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萧山发布属地国家碳达峰实施方案》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12-19
  • 近日,浙江省首个县(市、区)级碳达峰实施方案在杭州萧山正式印发。该方案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和碳达峰试点建设有关要求,积极探索数智赋能碳达峰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加快推动萧山区经济发展、能源安全、民生保障和低碳转型。

    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杭州市成功入选。在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的目标下,电力作为能源转型的中心环节和碳减排的关键,将在调整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中发挥主要作用。

    萧山是杭州市内典型的工业强区,2023年全区碳排放总量为2093.39万吨,其中工业碳排放占比40.59%,能源碳排放占比16.24%,交通碳排放占比15.02%。工业、能源和交通成为了碳排放重点控制领域。对此,国网杭州市萧山区供电公司联合国网浙江综合能源公司共同编制的《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市萧山区)实施方案》,结合萧山实际和电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以期打造“协同城市发展、突出创新引领、媲美国际先进” 的全国碳达峰试点萧山样板。

    该方案明确了碳达峰试点建设的两阶段目标,一是到2025年,“双碳”数智赋能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全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试点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二是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国碳达峰数智赋能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各项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其他城市和园区带动作用明显,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萧山经验。

    “顺利实现碳达峰是一场全民行动,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共同努力。”萧山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萧山正处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可以有效激发城市和园区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国区县级城市碳达峰提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36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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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7月19日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襄阳)实施方案》(襄政发〔2024〕5号),推进襄阳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紧抓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机遇,立足襄阳先进制造、传统工业、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优势,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打造工业强市,建设数化襄阳。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动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材、化工、冶金、汽车、纺织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结合襄阳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优势,推进城市绿色化与数字化协同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现代工业城市碳达峰路径。 国家碳达峰试点(襄阳)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2〕2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推进襄阳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托襄阳市实力雄厚的工业基础优势、数字产业优势,聚焦破解襄阳市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以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为主线,以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为抓手,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打造工业强市、建设数化襄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探索现代工业城市绿色低碳转型路径,为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为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为工业主导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益经验。 二、试点目标 紧抓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机遇,立足襄阳先进制造、传统工业、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优势,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打造工业强市,建设数化襄阳。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动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材、化工、冶金、汽车、纺织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结合襄阳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优势,推进城市绿色化与数字化协同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现代工业城市碳达峰路径。到2025年,初步构建现代化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完成省定单位GDP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1.4%;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全市城市数字化公共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发展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到203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绿色低碳工业体系,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基本建成绿色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的智慧低碳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锻造产业竞争新优势 1.大力发展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落实先进制造业基地战略。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为重点,打造汽车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轻型商用车和中高端乘用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专用车产品,重点支持东风日产襄阳工厂、东风康明斯、骆驼股份等核心企业转型提质。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支持东风纳米等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高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和东津新区车联网产业园建设。优化汽车产品结构。以低碳化、绿色化、智能化为方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丰富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系列。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以动力电池、发动机为核心,强化研发投入,优化设备能效水平,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产品,推动传统汽车向高端化、节能化发展。加强过程管理。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鼓励汽车链主企业加强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提升汽车产品碳排放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水平。通过推进能源替代、提高能效、推动生产工艺与装备升级、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设施共享等措施,推动汽车制造进一步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加快壮大绿色低碳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襄阳市“144”产业体系,结合各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大力发展高能效高产值产业,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打造中部地区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突破性发展航空航天、智能装备、轨道交通等高端装备制造业,谋划建设华中地区先进制造业产业转移承接备份基地。支持航宇救生、航宇嘉泰、超卓航科等企业发展壮大,支撑中国商飞“大飞机”产业发展,鼓励金鹰重工等企业向轨道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加快打造中部地区电子信息产业新城。大力发展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新产品。壮大节能与环保装备产业。巩固电机软启动、节能光源、高低压设备产业优势,支持大力电工、万洲电气等企业拓展生产高效节能系统产品。以新能源储能电池为重点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立足磷矿资源构建磷系新材料全产业链条,推动硅基新材料产业链双向发展,加快形成全钒液流电池领域链式发展格局,支持湖北锂源、赣锋锂电、双登集团、特瑞阳光等储能电池项目建设,推进中化学新能源产业园、贝特瑞新材料、襄州远景风机制造、枣阳市华润大力风电钒液流电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引进氢燃料整车及核心零部件龙头企业。着力构建完善的产业链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锻造“双碳”目标下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到202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3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地耗、能耗等资源消耗率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数据局) 3.强力推进数字经济建设。积极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发展数据生产和安全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襄阳数字经济。鼓励行业骨干企业联合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装备制造商等开展技术攻关,聚集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创新开发专业工业软件和智能装备,研究形成数字化、智能化、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数字技术、产品、装备供应链配套支撑能力。培育一批数字化系统供应商以及专注细分领域、数字化水平较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打造数字化低碳转型典型场景。以能源介质优化、能源平衡优化和汽、水、低温热管网和系统优化等为核心,推进关键业务场景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搭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平台、碳排放监测大数据平台和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双碳”管理和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可视化,实现用能侧与供能侧的智能调度与最佳匹配,汇聚和分析碳排放数据,开展碳排放计算与碳足迹追溯,夯实能源、资源、碳排放管理数字智能化管理基础。