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专利攻防战背后:唯有自身强大》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0-06-29
  • 自2018年中美贸易战爆发以来,美国一直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针对中国公司大做文章。

      在对中国的《301调查报告》中,美国表示,中国加入WTO之后,未能履行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的承诺。在相关领域的一些做法导致美国企业的技术被强制转让给中国,伤害了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

      中国对此予以否认。《人民日报》在题为《“盗窃知识产权”系无中生有》一文中表示,中国既有创造知识产权的能力,又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行动。

      未来之路

      韩华Q-Cells与隆基股份之间的专利诉讼只是中国光伏企业所处境遇的一个缩影,中国企业与欧美公司之间的专利战早在2010年就已拉开序幕。

      在业界看来,太阳能光伏一直是中美贸易战的主战场之一。

      早在2010年10月,针对中国清洁能源补贴问题,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政府便宣布对华清洁能源有关政策和措施启动“301调查”,并决定在不超过90天内向中国提出磋商要求。奥巴马政府对华的“301调查”涵盖了中国风能、太阳能、高效电池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154家企业,以查明美国相关企业的利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此后,美国贸易代表向奥巴马总统提出建议,中国的风能补贴计划违反了世贸规则。当年12月,美国宣布调查最终决定并提起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磋商请求。最终中国同意修改政策中涉嫌禁止性补贴的内容。

      太阳能光伏电池领域是典型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专利申请和专利诉讼异常活跃。美国针对光伏产品的专利问题曾启动过多次337调查。在过去18年中,“337调查”案件数量总体呈现波动上升的态势,而中国企业涉案绝大多数的案由是专利侵权。

      更严峻的是,随着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专利战已成为传统价格战、技术战、营销战的升级版。不仅决定企业的命运,还将引发行业变局。

      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内企业在专利诉讼上遇到的困境,首当其冲就是要确定涉嫌侵权专利权利要求的实际保护范围,进行不侵权抗辩证据的检索。

      在此过程中,联合行业协会,强化应诉机制,一同解决所面临的调查问题。

      此外,为规避行业专利纠纷,推动专利技术尽早实现产业化,尊重和共享专利技术尤为重要。

      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曾强调,一定要支持和保护知识产权,否则企业研究团队的信心和未来投入都会受到影响。在尊重技术创新者的基础上,也要积极推动授权协议,共同推动成本下降和产品质量提升。

      事实上,中国制造了全球一半以上组件。中国光伏产业早已走过野蛮生长的时代,但中国光伏公司在享用盛宴时,往往忽视了专利保护缺失带来的隐患。

      “技术专利纠纷上升到政治层面,或者技术始终对外封闭,这是整个行业不愿看到的。”杜邦光伏解决方案全球总经理汪伟认为,一个企业的研发投入关系到对行业的贡献、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值得尊重。

      光伏是中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贸易战背景下,未来光伏企业面临的海外知识产权诉讼可能还会继续增加。在这条充满荆棘的道路上,唯有自身强大,才能无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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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03-04
    • 2019年可再生能源目标约束临近、光伏双反以及最低限价政策的取消都促使了欧洲光伏大跃进。数据显示,2019年欧洲光伏新增装机16.7GW,同比去年的8.2GW增加104%,是历年来增幅最大。欧洲市场如此分散的情况下,这次复兴背后离不开欧洲的电价和市场交易政策。 电价补贴。欧洲的补贴模式体现在光伏收购电价上,首先是FiT固定电价,欧洲强制规定电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的电价收购光伏发电量,且固定电价标准随着平价进程下调,在提升光伏发电比例的同时加快了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实现。 另外国家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商予以度电补贴,即FiP溢价补贴,因此,光伏运营商获得的电价是市场交易电价和FiP之和,大大提升了光伏运营商的积极性。另外针对于向用户输送电力的小型光伏项目实行净计量电价,如有剩余电力也可向电网输送,促进了户用市场发展。 欧洲绿证政策。欧洲要求通过绿证交易满足配额要求,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达到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价格的目的,从而为光伏发电企业带来额外收入。绿证使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买方之间可以进行双边交易,可跨境,可与电力销售相互独立。此外,已经获得FIT或FIP政策的电量被排除在绿证机制之外,由于绿证交易所受的限制较电力市场交易少,其市场一体化程度较高,并有利于形成可再生能源消费氛围,发挥可再生能源绿色消费引领机制的作用。 PPA协议。该政策保障可再生能源售电方自行与购电方签订协议,确定购电价格、年限或购电量。在无补贴时代,PPA协议优势凸显。对于售电方,一方面运营商通过PPA明确售电价格,获得稳定售电价格,对冲电力市场价格波动。另一方面,稳定的收益也促使项目更易获得银行贷款或低息资金。对于购电方,一方面可以逐步提升企业可再生能源供电比例,另一方面在电价波动的电力市场中,能够在用电高峰锁定固定电力价格,对冲电力市场价格波动。 由于PPA协议的推动,欧洲已经实现市场化电力交易机制。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是按照电力的边际成本由低到高排序,边际成本即每多发一度电的成本,由于边际成本较低,因此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时,可以获得更高的超额收益。有利于放大光伏竞争力。
  • 《欧洲光伏市场复兴背后》

    • 来源专题:光电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husisi
    • 发布时间:2020-03-11
    • 2019年可再生能源目标约束临近、光伏双反以及最低限价政策的取消都促使了欧洲光伏大跃进。数据显示,2019年欧洲光伏新增装机16.7GW,同比去年的8.2GW增加104%,是历年来增幅最大。欧洲市场如此分散的情况下,这次复兴背后离不开欧洲的电价和市场交易政策。 电价补贴。欧洲的补贴模式体现在光伏收购电价上,首先是FiT固定电价,欧洲强制规定电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的电价收购光伏发电量,且固定电价标准随着平价进程下调,在提升光伏发电比例的同时加快了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实现。 另外国家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商予以度电补贴,即FiP溢价补贴,因此,光伏运营商获得的电价是市场交易电价和FiP之和,大大提升了光伏运营商的积极性。另外针对于向用户输送电力的小型光伏项目实行净计量电价,如有剩余电力也可向电网输送,促进了户用市场发展。 欧洲绿证政策。欧洲要求通过绿证交易满足配额要求,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达到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价格的目的,从而为光伏发电企业带来额外收入。绿证使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买方之间可以进行双边交易,可跨境,可与电力销售相互独立。此外,已经获得FIT或FIP政策的电量被排除在绿证机制之外,由于绿证交易所受的限制较电力市场交易少,其市场一体化程度较高,并有利于形成可再生能源消费氛围,发挥可再生能源绿色消费引领机制的作用。 PPA协议。该政策保障可再生能源售电方自行与购电方签订协议,确定购电价格、年限或购电量。在无补贴时代,PPA协议优势凸显。对于售电方,一方面运营商通过PPA明确售电价格,获得稳定售电价格,对冲电力市场价格波动。另一方面,稳定的收益也促使项目更易获得银行贷款或低息资金。对于购电方,一方面可以逐步提升企业可再生能源供电比例,另一方面在电价波动的电力市场中,能够在用电高峰锁定固定电力价格,对冲电力市场价格波动。 由于PPA协议的推动,欧洲已经实现市场化电力交易机制。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是按照电力的边际成本由低到高排序,边际成本即每多发一度电的成本,由于边际成本较低,因此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时,可以获得更高的超额收益。有利于放大光伏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