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 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2-27
  • “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抓好节能减排工程有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利于进一步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方面有何部署?

    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表示,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提高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进绿色建造、政府采购绿色建材、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试点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不仅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也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张小宏介绍说,去年,中央层面还印发了两个重要文件,一个是《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再一个是《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转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

    张小宏表示,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推动出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建设。首先要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推动组团式发展,加强生态廊道建设,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加强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其次建设绿色低碳社区,加强完整社区建设,构建15分钟生活圈。最后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进绿色低碳建造。

    二是打造绿色低碳乡村。通过构建自然紧凑的乡村格局,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等工作,全面促进乡村节能降碳。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重点是要研究建立两个体系:一是建立城乡建设统计监测体系,编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统计计量标准;二是构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碳排放量动态监测和对节能降碳工作的客观评价,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共同推动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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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2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赣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逐步提高,近零能耗建筑实现零的突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稳步增长,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城乡建设方式。 “十五五”期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提升,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顺利实现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 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赣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确保我市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构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新格局,促进我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紧密结合,提高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性思维,因地制宜、科学确定节能降碳要求,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控制城乡建设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城乡建设方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逐步提高,近零能耗建筑实现零的突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稳步增长,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城乡建设方式。 “十五五”期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提升,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顺利实现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 1.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无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中统筹考虑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组团间的生态廊道贯通连续,保持城市生态安全距离,净宽度不少于100米。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促进各种交通方式综合立体互联、智慧衔接,加快完善“快速干线+公交+慢行”的绿色高效出行体系设施建设,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加大林荫停车场建设,推进中心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加强建筑屋顶、墙(面)体、棚架、桥体、硬质边坡、窗阳台等立体绿化建设,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3.5%,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县城建设应明确建设安全底线要求,充分借助自然条件,融入自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县城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0.6-1万人/平方公里,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0.8。合理控制县城新建住宅建筑高度,鼓励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打通步行道断头道路,连接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提高道路通达性。合理设置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打造适宜步行的县城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建设绿色低碳社区。鼓励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推动社区低碳化发展。到2025年70%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积极推进社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建设绿色低碳美丽乡村。引导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集聚,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应安全可靠,顺应地形地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脉络。构建环境美品质优的邻里空间,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筑外观设计需尊重当地的建筑风貌、地方特色,在兼顾经济性、可实施性的基础上,全面展现赣南乡土文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5.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推广防火等级高、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30%以上。压实建设、设计、施工、检测、监理、物业等各方参与企业责任,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引导建设近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达到7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围绕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推广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要求的预制部品部件。鼓励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倡导菜单式全装修,强化材料质量管控,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严格验收交付、统一信息公示、规范销售展示和销售合同、加强销售监管。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推广绿色施工、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及精细化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设备耗能,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控管理。积极推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鼓励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使用绿色建材。鼓励有条件的项目使用木竹建材。〔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提升农房建设绿色水平。严格落实建房规划许可要求,健全农房建设联审联批监管机制。因地制宜有序推动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农户建房使用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或其他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设计图纸,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就地取材,鼓励采用钢(轻钢)结构、木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大乡村建设工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乡村建设工匠技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既有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8.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开展以节能、低碳改造为基础,小区公共环境整治、小区市政基础设施等改造内容统筹推进的综合改造模式,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到202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48万平方米。大力推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有效覆盖。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和公示制度,鼓励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试,提升设备能效,到2030年实现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9.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坚持规划统筹、建管并重、多方共治的原则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通过实施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海绵城市建设、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削峰调蓄设施与排涝通道建设、防洪提升与易涝隐患排除等工程,到2030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基本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建城区、开发区应全面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改造、道路建设、水系治理应同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我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韧性。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城市和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全面推广节水型器具,力争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推进城市绿色照明,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避免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统筹水电气通信等设施建设,降低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加强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因地制宜,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倡导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稳步实施城中村和老旧房屋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宜居度。到2025年,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1.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扎实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大力推进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管网空白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治理,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持续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左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能结构 12.优化城镇用能结构。充分利用建筑屋顶、墙体及附属设施,推动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覆盖率达到50%,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10万千瓦。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25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55%。