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工厂。基于数字技术开展装备及工艺流程优化升级改造,促进减污降碳、节能增效。组织开展石化化工、钢铁、建材行业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活动,通过对标找差距、整改促提升,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工厂,推动传统“两高”行业重大工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90%、75%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重点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严禁新增产能。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化工、钢铁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优化用能结构。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技术研究,逐步提高氢能、绿电在重点排放行业能源消费中的比例。鼓励重点行业推广使用电锅炉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持续提高原料替代比例。鼓励企业开发高固废掺量替代生料的水泥生产技术,更大程度消纳磷石膏等大宗固废,加快水泥窑协同处置替代燃料技术推广。推动传统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积极培育和引进特色化学原材料、中间体、基础化学品等配套产业,形成涵盖原料、产品、副产品在内的化工产业链。大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引导高耗能企业加快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更新换代;聚集襄阳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绿色家纺产业基地建设、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一批先进低碳技术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研发并引进碳捕集项目、全废钢短流程炼钢等示范项目。支持武钢重材公司开展富氢碳循环高炉、高效电炉及立晋钢铁公司应用直接还原、熔融还原等非高炉炼铁技术低碳冶金项目试点示范,发挥非高炉炼铁与电炉短流程炼钢的协同减碳效应。(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全面提升能源管理能力 5.提升能源资源管理能力。探索建立能源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系统评价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工作有序改进和定向优化。强化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调整能耗双控政策,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资源节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 6.推动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提升行业能效标准,实施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火电、建材、化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进华电、葛洲坝老河口水泥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实施。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减污工程。支持襄城、谷城、老河口、南漳、枣阳等合规化工园区的发展,强化园区碳排放情况管理及碳减排潜力分析,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度高的园区为重点,统一规划建设园区能源环境基础设施,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设施共用、土地集约,提高园区绿色化、智慧化、集约化建设水平,积极建设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以建筑、交通、市政设施设备改造为重点,支持电梯加装及改造、供水、污水处理、供热、充(换)电基础设施、建筑施工、交通桥梁、照明等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提升城市综合能效。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在化工、建材行业开展绿电制氢、氨、甲醇和CCUS等低碳示范应用工程,大力推进高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程。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轻纺、电子等行业需求,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通用设备为重点,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开展重点用能设备系统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用能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委) 7.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拓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精细化管理。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制定实施节能与碳减排计划。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与节能管理深度融合,提高能源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要求,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制定“一企一策”节能改造升级方案,深入挖掘节能潜力,腾出用能空间。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全面推进绿色智能制造。完善绿色智能制造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构建面向生产全过程、全业务链的智能制造和能效管理协同创新体系,推动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在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择优选择一批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企业,建立“襄阳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育库”,到2025年,建设国家、省级绿色制造试点示范15家以上。鼓励新建项目按智能工厂标准设计和建设。鼓励企业基于能源管控系统探索实施数字化碳管理。深入开展“千企千亿”技改提质行动。引导企业加快推进以智能化升级、绿色化转型、服务化延伸、集群化发展、安全化管控为重点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长源东谷汽车压铸件、中力电动叉车等生产线升级改造。实施“技改焕新、数字赋能”行动。推进一批数字化转型项目,深入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提质工程,持续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诊断,支持“144”产业体系龙头企业搭建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鼓励汽车、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企业以建设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为标准,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推动制造业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申领“企业绿码”、生产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强化采购中的能效约束,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工厂和“零碳”工厂。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10家、绿色园区1-2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9.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把“两高一低”项目入口关。深入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以及产能置换等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新建“两高”项目重点用能设备要达到一级能效水平,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并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持续开展存量“两高一低”项目清查。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监控,对存量“两高一低”项目分类处置,推动企业实施改造提级或低效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关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重点行业排查力度。坚决杜绝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新上落后产能项目,严格合理控制重工业新增产能规模。对传统产业中能耗高,以及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或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品的产能,坚决做到应退尽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统筹减煤增绿,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10.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进散煤减量。逐步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非电行业燃煤锅炉和散煤,在居民采暖、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加快推进“煤改电”“油改电”,扩大电能利用和替代领域。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重点发展百万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压缩淘汰落后燃煤小机组,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因地制宜开展“三改联动”。科学制定“煤改气”工作计划,按照“以气定改”原则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天然气替代,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和自备燃煤电站等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合理控制油品消费。完善成品油配送体系,增强成品油储备能力,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序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积极扩大天然气消费。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积极拓展天然气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的应用,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完善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全市“一张网”,有序推进居民天然气分布式供暖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11.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结华电襄阳公司、绿鑫生态科技公司经验,有序推广生物质气化耦合发电、生物天然气入管网项目,加大襄阳地区绿色燃气开发力度,探索建立“绿色甲烷”认证体系。建设百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推广低风速风机规模化应用。支持襄州、枣阳、宜城等新能源资源丰富、消纳能力强的地区建设百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太阳能应用。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在产业园区、公共屋顶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襄城、谷城等整区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大力推广太阳能供热工程。