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会议决定(第14/34号决定)为拟订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制定一个全面和参与性的进程,预计将于2020年予以通过。
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谈判将由一个专门的不限成员名额的工作组进行,由两位共同主席弗朗西斯·奥格瓦尔先生(乌干达)和巴西尔·范·哈弗尔先生(加拿大)领导,并由缔约方会议主席团监督。
执行秘书发表了《2019-026号通知》,这是导致cop15、CP-MOP-10和NP-MOP-4审议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关键活动和里程碑的指示性年表。
作为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第一步,一份总结和分析缔约方和观察员意见的讨论文件已经提交。该文件包括公约与议定书之间关系的问题。会议邀请缔约方和观察员就该文件以及关于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范围和内容发表意见。
《卡塔赫纳议定书》缔约国会议(CP-9/7号决定)请《卡塔赫纳议定书》联络小组同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联合主席协商,为发展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内生物安全组成部分的有关内容作出贡献。缔约方会议还要求秘书处促进足够数量的生物安全专家的参与,发展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的相关元素框架。
在决定CP-9/7中,缔约方会议的卡塔赫纳议定书提出了2020年后的全球生物多样性预备过程框架(如反映在决定14/34),强调了包括生物安全的重要性,邀请各方参与其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