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中推广应用设备智能群控技术、浅层地热能、空气源等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探索建设以“光储直柔”为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农村不断减少秸秆、薪柴等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利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等发展以光伏为主的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提高农村能源自给率,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炊事、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进一步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市级总负责、各县(市、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指标纳入各县(市、区)综合考核内容,科学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任务分工,明确任务目标,制定责任清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于每年11月中旬将当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构建绿色发展模式。以绿色低碳为目标,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机制。采取城市自体检、第三方评估、人居环境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长效机制。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发展,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鼓励科技创新。鼓励本市科研院所和高校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协同发展。引导建筑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培养技术人才。鼓励本市高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课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实施星级绿色建筑、城市体检、老旧小区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垃圾分类等,助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发展。建立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库,推动与银行等金融资源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加大培训宣传。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培训重要内容,提高推动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等相关单位和企业人才业务水平。协同开展好“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普及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节能减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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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河北发布了《河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持续减少,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原文如下: 《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坚持前瞻性思维,加强统筹协调,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考核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抢抓发展机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经济增长和平稳降碳,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目标引领,分类施策。坚持一盘棋思维,按照系统性、动态性要求,科学设置各地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碳达峰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和机制创新,健全绿色低碳法规标准体系、政策体系,提升要素资源配置效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用能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和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持续减少,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成为新增用能供给主体,煤炭消费占比持续下降,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技创新水平明显增强,市场机制更加灵活,全民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理念的氛围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实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统筹能源低碳发展和安全保供,加快发展新能源,稳定油气消费增长,科学控制煤炭消费,加快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体系。 1.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以沿黄浅山丘陵(含黄河故道)和中东部平原地区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高质量风电基地,到2025年,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2700万千瓦以上。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鼓励利用大中型城市屋顶资源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登封、商城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结合采煤沉陷区、石漠化、油井矿山废弃地治理等,建设一批高标准“光伏+”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建立健全资源收集、加工转换、就近利用的生产消费体系,以热定电设计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天然气产能3000万立方米/年以上。探索深化地热能开发利用,建设郑州、开封、濮阳、周口4个千万平方米地热供暖规模化利用示范区。科学发展氢能产业,按照“保障需求、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布局加氢网络,优先支持在氢能产业发展较快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加氢基础设施,鼓励建设氢电油气综合能源站。推进郑州、新乡、开封、焦作、安阳、洛阳建设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打造郑汴洛濮氢走廊。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发电装机比重达到40%以上,推广示范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力争突破5000辆。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发电装机比重提高至50%以上。 2.加快火电结构优化升级。统筹电力安全保供与转型升级,严格控制除民生热电以外的煤电项目建设,按照等容量置换原则,积极推进城区煤电机组“退城进郊(园)”,在严格落实国家电力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在豫南、豫东等电力缺口较大地方有序建设大容量高效清洁支撑电源。持续优化调整存量煤电,淘汰退出落后和布局不合理煤电机组,有序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合理半径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实施煤电机组标杆引领行动,深化煤电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鼓励煤电企业建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强工业余热回收再利用,积极发展余热发电。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郑州、洛阳、濮阳等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鼓励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天然气管输供应能力超过200亿立方米,2030年达到260亿立方米以上。 4.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扩大外电引入规模,充分挖掘哈密—郑州、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送电能力,建成投用陕西—河南直流输电工程,谋划推进第四条直流输电通道建设。推动省内骨干网架优化升级,提升豫西外送断面、豫东受电断面、豫中—豫南大通道输电能力,建设一批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及末端地区220千伏变电站,实施城镇老旧小区配套改造,持续完善农村电网架构,形成各电压等级灵活调配、多元化负荷安全接入的坚强智能电网。加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建成投用南阳天池、洛宁大鱼沟、光山五岳、鲁山花园沟等抽水蓄能电站,引导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消纳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开展西华经开区、焦作矿区等增量配电网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推进濮阳、商丘、信阳等“风光火储一体化”“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优化电网侧储能布局,鼓励大用户、工业园区布局新型储能,支持家庭储能示范应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20万千瓦以上,新增抽水蓄能装机规模240万千瓦。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电力系统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5.有序推动煤炭消费转型。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和省情,坚持先立后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持续实施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稳妥有序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有序推进电代煤、气代煤、生物质代煤。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抢抓发展机遇,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1.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工程,强化“建链引链育链”,推进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5G等十个新兴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组织管理和专业化推进机制,加快完善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引领未来产业谋篇布局,重点围绕量子信息、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未来网络、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推动重大原创性科技和技术突破,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 2.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健全“两高一低”项目管理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未按要求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能效水平未达到本行业标杆水平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行动。规范拟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部门会商联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新建项目审批、能耗和环境准入关口。 3.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引导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造升级,支持企业建设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一体化智慧管控中心,构建能源管理体系,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快产业“绿色、高效、清洁、智慧”转型。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支持园区、企业建设绿色微电网。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围绕工业节能、绿色制造、循环利用、数字赋能等方向,支持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联合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专业力量组建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打造省级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4.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优化存量,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瞄准下游用钢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推动钢铁行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推动低品位余热供暖发展。 5.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成果,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控新增产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加强废旧金属回收市场建设,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推进全过程智能化控制技术应用,加强碳减排与“三废”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全生命周期冶炼技术水平。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6.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及其他清洁能源应用比重。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 7.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新增炼油和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推动化工行业园区化、循环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上下游产业关联度、耦合度。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促进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引导生物质制合成气,调整原料结构,拓展富氢原料来源,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加强二氧化碳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