统筹推进水电开发利用。统筹有序推进南漳张家坪、保康后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鼓励农村小水电绿色低碳改造。加强清洁供暖科技创新。研究探索小型核能供热项目建设。鼓励工业园区、大型商业体等开展空气源热泵、地热、生物质供暖等综合能源利用,支持东津新区开展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12.搭建绿色能源传输网络。积极引入市外清洁电力,推进500千伏卧龙-编钟-仙女山通道建设。建设鄂北新型电力系统先行区,以深圳工业园为试点,开展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建成跨地市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广绿证绿电交易,引导绿色电力消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四)强化循环经济助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13.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持续推进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开展园区物质流分析,推动企业和园区加强数字化能源资源管控,提高资源产出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制定实施年度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推进模式。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园区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建设能源岛、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推进能源梯级利用。逐步推进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完善园区清洁能源、物流、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14.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建设面向行业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交易平台,促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逐步推广磷石膏在线预处理系统,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探索拓宽磷石膏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途径,不断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泽东化工、华邦保和等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度。到2025年,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建材产业园,鼓励海螺新材等骨干企业发展新型绿色建筑材料,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壮大绿色建材产业。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和“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模式。加快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和谷城县、南漳县、襄州区、老河口市等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等项目建设进度。鼓励秸秆多元化利用。严格管控农作物秸秆禁烧,推进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炭基产品、纸浆等利用途径,探索推进秸秆清洁能源利用模式,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15.加快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行“互联网+”回收及逆向回收模式,鼓励重点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充分发挥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带动作用。总结推广谷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老河口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经验模式,不断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引进主要再生资源、新型产业废弃物资源拆解利用及深加工项目,通过延链补链提链促进废旧物资集聚化、高值化利用。壮大再生资源利用规模。加快建设一体化大型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积极引进洁净废钢加工技术,提升分拣加工规模。支持中再生汽车拆解利用废旧钢铁平台项目建设,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示范发展。推进顺博铝合金、新金洋冶金、长申合金等再生有色金属加工项目建设。推进鹏威塑业、启成量环科技废塑料橡胶再生利用项目及嘉辐达废玻璃回收利用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推进动力储能电池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骆驼集团、景锂环保等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布局建设动力锂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产业基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政策。探索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统计核算标准,研究推动将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探索再生原料强制使用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16.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循环利用。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干湿分类为基础、节点细分为补充、回收利用为导向”的分类投放及转运系统,加快推进各地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进保康县偏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试点建设。加快推进谷城县、南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布局建设一批集生活垃圾焚烧、污泥处置、医疗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餐厨(厨余)垃圾处置于一体的静脉产业园。探索布局大件垃圾回收处理项目。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成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加快襄南、樊西、卧龙、伙牌镇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改造,推进城乡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优化运营模式,加快推进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等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建设。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落实整治过度包装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到2025年,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7.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适度推广“稻虾共作”“稻鱼共养”“稻鸭共生”等立体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广立体种植,不断优化种养结构。依托襄阳正大、老河口宽泰、宏全农牧等一批规模养殖场,深化打造集生态养殖、农业生产、休闲采摘、种养旅游为一体的种养+农旅的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专业大户等第三方机构与畜禽养殖场对接,打造畜禽粪污分散收集、集中利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异位发酵床、床场一体化、传送带干清粪等粪污生产有机肥还田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五)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引领支撑能力 18.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和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完善科技企业全链条梯次培育体系,鼓励企业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一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围绕5G、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聚焦襄阳市碳排放重点领域、行业和环节,加快布局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碳捕集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示范项目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产业体系,精准引进技术开发、成果评价、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工业设计、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决策咨询等各类国内外科技服务机构,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19.不断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湖北隆中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能碳绿色智慧综合管控SaaS平台”建设;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装备制造业能源/碳精益核算与绿色智慧综合管控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研究,重点突破装备制造业的能碳精益管控解决方案。持续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在襄企业等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盟,研究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研究院、绿色低碳领域联合实验室,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积极落实创新载体奖励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科技服务平台,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开展多维度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强化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专业化服务。依托襄阳长江经济带磷石膏研究院、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湖北隆中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能转化;探索发布绿色低碳技术目录,加强技术与成果的遴选和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0.强化绿色低碳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逐步建立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在襄职业院校通过“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模式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组织开展“双碳”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快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襄阳示范区、华中农业大学襄阳书院、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湖北文理学院等高校的建设,不断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教学能力。支持湖北文理学院等研究开设“双碳”专业学科,加快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候鸟式”人才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深入实施隆中人才计划,培养和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六)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智慧低碳城市建设 21.