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智能网联示范高地》

  • 来源专题: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信息监测平台
  • 编译者: mall
  • 发布时间:2020-05-15
  • 2020年5月8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携“1+16”个重磅项目参加主题为“数字基建 云聚广州”的广州市首批数字基建重大项目签约及揭牌活动,总投资额566亿元,签约投资额超全市三成。

      当天,广州开发区与百度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达成共识,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智能网联示范高地,百度Apollo智能汽车生态基地及自动驾驶运营基地在广州市主会场现场揭牌。16个重磅项目在广州开发区分会场通过线上、线下形式集中签约,覆盖领域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产业等。这是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继3月29日一季度重大项目投试产暨全面加快“新基建”活动之后的再次发力,数字“新基建”产业布局强势升级,数字经济赋能各行各业未来可期。

      百度Apollo“双基地”项目签约落户

      作为本次集中签约的龙头项目,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将与百度在自动驾驶、智能交通等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智能网联示范高地,深度参与广州市智能网联先导区建设。

      双方将共同开展包括车路协同路网基础设施、智能信号灯控制系统、智能停车泊车等相关应用项目的建设;共同落地百度Apollo智能汽车生态基地及Apollo自动驾驶运营基地,形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发展体系;共同探索“城市智能交通运营商”新模式,并联合区域内国企平台共建“城市交通运营商”的新模式,促进道路、出行及运输的智能化,助力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

      智能交通与自动驾驶是跨越信息技术产业、汽车产业与人工智能产业的新兴交叉领域。百度Apollo在自动驾驶、智能交通领域已深耕7年,形成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智能车联三大开放平台。百度Apollo智能汽车生态基地及自动驾驶运营基地的落地将有助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新一代智能网联的全新生态,为广州“新基建”注入强大的发展动力。

      创新项目助推“新基建”腾飞

      今年一季度,作为广州科技创新高地、实体经济“主战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在疫情冲击下表现出极强韧性,生物医药、“新基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

      本次签约项目涉及“新基建”各行各业多个领域,既有智能网联平台、5G应用、新能源基础设施,也有大数据中心和工业互联网项目,还有数字“新基建”专项基金。这些项目都将建设和利用新型基础设施,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自身的转型和能力的升级。

      在智慧城市和5G建设方面,中国电建将在区内布局百亿级的“新基建”项目,深度参与5G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以及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新能源基础设施方面,中兴新能源作为国内新能源汽车充电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落户后,将推动新能源汽车高压直流充电桩及无线充电桩的建设,以技术创新助力“新基建”蓬勃发展;在大数据中心建设方面,云计算及大数据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18亿元,将建设5万平方米的穗港金融数据中心,汇聚金融、通信、物流等领域数据资源,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在工业互联网方面,汇标检测将在区内建设5G及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测试中心总部,主要从事5G及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测试等检测业务。

      创智汇数字创新中心和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等项目则是本次签约落户的创新基础设施。其中,创智汇数字创新中心项目主要聚集人工智能、车联网、芯片等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打造数字经济“新基建”产业集聚区。

      此外,新华三集团在布局智能终端项目的基础上,将引进上下游产业链项目集聚,投资建立阅动数字化产业链集群及孵化园项目。区内明星企业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新建智能网联制造与研发总部基地,实现全集团在大数据、AI、5G、视频分析等核心技术上的研发资源整合。

      谋划布局“新基建”四大片区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依托自身产业基础、区域定位和资源优势,提前谋划布局“新基建”四大片区,即科学城创建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区;知识城构建通信网络国际数字枢纽;生物岛建设生物安全智慧岛;黄埔港规划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四个片区自北向南分布,它们串联成线、以点带面,形成了一条承载着各类创新要素的纽带,成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打造创新资源集聚地的地理脉络,呈现出思路清晰、特点鲜明的“黄埔智造”打开方式。

      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抢抓“新基建”历史机遇,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样板。全区数字“新基建”呈现全域布局、创新主导、产业支撑、政策加持四大特点。“新基建”四大片区将主要以5G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为重点,铺排120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超1500亿元。

