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藏电外送大幕将启》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1-02-25
  • 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要求以来,西藏自治区印发的“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指出,推动雅鲁藏布江、金沙江、澜沧江等流域水风光综合开发,快速推动藏电外送规模化发展,建设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接续基地。这意味着西藏水电开发大幕启动,配套电网建设也将同步跟进。
    据了解,随着乌东德、白鹤滩、雅砻江等川滇水电站相继开发,水电站开发建设将逐渐西移。可以说,开发水电既是西藏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接续川滇送电、带动西藏新能源开发和外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需要。数据显示,我国水能资源蕴藏量在6.76亿千瓦以上,为世界之最,其中,西藏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在2亿多千瓦左右,占全国的30%,居各省区市之首,主要集中分布在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和金沙江干流。
    对此,西藏“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雅鲁藏布江中游、澜沧江上游西藏段水电开发,研究推动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规划建设并适时启动相关工程,加快推动金沙江上游(藏川段)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建设。水电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加快发展光伏太阳能、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完善西藏电网骨干网架,加强与西南电网互联。科学开发光伏、地热、风电、光热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大力推动“水风光互补”,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
    此外,2021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抓好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水电基地等能源项目。
    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外送离不开坚强电网。近年来,国网持续加强西藏电网建设,相继建成青藏联网、川藏联网、藏中联网、阿里联网4条“电力天路”。其中,2011年12月,青藏联网结束了西藏孤网运行历史,西藏实现与西北电网联网;2014年11月,川藏联网投运,使得昌都电网与四川电网接通,结束了昌都地区孤网运行历史;2018年11月,藏中联网投运,实现青藏联网与川藏联网互联、藏中与藏东电网互联,显着增强西藏中东部地区的电网结构。2020年12月,随着阿里联网工程投运,结束阿里电网长期孤网运行历史,西藏主电网进一步覆盖全部74个县和主要乡镇。
    为推动金沙江水电开发外送,国网2020年初曾研究编制了《2020年特高压和跨省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要求加快推进金上水电外送工程预可研,纳入国家电力统一规划后开展科研设计一体化招标。随后,该公司明确,将科学编制电网“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西藏及涉藏州县重点工程纳入国家和省(区)两级规划,补齐西藏及涉藏州县主网短板;将结合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和川藏铁路配套供电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西藏与西南电网联网,完善西藏内部网架结构;适时扩建青藏直流,推动西藏水电加快建设。
    截至目前,国网已掌握±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及高电压等级柔性输电技术;该公司在青海电科院建设了高海拔高电压实验室高压试验大厅,这是我国单体跨度最大、净空高度最高的高压试验大厅,具备开展交流1000千伏、直流±1100千伏高海拔外绝缘试验研究和±800千伏换流变出厂试验能力。业内人士表示,藏电外送配套电网建设的技术问题不大,关键是协调解决环保水保等其他问题。

相关报告
  • 《我国各地“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规模目标统计》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7-07
    •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十三五”末(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087万千瓦。其中,江苏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681.6万千瓦,占全部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的62.7%;广东省位于第二,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为12.5%;福建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为9.4%;辽宁、上海、浙江、河北、天津、山东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合计约为15.5%。 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提升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要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由此可以看出,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将海上风电视为“十四五”期间推动沿海地区风电规模化开发,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施力方向。 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中旬,我国共有9个省(区、市)通过文件形式公布或征求过“十四五”海上风电的具体发展规模相关意见。另有1个省份通过非正式下发文件的形式,透露自身的“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模。为方便读者参考,本文对各省(区、市)“十四五”海上风电装机规模的具体目标进行了整理与汇编。 辽宁省 2022年1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到2025年,全省海水淡化日产能力达到45万吨以上,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05万千瓦。 河北省 2021年5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截至2022年6月中旬,河北省并未正式公布全省“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规模相关目标。 天津市 2022年1月27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在海上风电方面,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结合海洋功能区划、沿岸经济建设及产业布局等,优先发展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水深不少于10米的海域,加快推进远海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突破政策瓶颈,推动防波堤等近海风电开发。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等融合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促进海上风电发展。 山东省 2021年8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到2025年,山东省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00万千瓦、投运500万千瓦。 2022年3月3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组织实施山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规划总规模3500万千瓦。全面启动渤中、半岛南省管海域场址开发,开工规模500万千瓦以上,建成并网200万千瓦左右。全面深化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争取760万千瓦场址纳入国家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坚持“一体两用”,推进海上风电军民融合发展。 江苏省 2021年9月10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提出,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海上风电项目场址共28个,总规模909万千瓦,规划总面积为1444平方公里,场区均离岸10公里以上。 上海市 2022年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风电发展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近海风电重点开发奉贤、南汇、金山三大海域,深远海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以东海域,陆上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浦东(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 浙江省 2022年2月10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风光倍增工程”。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打造近海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应用基地+海洋能+陆上产业基地发展新模式,到2025年,力争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3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积极探索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打造一批陆上“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450万千瓦,建成嘉兴1#、2#,嵊泗2#、5#、6#等海上风电项目,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展象山、洞头和苍南深远海风电开发。 福建省 2022年6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按照竞争配置规则、持续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410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1030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480万千瓦。 广东省 2021年9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阳江、粤东海上风电产业基地。 2022年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1年11月1日,广西海上风电规划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标志全区海上风电由规划阶段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国家能源局先期批复全区海上风电规划装机容量750万千瓦。其中,自治区管辖海域内全部4个场址共180万千瓦,要求力争2025年前全部建成并网;自治区管辖海域外择优选择570万千瓦开展前期工作,要求力争到2025年年底建成并网120万千瓦以上。 2022年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低于750万千瓦,其中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海南省 2022年5月,海南省工信厅印发《海南省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打造海上风电500亿级产业链(群)。争取到2025年,建成儋州洋浦、东方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形成风电装备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实现产值550亿元,力争“十五五”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针对“十四五”期间的海上风电开发规模,截至2022年6月中旬,海南省并未出台官方文件予以明确。 2022年2月,有媒体发布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招商方案显示,海南省“十四五”期间规划了海上风电场11个,总装机1230万千瓦。其中示范项目3个,共420万千瓦;其他项目810万千瓦规模资源采用招商(竞争性配置)分配到各开发企业。但该方案并非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方案,可以理解为征求意见稿。
  • 《“十四五”期间地热供暖将破700亿!》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11-22
    • 除了核能供暖之外,另一种清洁能源地热供暖也进入到快速发展阶段,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能够持续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稳定可靠等特点。目前,国内地热供暖发展进展如何,未来市场空间有多大。 天津市的李女士今年刚刚搬进新家,所在的小区采用的是地热供暖。和普通供暖不同,所利用的热能来自地下2800米深的地热资源,而且用的是更适合地热的地暖。 李女士家用的地热供暖就是通过打井的方式,将天然蕴藏在地下一定温度的地热水抽取至地面进行换热,再经过供热管网将热量传递至千家万户。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评价结果,全国300多个大中城市浅层地热能年可开采资源量折合7亿吨标准煤。 记者了解到,当前煤炭、天然气价格维持在高位,相比之下,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虽然前期投入较大,但是在后期运营当中具有成本优势。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地热供暖面积累计实现13.92亿平方米,每年可替代标煤近3700万吨。 据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地热产业规模将超7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