建立襄阳市“双碳”智慧管理体系。依托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和汇聚的相关数据资源,支持市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全市统一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国网新能源云碳中和支撑平台建设,实现“多网合一”,构建“双碳”智慧管理子平台,为服务政府政务管理、健全市场机制、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全民行动提供智慧管理载体。完善能源和碳排放数据库建设,集成能源、资源、碳排放和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要素信息数据,为政府、财税、金融、企业等多用户建设管理应用平台,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双碳”智慧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22.强化数据管理与分析。锚定城市“双碳”管理需求,归集整合各级各部门数据资源,建立重要能源品种、重要参数检测、产品产量、交通运输信息等数据采集、清洗、转换、加载规则,形成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建立碳排放核算算法模型。采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强化数据溯源和质量管理。研究建立适用于襄阳的“双碳”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算法模型,加强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数据分析中的应用,准确把握重点领域、行业、单位的碳排放情况和波动趋势,强化监测预警分析能力。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碳账户,为能耗和碳排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个人提供碳减排可行路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 23.丰富“双碳”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推动建设一批“双碳”智慧城市治理应用场景,利用数字化推动精细化管理。强化重点碳排放单位智能管理。打造集能耗监测、能效管理、节能审查、节能诊断、碳排放统计核算、用能权、碳排放权、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等信息于一体的应用场景,构建“双碳”监测预警考核闭环机制。建设智慧交通。实施国家公路网智能运行监测网络工程,推进5G+车联网先导区和智慧汽车谷建设,融合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和碳普惠场景应用,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发展智慧物流。建设综合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打造集企业、货物、运力、政策发布等信息数据于一体的智慧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推广网络货运平台,提升车货匹配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建设智慧金融。结合产品碳足迹、企业碳账户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场景应用,引导资金向高效低碳产业、企业聚集。推广智慧服务。围绕民生服务开展智慧楼宇、智慧校园、智慧社区、智慧灯杆、智慧站台、智慧停车场等场景建设,深化建筑、社区、单元能耗数字化监管,依托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化节能低碳控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管委、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 2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鼓励数据中心提高绿电消费比例。落实数据中心和5G基站提质增效要求。推动华为数据中心、中国移动数据中心、中国电信云基地、中国联通东津云数据中心既有设施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开展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和低功耗芯片等产品,提高设施设备能效水平,打造绿色低时延数据中心。加快发展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试点建设一批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园区、智慧公交。积极发展数字物流,推进人、货、车(船、飞机)、场等物流要素全面数字化转型,鼓励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物联网、车联网技术,鼓励物流企业为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国网襄阳供电公司) 四、重点工程 根据襄阳市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的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拟部署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和攻关、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和数字技术应用等重点项目,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库和标杆企业库,分年度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步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强化全市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襄阳市绿色化数字化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 五、政策创新 (一)构建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研究制定襄阳市碳排放预算管理实施方案,构建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协同实施工作机制,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科学设定襄阳市年度碳排放预算总量,以“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为主、“能耗总量、碳排放总量”为辅,建立覆盖区域、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四级预算管理体系。制定能源资源和碳排放产出效益评价指标及标准,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产业和项目倾斜。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将实施前的碳排放概算、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碳排放计量、项目退出前的碳排放结算纳入碳预算管理,强化过程管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 (二)建立健全碳排放评价制度。研究制定襄阳市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指南,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技术规范和政策要求充分衔接,明确碳排放评价相关定义和术语、试点工作范围等,探索在项目环评审批和节能审查中将碳排放评价作为重要内容。组织重点用能国有企业率先开展碳排放统计评价,实施低碳领跑企业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 (三)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制定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机制和重点再生产品碳足迹管理机制。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骨干企业,围绕原材料、生产制造和回收利用等建立口径、标准一致的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行业数据库。研究制定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及方法,明确碳足迹核算的对象、范围和边界。依托谷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老河口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基础,研究制定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再生产品碳足迹评价或核算、认证标准,明确再生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基本原则、范围限定、数据获取方法、核算方法,开展再生产品碳足迹核算。开展汽车、再生产品碳标签认证制度研究。率先选择重点汽车企业和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1-2种再生产品探索开展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探索加强财税支持路径。探索研究制定一揽子财政补贴支持政策,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节能改造,对主动关停高耗能项目、自主开展节能改造的企业,对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的企业,对使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再生骨料等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的企业,在争取到位的上级专项资金限额内,按照节能降碳和资源节约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绿色低碳先进示范项目的投入,支持绿色低碳先进示范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鼓励强化科技创新,利用好市级重大科研专项,采用“揭榜挂帅”等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等基础研究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五)强化绿色金融支撑。加快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加大内部资源倾斜。丰富绿色低碳转型信贷产品和服务,发展碳排放权、CCER(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普及推广与企业节能降碳、减污增效、资源综合利用、碳账户开发与碳排放强度挂钩的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建立发行绿色债券后备企业(项目)库,积极推进绿色企业(项目)认证及评级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积极拓宽实体企业的绿色融资融道。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推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和技术等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发展。探索襄阳“144”产业集群转型金融支持目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融资项目和融资企业的识别、认证、评估以及风险管理体系。开展银企绿色融资供需对接,建立健全金融、项目、环保、科创、技改、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依托襄阳市现有基金,探索推动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人行襄阳市分行、襄阳金融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六)探索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襄阳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碳普惠管理、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碳普惠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构建碳普惠管理制度体系,确定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行、交易、监管等相关工作规范和程序;设立碳普惠管理机构,做好碳普惠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开发碳普惠方法学,丰富应用场景,组织开展碳普惠减排量交易、碳中和认证等活动,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人行襄阳市分行) 六、全民行动 (一)加强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体系,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入脑入心。