      今年3月底,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率先在全国发布区县级“新基建”政策,单个项目奖励总额最高达5亿元,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对“新基建”给予“硬”支撑。以“新基建10条”为代表的政策体系正不断激发区内千余家科研机构、千余名高层次人才、2000多家高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鼓励和引导区内包括100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内的各行各业开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项目。

      数据来源: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

  • 原文来源: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20-05/14/content_1986942.htm
相关报告
  • 《央行等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

    • 来源专题: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信息监测平台
    • 编译者:mall
    • 发布时间:2020-05-15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围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金融需求,全面推进跨境投融资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融通效率,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能,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坚持合作互利共赢。创新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的路径和模式,在更高水平上推动金融服务业对港澳开放,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格局,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发挥香港金融体系的独特优势,支持巩固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补、互助和互动关系。   (三)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度,让市场决定在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中的资金流向和流量。   (四)坚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与金融开放创新相适应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体系,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项金融开放创新,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   (五)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珠三角九市,下同)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银行,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贸易收支业务时适用更为便利的措施,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   (六)完善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支持从事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进行工商登记或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指珠三角九市银行,不含上述银行在港澳开设的分支机构,下同)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并凭相关单证办理结购汇。   (七)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统一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简化结汇和支付管理方式,完善操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符合条件的非银行债务人直接在银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取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时间限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企业办理直接投资、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资金境内支付使用时,在“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   (八)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研究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开展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立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试点,优化银行账户开户服务。   (九)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十)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行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池业务实行宏观审慎管理。   (十一)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内地的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   (十二)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探索扩大跨境转让的资产品种,并纳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在满足风险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规范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   (十三)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纳入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统计,募集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十四)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按规定在开展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为客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业务。   (十五)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允许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基金)。有序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支持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对上述QFLP、QDLP/QDIE试点实施宏观审慎管理,由内地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联合评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十六)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对符合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和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保险业务,进一步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为已购买港澳地区保险产品的内地居民提供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三、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   (十七)扩大银行业开放。积极支持港澳银行等金融机构拓展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的发展空间。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拓展业务。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鼓励外资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十八)扩大证券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依法扩大合资券商业务范围。外汇管理部门会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试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   (十九)扩大保险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保险法人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总部。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等更多创新产品,为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服务。完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制度,对经港珠澳大桥进入广东行驶的港澳机动车辆,实施“等效先认”政策,将跨境机动车向港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范围扩大到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视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研究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框架下支持香港、澳门保险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四、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二十)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吸引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本,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二十一)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非投资性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符合生产经营目标的境内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在真实、合规前提下,可以按照实际投资规模将资金直接划入被投资企业。   (二十二)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包括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逐步拓宽发行主体范围、境内发行工具类型和币种等。推动跨境征信合作,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征信服务。   (二十三)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支持港澳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支持香港开发更多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   (二十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州碳排放交易所的平台功能,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允许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格审查的境外投资者(境外机构及个人),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鼓励更多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项目融资及认证,支持广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香港、澳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及其他绿色金融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企业、项目。支持香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   (二十五)支持港澳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发挥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为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融资和咨询等服务。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金融合作服务,支持澳门发展租赁等特色金融业务,推动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支持澳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支持丝路基金及相关金融机构在香港、澳门设立分支机构。   五、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   (二十六)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与外部创投机构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金融支持科技发展业务模式,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创投基金的跨境资本流动,便利科技创新行业收入的跨境汇兑。在符合三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研究推进金融对接科技产业的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的大数据基础设施,重点聚焦金融、医疗、交通、社区、校园等城市服务领域。   (二十七)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合作,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的前提下,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参与银行能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分享和交换相关数字化跨境贸易信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研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及其成熟应用在客户营销、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推广。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支持内地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港澳扩展业务。   六、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二十八)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三地金融监管交流,协调解决跨境金融发展和监管问题。推动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强化内地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协同开展跨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   (二十九)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研判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区域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经济金融调查统计体系和分析监测及风险预警体系,及时提示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健全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粤港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建设。加强跨境金融机构监管和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合作,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力度,提升打击跨境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有效性。   (三十)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客户权益保护机制,切实负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健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加强粤港澳三地金融管理、行业组织等单位协作,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市场主体树立风险意识。
  • 《粤港澳大湾区11城的产业状况 》

