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于10月24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该草案在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基础上制定,旨在加强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截至2024年底,全国耕地面积为19.4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
草案系统集成了多部法律的相关要求,包括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规定违法占用耕地和破坏耕地质量的法律责任等,填补了法律空白,以构建完备有效的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制度体系。
草案强调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提升和生态功能稳定,突出系统保护理念,建立耕地生态保护修复制度,维持有利于耕地保护的生态环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
自然资源部数据显示,近两年来,南方水土光热匹配较好的省份耕地面积有所增加。草案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省区市负总责。国家将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加强督察和监督检查,并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监督管理。