积极建设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持续发挥“科普襄阳云”作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双碳”基础知识和政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市人社局) (二)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行低碳生活,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拒绝商品过度包装。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鼓励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二手商品规范交易。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委) (三)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四)加强企业双碳教育。推动建立“襄阳市企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中心”,推动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双碳专题培训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专业碳交易管理机构,编制企业碳资产负债表。建立企业碳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参加全国和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务,开发碳汇项目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市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聚焦工作重点、层层压实责任,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研究编制重要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三张清单,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二)严格监督考评。逐步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市发改委要强化跟踪评估,定期组织开展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目标任务的评估考核,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将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有关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梳理碳达峰试点建设优秀项目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鼓励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技术产品对接交流会、应用示范现场会等活动,加大对示范效果突出、商业潜力较大的绿色低碳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 《新能源配储不低于10%,建设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8-26
    • 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8月22日,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探索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争取北安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新能源产销一体化试点建设。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完善绿电交易机制。 加快水电开发利用。与大型水电央企合作,挖掘黑河市域各流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潜力,配套电化学储能、氢能储能,提升区域储能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加大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库调整工作力度。坚持“规划引领、精准实施”原则,配套建设风电、光伏产业,实现水电与新能源产业耦合发展,探索推进水风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基地建设。 加大储能发展力度。以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为依托,按照新建并网新能源项目不低于其装机规模10%的原则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在负荷集中地区,以市场化方式,探索建设共享储能示范项目,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需求侧响应等多种服务。积极引导用户侧储能灵活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风光氢储”产销一体化项目体系,推动储能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研究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绿电园区建设项目。 原文如下: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5日 (本文有删减) 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黑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3〕9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打造全国碳达峰试点城市“黑河模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基础 (一)绿色低碳发展基础 1.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散煤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制定《黑河市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通过大力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棚户区拆迁改造、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落实“气化龙江”战略部署,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黑河支线项目建成并正式投产,积极推进风、光、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当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60.75万千瓦。 2.产业发展集约低碳。农业领域低碳发展。以创建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为载体,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建设绿色功能农产品生产基地,2018年,我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市。工业领域低碳发展。在全省率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工作,对12家煤矿实施“绿色煤矿”建设,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开采数字化建设的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环保化初见成效,矿区环境生态明显改善。服务业领域低碳发展。开发建设“黑河智慧旅游平台”项目,对黑河全域景区进行实时人流监测,解决原有旅游管理服务工作服务不便捷、管理不精确、使用不方便、时效性不强等问题,推动线上线下一站式无障碍服务。 3.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将市城区旧改项目列入全市攻坚破难计划,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效,提高门窗、屋面等关键部位节能要求。加大推广绿色节能建筑。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省相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各项管理制度。严把新建建筑节能关,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积极推进新材料项目技改和新建工作,努力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比重。公共机构节能成效显著。扎实开展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印发《黑河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截至2022年底,全市70%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共345家单位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 4.低碳交通加速形成。交通运输结构持续优化。黑河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公转铁”力度持续加大,铁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大幅上升,已形成水铁、公铁、陆空等多种联运模式,大力发展以集装箱多式联运为主,兼顾商品车、冷链专业多式联运等服务。绿色能源应用比例不断提高。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黑河市营运老旧柴油货车和营运燃气车辆淘汰方案》。2022年,全市公交车新能源车辆占比36%,其中新增和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73%。要求具有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的船舶使用岸电,现有港口经营企业4家,共有21个客货运泊位,岸电设施20套,供电容量达到7000千伏安。 5.资源循环增绿提效。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广深翻还田、捡拾打捆、秸秆离田多元利用等技术,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推进秸秆全量利用,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加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全面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农膜回收利用。“两网融合”体系日趋规范。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建成黑河市全诚可回收物分拣中心,配合原有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厂,完善终端处置体系,提升各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6.节能工作系统推进。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对年能耗总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十三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较“十二五”下降25.27%。加强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计量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强化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加大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碳计量、碳测量标准、技术规范的宣传,推动碳计量能力建设主体单位达标建设和规范运行。 7.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原生态五大保卫战和13场标志性战役,污染防治攻坚战136项具体任务全部完成。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大自然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改力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创新生态修复治理模式。黑河市历史遗留矿山面积8340.87公顷。2022—2023年,通过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和工程恢复,共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459.70公顷。 8.低碳试点示范稳步推进。黑河市逊克县作为全省唯一一个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县,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确立绿色低碳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造绿色低碳产业板块,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集群。 (二)碳减排难点分析 “十三五”以来,全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能源低碳转型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稳步提升,但未来节能减排工作仍面临较大挑战。