    • 来源专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科技信息服务与监测平台
    • 编译者:mall
    • 发布时间:2020-08-04
    • 导语 湾区经济主要特点为:一国两制、国家发展战略、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基础雄厚、经济活力强、对外开放程度高、创新基因突出、人才供给充沛、领军企业逐渐增加。新技术为核心驱动增长,成为支撑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一任“主力担当”。 一、总体经济发展情况 2017年湾区创造GDP超10万亿元,增速超过7%。粵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由11个城市构成,包括广东省内分布在珠三角的9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肇庆、江门以及两大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经济效益是地区产业经营成果的直观体现,2017年全国城市GDP排名前10中, 深圳、广州分列在上海、北京之后,成为全国GDP第三和第四的城市。11城总计创造GDP超过10万亿元,区域内城市总体经济增速达到7%以上,高于全国平均。具体来看,澳门、珠海、深圳增幅最快,分别达到10%、9%、8.80%。   总体而言,粵港澳大湾区已经逐步过渡到服务经济,追求创新经济。 通常来说,在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创新经济的演化过程中,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并成为第一大产业,第二产业占比呈现缓慢下降趋势,经济增长由工业拉动向服务业拉动转变。 二、城市群优势产业分析 粵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阶段差异大,优势不同。下图中香港—肇庆,第三产业占比依次降低,能看出第三产业占比与人均GDP 基本呈现正相关。从具体城市发展现状来看,可以分为三类: A、以香港、澳门为代表,第三产业占到90%以上的纯服务型经济体; B、以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为代表,由第二产业逐渐向第三产业过渡,第三产业占比在50%以上; C、其余5个城市仍处在工业经济阶段,第二产业是GDP贡献的主力军。 粤港澳大湾区11城产业结构与人均GDP(2016年) 根据三个不同发展阶段,结合各城市的统计数据,对粵港澳大湾区内11个城市的特色优势产业进行梳理,从中得到当地的优势基础产业。 1、香港:依旧是金融、服务业的天下 金融、专业服务和仓储物流是香港服务业GDP的主要贡献领域,自2010年起一直保持增长。根据2016年数据,三者合计占比36.42%。2017年前三季度,香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3.4%,生产性服务业明显支撑服务业增长。 2、澳门:娱乐旅游为主导的文化交流中心 2016年数据显示博彩业仍处于相对的主导地位,金融服务的占比在逐渐增加,澳门的产业结构也在朝着更合理的方向变化。基于两大增长动力和葡语的独特优势,澳门产业未来发展依旧是继续建成以娱乐旅游为主导的文化交流中心。   澳门服务主要行业占本地生产总值比重(2016年) 3、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主导 根据2017年深圳市公布的数据,各产业GDP占比如下,工业贡献率最高,占到 38.8%,且已由传统工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变:其中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71.0%、65.6%。   深圳各产业占本地生产总值比重(2017年) 4、广州:电子信息、医药健康、先进制造三足鼎立 广州电子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健康行业迅猛发展,2017年工业投资中电子信息制造业投资增长1.6倍,医药制造业投资增长23.1%。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制造业比重提高到64%。富士康第10.5代显示器全生态产业园、思科智慧城、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通用电气生物科技园、百济神州、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健康医疗中心产业基地、粵芯芯片等重大产业项目已动工建设,并将形成集聚。同时,辅助优势产业的相关服务业固定投资也在增加,卫生和社会工作、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等第三产业投资分别增长71.7%、23.3%、21.3%。 5、东莞:世界工厂 2017年东莞第二产业增加值和投资值增幅均高于第三产业,分别为9.2%和14.4%,制造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0%以上。