏,加之汽车产业还面临“缺芯”问题及电池材料价格持续波动等不确定性因素,新能源商用车市场的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复苏。 刘小诗指出,考虑到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燃料成本对干线物流的影响、供应链成本紧张等因素的影响,预计2023年新能源重卡增速不明显。2022年新能源重卡销量增长139%,但是考虑到因补贴退出,透支了部分需求,2023年预计达到4万台左右。 郝春晓指出,当前中国新能源商用车的发展与新能源乘用车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基于2030年碳达峰,2035年实现美丽中国以及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减排需求,中国环科院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VECC)对不同应用场景的新能源商用车替换量比例进行了推测。预测结果表明,到2025年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占比要达到6%才能满足实现碳达峰的减排需求,而目前这个占比还不到1%。因此,2023年起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在适宜应用场景的推广任重道远。 2022年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其中《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那么预计2023年,针对新能源商用车推广会出台哪些政策?能否期待商用车积分管理政策的发布? 短倒运输场景会加速实现商用车清洁化转型,2023商用车积分政策发布在即 2月3日,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2025内年城市公交车的新能源车占比达到80%。丁晓华指出,这一目标表明客车电动化是大势所趋,各地方将会严格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推动公交客车的电动化转型。此外,刘小诗表示,这项政策将进一步引导城市物流车、邮政、环卫车辆的电动化,而新蓝牌法规造成燃油城市物流车的经济性下降,将推动城市物流车的购车需求加快向新能源车型转型。不过,中重卡要实现全面电动化转型所面临的阻力较大,短倒运输的应用场景有可能更快实现清洁化和电动化发展。 郝春晓介绍,2023年计划推动两个政策促进中重型车辆的新能源化:分别是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2019年生态环境部等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其中提出进出钢铁企业的铁精矿、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水泥和焦化两个超低排放意见将会更深入推进新能源货车的应用,除规定新能源货车对大宗物料和产品的运输比例外,还会提出场内运输车辆新能源化的要求。这些政策将极大推动新能源货车的应用,助力实现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提出的“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重点区域达80%左右”的目标。 同时龚慧明表示,在经济形势回暖,商用车市场回暖,政策环境稳定的背景下,2023年商用车积分政策征求意见稿有可能即将发布。商用车积分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必将促进商用车领域节能降耗以及新能源商用车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