一是经济发展依赖于能源增长。全市三次产业结构呈现“一三二”格局,在“双碳”背景下,面临能耗约束压力和工业转型两大问题,经济增长与能源需求增长尚未脱钩,全市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强依赖性短期内无法彻底改变,“双碳”目标下日趋缩紧的能耗增量空间是全市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二是能源消费结构相对单一。2022年,化石能源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比重超过80%,其中煤炭消费占比超过70%,呈现“一煤独大”的格局,能源结构调整面临保障民生需求、减少化石能源消费的双重压力。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亟待优化。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方面的示范性成果较少,对于新技术新方法推广程度不高。在交通运输领域,城市公共交通线网覆盖水平和运营服务水平均有待提升。此外,全市物流运输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货运市场“散、小、弱”特征明显,难以对矿产品开发、农林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构建绿色供应链起到高效支撑作用。四是改革创新障碍急需破除。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创新要素方面,基础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农业领域,对于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力量储备严重缺失;本地产业链延伸不够,本地化配套有限,优质人口资源流失,创新动能不足。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成效,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公共交通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50%,森林覆盖率达到46.7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到2030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按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黑河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打造北安市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利用集中连片的未利用地及垦区农场空闲场地、鱼塘水面等空间资源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有序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屋顶光伏开发。发挥生物质能减煤替代作用,提倡生物质能就地收集、就地加工、就地消纳的利用方式,替代县城及农村燃煤供暖,谋划城镇生活垃圾与秸秆耦合燃烧发电示范项目,探索生物基材料产业项目。探索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开展氢能示范应用。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确保清洁能源电力优先消纳、交易合同优先执行。到2025年,力争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到2030年,力争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 2.优化煤炭供给与消费。落实全省煤炭保供和消费替代要求,强化煤炭保供安全,合理释放优质产能,加快实施煤矿开发重点项目。合理控制煤电规模,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鼓励大型煤炭、煤电企业在我市优先开发新能源,实现煤电托底保供作用,促进煤电行业整体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工业燃煤锅炉和窑炉的清洁化替代和设备改造,持续推动工业、服务业、公共机构和居民消费端“煤改电”“煤改气”。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重点推进农村取暖、城镇棚户区散煤取暖治理,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强化风险管控,完善煤炭供应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 3.合理引导油气消费。发展进口油气储运加工业务,严格控制石油消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推动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重点加快机动车、内河船舶等交通工具的电气化、低碳化替代。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深入实施“气化黑河”工程,在工业、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领域提高天然气使用占比,布局燃气调峰电站、天然气集中供暖等项目,建设满足自贸区、瑷珲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和二公河工业园区工业需求的大管径天然气管道专线,加快推进天然气嫩江支线建设,推动9号阀室改建,支持北安市、五大连池市支线建设。 4.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构建绿电价格洼地。谋划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快城市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和农网改造升级,建设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提升电力灵活调节能力,推进调峰电源建设,加强需求侧管理与响应体系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参与系统调节。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探索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争取北安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新能源产销一体化试点建设。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完善绿电交易机制。 (二)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1.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统筹城市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建设可再生能源供暖、天然气供暖等取暖方式试点,提升城市综合能效。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梯级利用,探索建设智慧能源系统,鼓励采用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园区层面区域能评制度。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大力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实施碳效诊断行动。严格落实《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指标要求,对能效水平低于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对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项目依法依规淘汰。 2.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水平。严格落实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推广应用,推进变压器、电机、泵、工业锅炉等通用设备升级改造。推广节能高效、先进适用的工艺设备,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鼓励企业实施装备低碳升级改造。 3.健全废旧物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合理布局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探索新型固废一体协同综合利用路径,鼓励探索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储能系统等新兴产业废物高效回收以及可循环、高值化的再生利用模式,加强资源再生产品推广应用。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构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强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减少二次包装,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的包装物。响应光盘行动号召,杜绝食物浪费。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打通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出路。到2025年,市本级公共机构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完成“撤桶并点”居民小区100个,完成5个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5.推行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推进秸秆多元化、综合化利用,拓展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多种离田利用方式,严格禁烧管控。建立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体系,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加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全面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和推广北安市农糖牧肥循环经济全产业链模式,加强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健全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鼓励废旧农膜的资源化利用,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的试点应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到203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5%以上。 (三)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 1.加速构建低碳工业体系。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巩固提升大豆、玉米、汉麻、乳制品、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促进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煤炭、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能源化工等传统行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着力壮大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经济发展新引擎。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 2.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在煤炭、电力、有色金属、建材、能源化工等重点行业中,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实施绿色低碳化改造,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模式,实现用能精细化管理。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探、绿色开采,建设绿色矿山、智慧矿山,推动宝发煤矿等煤矿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争光岩金矿等金属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引导新建设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推进现有矿山绿色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到2025年,力争打造1—2家省级绿色矿山。鼓励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实现产业循环衔接。优化水泥产品结构,加快对烧结砖瓦、水泥熟料等行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鼓励建材企业加强固废再利用,加强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 3.推行农业低碳生产方式。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环保型肥料生物农药,改进施肥施药方法。