制造业产业体系齐全, 镇域间特色明显且产业集群化程度高,形成以八大产业为支柱的现代化工业体系。   6、珠海:电子信息、医药是优势产业 传统意义上,电子信息产业是珠海的支柱产业之一,GDP所占比重超过1/4,知名企业包括金山、巨人、金碟、用友等。之后,医药产业也迅速抢占发展高点,形成以药品制造业为主体,医疗器械为支撑,保健品和化妆品为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体系,有丽珠、联邦、和佳、宝莱特、汤臣倍健等企业。作为珠三角城市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珠海还围绕海岸线优势而衍生出海洋工程与旅游等产业。 7、中山:九大产业平台引进先进制造业 根据2017年中山统计数据,在现代产业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210.17亿元, 增长11.2%;先进制造业增加值506.32亿元,增长3.2%,其中装备制造业增加 值385.62亿元,增长8.3%。 未来,中山已建成的九大产业平台将为制造业贡献更多增加值。截至2017年底, 九大产业平台在建项目共42个,投资额共约165.7亿元;签约项目61个,投资额共约639.8亿元;在谈项目85个,投资额共约882.9亿元。吸引了包括新松机器人、比亚迪、彩迅等先进制造业企业。 8、惠州:以电子信息和石油产业为主 根据2017年惠州统计数据,惠州第二产业占比54.8%处于主导地位,重工业占比超过78%,电子信息产业和石化产业是最为突出的两大支柱性产业;同时,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成为主导,且2017年外商经济投资持续增加,增长13.2%,达到210.60亿元。 9、佛山:五大传统产业支持 佛山的优势传统工业由以下构成:纺织服装业、食品饮料业、家具制造业、建筑材料、家用电力器具等,其中佛山家电制造业产值占全国家电产值的15%以上,有美的、海信、容声、小熊在内的多家知名品牌。同时,佛山也是家具制造业的重地,大自然地板、东鹏瓷砖、华润漆、箭牌卫浴等知名企业均出自此。 在传统优势行业产能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新的产业也在逐渐发展,例如医药行业, 2017年佛山医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3%,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增长 11.1%,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药器械增长2.1%。根据企查查显示,仅佛山地区注册的医疗仪器制造厂就有超过5000家。 10、江门、肇庆:重心是做好产业承接 江门和肇庆的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一方面积极承接广州和深圳的产能转移,一方面立足自身优势鼓励创新发展优势产业,如江门,努力发展先进的交通运输业,如轨道交通产业集群、重卡和商用车产业集群,在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等领域有较好发展;肇庆积极打造先进装备制造、新型电子产业等。同时,两地都具有链接粵西的地理优势,可利用良好的自然环境,枢纽门户城市的定位,打造宜居城市。 综上,粵港澳大湾区11城具有基础优势的产业如下:   三、城市群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湾区的发展路径通常是形成由核心城市为中心的类似于圆锥面的发展后,向卫星城市转移以达到均衡发展。粵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路径也遵循这一规律,传统工业制造业正在逐步向成本更低的湾区内城市转移,例如: 佛山的陶瓷业向肇庆转移,逐渐形成产业带; 惠州已完成自建产业转移示范园,用于承接电子器件、服装加工、新型建材产业; 江门已完成自建产业转移示范园,用于承接五金机械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新型纤维材料纺织业; 肇庆已完成自建产业转移示范园,用于承接金属材料、电子产业(兼顾发展 生物医药和先进机械装备产业)。 较发达城市需利用资本、人才、科技优势在稳固基础之上快速发展附加值高的新兴产业,例如: 香港联合深圳共同发展金融科技; 深圳137个项目布局在38个“一带一路”国家,华为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等,形成与“一带一路”结合的科技合作“新常态”; 深圳市规划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 结合湾区各城市的现处阶段、主要优势产业及城市规划政策可知,粵港澳大湾区内金融、制造业、医疗健康、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是具备优势基础的支柱性产业,应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利用政策促进改革,创造更高的社会和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