大力发展绿色畜禽养殖,推动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改善畜禽饲养管理,推动饲料产品升级。实施农机节能提效行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设备电气化水平。严格执行农机排放标准,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发展人工智能、航化作业和先进复式适用节能农机装备,引导农机规模化服务,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四)加快城乡建设低碳转型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布局,合理控制城乡建筑面积总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建筑拆除管控,推动城镇更新由传统“大拆大建”模式向渐进式、适应性的综合环境治理更新模式转型,低碳化实施城镇更新行动。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规模应用与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打造绿色低碳城镇和社区,开展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强化乡村建设密度和强度管控,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适用于黑河气候条件、不同建筑类型节能低碳技术的应用和推广,鼓励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开展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燃煤分散供热锅炉改造等统筹推进,有序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逐步推行能效标识及能耗限额制度,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水平及管理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利用,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提高城市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深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行“煤改电”“煤改气”、太阳能以及生物质等供暖方式,降低燃煤供热比例。到2025年,力争全面完成改造范围内的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推进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推进绿色低碳建设,开展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鼓励新建农房同步实施墙体保温、屋面隔热、节能门窗、被动式暖房等节能降耗措施,引导建设结构安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新型农房。引导农村推广太阳能暖房和光伏屋顶,提升改造农房整体能效。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农机具。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构建以电采暖、生物质锅炉取暖等为主的清洁供暖体系。 (五)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1.推动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港口、园林绿化等公共业务用车领域的应用。有序推广以LNG、氢燃料为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持续推进使用清洁柴油车(机)行动。鼓励居民购置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到2025年,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50%,到2030年达到100%。 2.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枢纽场站等绿色化提升改造,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营养护过程中加强对自然地貌、原生植被、表土资源、湿地生态等方面的保护。建设一批精品示范绿色公路,推进公路节能型施工机械应用。加快推进港口、待闸锚地、服务区等船舶密集区建设岸电设施。完善充换电、配套电网、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施工环境保护,严控施工污染,优先采用低碳、环保、节能的新材料、新技术。 3.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重点推进铁路、水路等多种客运、货运系统有机衔接和差异化发展,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从独立发展向综合交通一体化转变。促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路在大宗货物运输和中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逐步完善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网络和多式联运换装设施体系。减少长距离公路客运量,提高铁路客运量。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 四、科技创新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引育,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 (一)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坚持以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关键技术协同创新,探索“企业主导、政府引导、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联合攻关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创建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共建低碳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科技创新基地。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和碳足迹认证,规范第三方认证机构服务市场。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全面梳理黑河优势产业和社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重大需求,形成技术应用场景清单,积极对接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前沿储能、生物基材料、现代生态农业等领域先进研究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应用。利用高寒试车优势条件,适时开展甲醇作为动力燃料的汽车试验研究。加强与广东省珠海市对口合作,提升黑河自贸片区与珠海横琴自贸片区低碳技术合作交流水平,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智能电网、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示范项目和规模化应用。鼓励企业、科研院校申报国家科学技术推广目录。 (三)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引育 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开展合作,提升低碳领域创新能力。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组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联合开展各类绿色低碳科技研发项目。加快培育绿色低碳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入实施“万人引才”工程,鼓励用人主体积极参加各类引才活动,努力吸纳新能源等多领域人才到我市就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机制,支持黑河学院与省内外高水平院校合作开展人才联合培养,探索设立绿色低碳相关专业。强化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育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服务专业人才和技术经纪人才。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四)积极探索减碳前沿技术 逐步扩大CCUS技术在热电联产项目中的应用比例,研究探索二氧化碳矿化、二氧化碳制备碳纳米管及二氧化碳发泡混凝土等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试点示范。深入研究完善“绿色甲醇、绿色航油”技术。研究搭建农业生态管理系统,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和遥感技术,提高农业精准性,减少对化学品的依赖,提高土壤健康度。探索开发农业碳汇管理系统,运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工具,对农业碳汇进行综合评估。研究探索太阳能供热在严寒地区应用模式。 五、重点工程 (一)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 1.积极推进风电建设。以全省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开发为契机,积极向国家、省争取风电项目落地黑河。统筹全市风能资源,坚持资源开发和产业导入双驱动,以集中式风电项目为重点,加快开发风能资源。积极从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及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中引进风电投资企业,进一步扩大风电装机规模。 2.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发电。采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方式,与国内光伏新能源运营头部企业合作,因地制宜利用集中连片的荒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及垦区农场空闲场地、鱼塘水面等空间资源推进光伏项目开发。利用北安整市屋顶光伏开发项目列入国家开发试点的契机,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利用。探索光伏开发应用新场景,在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探索推进爱辉区、嫩江市等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区域。鼓励在企业厂房和公共建筑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光伏发电入社区、进家庭,实现分布式光伏的就地消纳和有效利用。拓展“光伏+”等发电利用场景,探索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农业、交通、通信等领域的融合发展。 3.加快水电开发利用。与大型水电央企合作,挖掘黑河市域各流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潜力,配套电化学储能、氢能储能,提升区域储能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加大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库调整工作力度。坚持“规划引领、精准实施”原则,配套建设风电、光伏产业,实现水电与新能源产业耦合发展,探索推进水风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基地建设。 4.加大储能发展力度。以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为依托,按照新建并网新能源项目不低于其装机规模10%的原则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在负荷集中地区,以市场化方式,探索建设共享储能示范项目,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需求侧响应等多种服务。积极引导用户侧储能灵活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风光氢储”产销一体化项目体系,推动储能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研究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绿电园区建设项目。立足黑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重点巩固和建设煤炭、电力、天然气进口“三个通道”,加强对俄能源合作,全力打造对俄能源项目合作高地。 5.探索开展氢能推广应用。依托风光资源和产业优势,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加快形成氢能源头供给能力,推进氢能供应网络建设。发展以氢能为燃料、原料的氢能产业,探索氢能供热商业化模式。推动燃料电池交通装备示范及商业化应用,配合高寒试车推进加氢站建设。围绕加氢站、氢能示范项目,构建氢能运输体系,拓展氢能供应网络覆盖范围。 6.推动生物质和新能源耦合发展。适时开展甲醇燃料推广应用,积极推动“绿色甲醇、绿色航油”项目,结合全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谋划建设 “绿色甲醇、绿色航油”合成技术工业化试点,提升生物质、新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机融合发展水平。依据农林生物质资源,探索发展生物天然气项目,在乡镇集中居住区、工商业区、学校等用能需求集中区域的周边,积极发展生物天然气工程,改善区域用能条件和结构,满足城乡生产、生活、经营用能需求。探索发展以农林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生物基材料的技术路线。 (二)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工程 1.热电厂节能减排改造。在保障供电安全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协同开展节能改造,推动节能减排协同增效。加快推进热电煤电机组淘汰更新,实施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对现有锅炉进行余热回收改造、煤灰复燃改造、燃烧优化改造、烟气再循环等技改,提高脱硫设备效率。 2.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重点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有效、无害、资源化处理效能。 (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结合全市固废种类和再生资源产业结构,重点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制备混凝土、铁多金属矿提铁降锌优化建设、开采金属矿石采出废石综合利用、农药瓶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建设,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 (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深入推进河流、生态保护区、废弃矿山、生态林等自然资源修复治理,中远期重点实施水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河流生态治理、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生态林保护与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五)智慧城市建设工程 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依托城市运行管理及应急指挥中心、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等“一中心两平台”,提升政务服务、应急处理、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数字化能力和水平,形成城市运行管理、指挥决策和智慧中枢,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构建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六、政策创新 (一)加强节能降碳工作能力建设 研究设置能源生产和消费数据统计专职部门,加强统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确保全市能源数据精准可靠。探索建立综合能源服务创新模式,构建节能降碳市场化机制。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机制,实现全市能源消费精准可控。开展全市碳资产盘查、碳效诊断行动,扩大重点排放单位纳统范围,摸排全市碳排放大户。开展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建设全市碳排放管理平台,建立碳减排项目库,提高碳排放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实现全市碳排放精准追踪。按照国家、省核算体系和方法的统一要求,加快建立本市各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 (二)建立专项资金整合利用机制 统筹整合市级节能降碳重点工程项目支持专项资金,构建综合性节能降碳资金补偿机制,优先奖励年度节能降碳成效显著的有关单位。积极推动县(市、区)统筹安排节能降碳专项资金预算。研究搭建碳达峰碳中和投融资项目库,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引入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支持优质绿色节能低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三)持续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建立智能化绿色低碳动态评价系统,实现节能降碳数据采集自动化、信用评价方式动态化、评价结果显示常态化。建立绿色低碳应约评价双向互动模式,引入金融机构实时对企业客户开展简化高效便捷的绿色低碳评价,实行信息双向会商。强化结果应用,联合各金融机构差别化实施绿色金融奖惩措施,在绿色信贷、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债融资、保险费率优惠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或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四)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围绕碳足迹通用技术标准、不同行业和不同产品碳足迹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制定产品碳足迹管理重点产品清单,向纳入产品清单相关企业定期推送政策优惠、融资需求等信息。建立相关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为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公共服务。 (五)完善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标准体系和价值核算评估体系 持续做好森林生态监测与评估工作,开展林草野外生态监测,积累观测数据,核算全市林草生态空间产品价值。推动黑河“头雁”工作站和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推进森林全口径碳汇计量,研究森林碳汇方法学,核算全市森林年度固碳量。 (六)开发CCER林业碳汇潜力 高质量推动林草碳汇工作,深入实施林草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分析碳汇潜力,提升碳汇能力,扩大碳汇增量,推动各县(市、区)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等专业机构合作,开发CCER森林碳汇项目,在国家CCER实施后抢占先机,推动实现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经济优势。积极推动林业生态价值转化,充分发挥林业在推动实现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借鉴爱辉区结合新时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探索编制《爱辉林业碳票方法学》和《爱辉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等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在县(市、区)启动开展“碳票”试点工作。 七、全民行动 (一)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 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生态文明科普、生态意识、生态道德和生态法治等宣传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充分利用我市科普教育基地平台,分批次组织开展以“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全民实践教育活动。聘任“生态环境副校长”,在校园内开展多形式、多内容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真正起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组织开展低碳理念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格“六进”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推广绿色低碳产品,严格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建立健全推广使用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中的比例,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鼓励居民绿色消费。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各行业制定绿色行为规范。 (三)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建立企业承担绿色发展责任的评估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支持黑河自贸片区建设双碳服务平台,引导进出口企业、碳交易重点企业等对标国际规则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计入企业环保信用。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四)加强领导干部培训 支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主体班次必修课,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分阶段、多层次培训。加强全市各级从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干部培养,提升领导干部绿色低碳发展本领。 (五)积极发挥碳普惠机制作用 研究建立符合黑河生态产品特点的碳普惠机制,制定碳普惠认证实施规则和统一认证标识,构建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碳减排量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通过植树造林、购买绿色电力等方式,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零碳实践活动,带动更多社会主体参与碳普惠活动。依托“我的黑河”APP,开发“碳账户”管理系统,建立绿色低碳行为相关数据收集分析平台,探索开展碳普惠应用实践。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碳达峰试点工作专班,整体部署、系统推进全市碳达峰试点工作。市碳达峰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碳达峰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应用绿色技术装备、购买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政府绿色采购要求,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实行绿色采购,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提升绿色低碳政策支持准入门槛,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支持科技创新、资源循环、节能环保类龙头企业。 (三)做好资金保障 加大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支撑碳达峰试点重点行动、重点示范、重点工程。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绿色发展产业基金,推动建立政府出资参与的碳达峰碳中和基金。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落实《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绿色企业项目库,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业务,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扩大绿色金融规模。灵活运用再贴现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绿色和具有显著碳排放效应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四)严格监督考评 严格落实“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各级政府要将重点工作任务列入督办台账、将碳达峰试点建设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将碳达峰试点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及时通报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 (五)大力宣传推广 制定碳达峰试点建设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目标、内容以及举措,形成良好舆论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我市环境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平台,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教育工作规划,在国家、省重大科普节点、双碳宣传节点开展丰富多样的科普活动,同时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降碳宣传。 附件: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重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